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管理-员工工作守则
阳光果天香员工工作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
1、迟到, 早退
1) 迟到, 早退5分钟以上的, 给予每分钟2元的行政处罚,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处理.
2) 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处理.
3)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 店长应视情况处理, 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2、旷工
1)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 按旷工处理.
2) 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 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 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 作自动离职处理, 不予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4) 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吃饭时间40分钟以内,每班2个人一组去吃饭。
二、请假:
1、无论任何假种, 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 由店长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店铺督导批准同意. 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总监批准. 《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
2、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 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三、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 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2、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 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 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批复――店长批准――片区经理――人事部
3、若员工因为学习或留学深造而提出辞职的, 公司可保留其工龄, 并欢迎该员工以后再回公司工作.
4、辞职者工资于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发放.
四、仪容标准
1、男同事:
1) 头发
――头发一定要梳理整齐
――头发不可太油腻, 不可有头皮
――后颈头发长度不可超过衫领顶部
――头发前端不可盖过眼眉
――不可染发和剃光头
2) 首饰
――不可戴超过一只戒指
――最多只可以戴一条不夸张的手链
――不可戴过大或过多色彩的手表
――颈链不可外露
3) 着装
――穿着公司统一制服
――衣服穿着整齐, 干净, 鞋擦拭干净, 无灰尘
――服饰无破损
4) 姿势
――腿自然垂直站立, 不倚靠收银台, 货柜, 双手自然下垂
――挺胸, 收腹, 目光平视, 面带微笑.
2、女同事
1) 头发
――长发及肩的必须束起
――头发不可太油腻, 不可有头皮
――头发前端不可盖过眼眉
――不可染发, 头发不得蓬松
2) 首饰
――不可戴超过一只戒指
――不可戴过大或颜色过多的手表
――手镯/手链只可戴一条
――耳环方面, 只可戴一对不夸张, 粒状耳环
3) 妆扮
――香水味以清淡为主
――指甲必须修剪及清洁, 指甲油只能涂透明的颜色
――必须涂颜色不太夸张的口红
――化淡妆
――统一制服, 服饰干净得体
4) 姿势
――腿自然垂直站立, 不倚靠收银台, 货柜, 双手自然下垂
――挺胸, 收腹, 目光平视, 面带微笑.
五、其他:
1、上班时间不许斗嘴,打架,违者轻则处以50元每次罚款,重则罚款100,并开除;
2、上班时间手机上缴,存放至指定柜台,下班后领取;原则上无重大特殊情况不许打私
人电话,违者罚款10元每次;
3、员工上班时间不许看书,看报,不许闲聊,闲逛,违者罚款10元每次。
六、奖励:
1、模范员工奖励:门店每周推荐产生模范员工1人,每周日大家无记名投票产生,奖励
50元,戴红袖章上班一周。
参考标准:
● 工作积极主动,岗位工作,成效(业绩)显著;
● 主动帮助同事;
● 个人技能提升快;
●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造效益。
以上规定从2009年4月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