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在2014年12月底之前修改完成书稿(包括另行通知需修改后再确定是否立项的课题),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立项即视为完成,请各科研处接到立项通知后即可通知课题负责人办理结题手续,办理时需向省社科规划办递交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撰写的3000-4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一份。
“水文化”专项研究课题须在2014年底报送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论文、成果要报)和应用对策研究的最终成果(研究报告、成果要报)。
2、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2014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子课题经费包含在内),要求申报单位给予不少于1:0.5的经费配套承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个别有单独约定的除外);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后期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省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
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省社科网下载。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规划办。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4、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通知课题负责人到浙江省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3)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寄到省社科规划办,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寄回两份协议书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应用对策类课题不用签订协议书,只需提交结题材料,如不及时办理结题,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电话:87053195、87050492
联系人:叶德清、徐丹彤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研究所大楼A701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