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与民事责任的比较中看宪法责任
05-14
从与民事责任的比较中看宪法责任
【摘要】违反了民法的原则和规则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样,
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和规则的,也应承担宪法责任,然而,中国现行
的宪法却存在实践性不强,缺乏相应配套运作机制的缺点。从概念、
构成要件和主体等方面,将宪法责任与实践性更强的民事责任比
较,有利于从中找出中国宪法实践不足的原因,进一步发挥宪法的
作用。
【关键词】民事责任;宪法责任;主体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
位。与民事、刑事和行政三种责任比较起来,宪法背后的责任更应
该得到重视。否则,理论上探讨得再多,宪政也无法落到实处。当
然,与其它三种责任相比,宪法责任有着自身的与众不同之处。一、
宪法责任概述(一)宪法责任概念
理论界一般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刑事、行政和违宪责任四种。
其他三种,学术界都有比较系统的研究,而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责任问题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那么,何为宪法责任?莫
纪宏先生认为:“法律责任首先是一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宪法
责任毫无疑问应当是宪法关系主体依据宪法规定应当承担的责
任。”[1]虽然宪法有着浓厚的政治意味,但其首先是法律责任,
就是因违反宪法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二)宪法责
任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