经典关于措施费调整问题
经典关于措施费调整问题
合同中不太详细说明这方面的结算方式如果量增加超过清单的15则重新报价变更可以签证。超出部分的单价可以参照原清单中的单价执行如果原清单中无变更增加的子目则由乙方提出合理的价格由甲方认可. 关于施工措施费用如何结算一般合同签订时都有约定我觉得广东一些合同中对这些约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如某合同约定。关于增加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做如下规定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在没有变更的合同承包范围内一次包干不作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工程的措施费凡按省和我市的有关计价规定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不作调整按定额子目据实计算的措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可按实进行调整其单价按最高报价中公布的单价执行最高报价中没有公布的按省市有关规定套用现行定额计价。除单列的措施项目外其他可调整的措施项目应结合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的让利率进行确定。
措施项目让利率1-措施一般项目费投标报价值/最高报价值公布相应费用100 此方法比较合理因为措施费用不是针对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包干而是针对招标设计图纸的工作内容包干。如设计图纸未发生变更或承包商的原因造成设计变更不随工程量清单数量变化调整措施费用。如设计图纸变更或非承包商原因造成设计变更仅调整设计变更部分增减的措施费用非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措施费用也不增减。
我刚做的一个工程 砼模板及支架措施费按以下原则调整 砼模板及支架措施费结算价∑各类砼实际方量×定额中模板单价×砼模板及支架措施费投标价/∑各类砼清单方量×定额中模板单价脚手架不予调整 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判断。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属于合同内容部分中的工程量增减措施费不予调整若属于新增项目应该按照实际套用清单计价。
我从事投资评审多年说说我们碰到这种情况的处理1首先看合同中的约定合同中约定措施费包干使用则不调整。若合同中没有对因主体工程变更增减导致措施费变化如何处理作约定则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超过施工图数量时应有完善的变更设计通知单、会议纪要、指示等支撑材料、当地的计价办法、依据、定额计算增加的措施费用不计利润据实结算2措施费包干本身就不公平洽商合同时自愿和公平、公正是一个档次的建设单位常说那是你自愿接受的条款就该彻底执行。试问施工单位亏得一塌糊涂还执行吗在正常下合同不能顺利履行过分一点说合同就是废纸一张对双方都没好处。3施工单位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洽商合同理应考虑全面周到现在施工单位普遍缺少懂施工、懂工程经济、合约的人我在工作过程中碰到不少“老总”到工程结算时才看合同大叫我们当时说的不是合同上这样写的呀。
欢迎大家指正互相学习 措施费用调整与以前的固定总价相同处理原则基本同以前的固定总价合同。以前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承担数量与价格的风险不能因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重复计算、多报、少报调整合同价格。但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减此部分费用可以增减。
同理措施费用包干的是招标图纸范围承包方承担措施数量与价格的风险数量的风险仅局限于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设计变更增减工程数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减其费用相应增减这部分费用是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到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另外措施费用计算错误、漏报、重复计算、多报、少报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可
以预料的属于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根据大家的讨论我有这样的想法 1工程量变更时措施费不调整显然对承包商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个是实际发生的 2承包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对自己能够承受的这部分风险作一个评估当变更量达到多少比例时你不能承受发生的措施费增加在与业主的合同磋商时提出来 3当合同没有具体规定时在施工中接受这个变更工作时就要提出来需要措施费的补偿具体多少可以协商不要等到竣工决算时再提就很被动了 4当这个变更相对较大时可以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这个就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了 对于计价规则我想如果把模板和脚手架等几个受工程量影响变化较大的费用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话这些争议就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