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师待遇
农村幼师待遇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还生活着这样一群弱势群体,至今还未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几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辛勤耕耘,把青春和毕生精力都奉献给自己执着的事业————这就是东台市溱东镇的农村幼儿教师。
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江苏省为提高全民素质,从娃娃抓起,各村组建了学前班,和村小学在一起,教师基本工资和小学民办教师一样,工资来源于乡统筹,教学方面由小学校长教育组统一管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通过严格考试,1990年前后有部分幼儿教师取得了省教委颁发的《幼儿教材教法合格证》、《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证》、《中等教育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之后,被认定为省正式在册的幼儿教师(非公办)。
在二三十年的幼教工作中,我们工作认真,辛辛苦苦,不计个人得失,为学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我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与付出的劳动代价和贡献形成了很大的反差,穷了半生。1992年前我们的工资和小学民办教师工资相差甚微,民办教师转公后幼儿教师每月工资停留在90--120元不等,到2006年每月最高工资270元。补助、保险等一律享受不到,没有任何转公的机会。现在,这些幼儿教师有的在国办幼儿园,有的在村办幼儿园,还有不明原因的被辞退。无论在哪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没有身份,工资低的可怜。几十年来是什么力量支撑着这些幼儿教师至今仍任劳任怨的工作在幼教第一线,从没有放弃?是对幼教事业的热爱,对这份工作无限的感
情。我们始终坚信党和政府总有一天会关注我们这些为幼教奉献了大半生的幼儿教师。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因此合理公平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国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这些幼儿教师的待遇就是那个年代解决民办教师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去关注、关心和解决,这才符合时代精神,才是做到了与时俱进。
尊敬的领导,我们做了三十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两代人的启蒙老师,至今仍享受不到劳动保障待遇,“老有所养::”问题又该怎么解决?我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已年过半百。工作了几十年,两手空空回家转的时候,却一贫如洗,心寒哪!!!教师法中明文规定“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都是人民教师,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工作艰苦,条件差,报酬少,更应该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和重视……对他们要与小学教师同等对待”。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给个说法,将幼儿教师纳入正式编制,与民办教师一样转为公办教师或市合同制,提高报酬,以解除我们的后顾之忧,能够老有所养,我们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