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08-24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处理原则
(一)管理人员及员工,须积极认真地对待顾客投诉;
(二)处理顾客投诉人员接到投诉要快速反映、及时解决、及时答复,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向投诉者表示歉意,做合理解释,与顾客协商约定时间,在2天内答复顾客后续处理方式;
(三)顾客投诉处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相关规定,对于超过此范围的要求,应说服顾客依据法律解决问题;
(四)对于重大投诉事件(涉及对顾客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涉及媒体报道、涉及其它特殊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五)处理过程中保持心情平静,使用礼貌用语;
(六)认真倾听顾客投诉,设身处地为顾客着想。
二、投诉处理流程
(一)受理投诉
1. 了解顾客非商品性投诉情况
(1)门店服务人员耐心倾听顾客非商品投诉和抱怨,并向顾客致歉;
(2)服务人员填写 “顾客投诉和处理记录表”,确认顾客投诉类型。
(二)处理投诉
1.员工根据投诉处理权限,能马上处理的立即处理,超出权限范围的应立即向上级反馈,要求处理。
2.值班经理、店长在权限范围内,积极与顾客商量解决办法。
3. 投诉应尽量在门店妥善处理完毕,如有需要,部门或公司负责人出面向顾客解释和处理顾客投诉。
4. 投诉处理人员与顾客对于投诉解决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必要时双方应签署协议。
商贸服务中心
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