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支票的注意事项
开支票的注意事项
开支票是代替用现金付款的一种方式,当在银行开立账户,购买支票后,就可以用支票付货款了。 支票左端是填写内容后留给自己记账用的,右端填写金额等有关资料后,交给对方,用做付款,填写的内容是:日期、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付款金额大写、小写、用途、收款方名称等。然后盖上公司财务专用章及私章,这张支票就可用于合法的支付了。
写支票只能用蓝、黑墨水笔书写,不能有一个错字,写错后不能涂改,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否则银行不予受理,反过来也影响生意的成交。最后,盖上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盖章一定要清楚,不清楚银行同样不会受理。
开支票时,一定要注意账户里有没有足够的金额,如果你账户里的钱不够,而你却开出了支票,就成了俗话说的“开空头支票”。这种事情发生,一方面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信誉。另一方面导致金钱损失。现在银行规定,凡是开出空头支票,处罚开支票方票面金额5%的罚金,或者最低1000元的处罚。如果开出一张 8000元的支票付款,账上只有6000元,则处罚近1000元,损失比较大。
真的账户上没有钱,向客户说明承诺过多久可以付款,而千万不要开空头支票。
支票填写规则
(1)填写出票日期: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字。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结算凭证上的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
(2)填写金额:
①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甘、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②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③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④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 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或草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或分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