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
目 录
一、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 四、 专家评审(检测、检验)通知书 五、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六、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七、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不予许可通知书 八、 无线电台站验收通知书 九、 责令实施行政许可通知书 十、 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申请书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我办(处)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补正的 申请。经查验,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决定予以受理。
□ □
我办(处)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按照审查权限,我办(处)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
审,并将初审意见和你(单位)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报送 进行审查。
受理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我办(处)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因: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无线电管理机构职权范围。 □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 □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且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其他:
现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
:
我办(处)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 申请,经查验,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形,应补正以下申请材料(见附表)。
受理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通知书
:
经书面审查,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因:
依法需要进行 ,共需 个工作日。该时间不计入作出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特此通知。
受理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
我办(处)于 年 月 日受理 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在依法审
查过程中,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你(单位) 重大利益。你(单位)依法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权要求听证。请你(单位)于收到该告知书起五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具体意见,或者提出书面的听证申请。否则,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力。 特此告知。
经办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因: ,
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 批准,需要延长 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经办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不予许可通知书
: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因:
,
现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办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编号:
无线电台站验收通知书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获得行政许可后,
□
至今未到我办(处)缴纳频率占用费,填写无线电台
站技术资料表。请于 年 月 日到我办(处)办理上述手续,否则将依法撤回该项行政许可。
□
至今未完成试运行,请于 年 月
日向我办(处)提交试运行报告,否则将依法撤回该项行政许可。
□
其他:
经办人: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 文书格式文本使用说明
一、 关于行政许可决定类文书。行政许可决定类文书,如准
予许可决定书,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由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差异性以及行政许可决定内容的不同,未制定相应的格式文本。对于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决定,请根据具体行政许可事项拟定相应的文件予以批复。
二、 关于行政许可文书的编号。遵循文书编号与《无线电频
率台站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统一的原则。即对某一行政许可申请,所出具的各种行政许可文书,与对应的《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申请书》使用同一编号。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格式为“53 200 000 ”。“53 ”表示地区代码,“200 ”表示年份,“000 ”表示行政许可申请的收文顺序。
三、 关于文书的规格和印制。每种行政许可文书均一式三份,
申请人一份,承办人一份,归档一份。文书的电子文档可通过内网或者通过进入新华网云南频道(网址:http://www.yn.xinhuanet.com)首页,点击“云南无线电管理”广告图标,进入我办的无线电管理宣传网页进行下载。文书由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自行印制,打印纸张采用A4纸。
编号:
Y N -2004-
1.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单位)填写后报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人可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供的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填写。
2.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以正楷填写,文字简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 办(处)”填写申请提交机关的名称。 4.“编号”一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5.“申请事项”一栏填写“无线电频率(台站)申请(变更/延续)”。 6.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将负责人填入“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栏目。
7.“台站类别”一栏根据以下分类填写: (1)微波站:各类微波站;
(2)地球站:除机载、船载地球站除外的各类地球站; (3)广播电视台:广播业务中的各类广播电台;
(4)船舶电台:各类船舶上所设置的全部无线电设备; (5)蜂窝电台:各类蜂窝系统电台; (6)雷达:各种雷达站; (7)民航通信导航台;
(8)固定台:除以上固定台以外的陆地固定台; (9)移动台:陆地移动电台;
(10)其他:除以上台站之外的其他台站。
8.所附的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9.所附的申报材料必须按先后顺序编页码,并对照“附表”中的“材料序号”在“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中列出,“备注”一栏可注明材料份数、页数等内容。
10.在申请期间如遇变更申请内容,申请者应及时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撤消或变更申请 内容。
11.本申请书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