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和改进办信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办信。接访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对所有来信来访事项都进行认真登记,并按照办信接访工作规则进行办理。对县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按规定时限办理和回复。深入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注重依法按政策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1、 件件有登记和答复:(10分)2、全年不发生一起因接访处理不当而激化群众情绪引发的
矛盾冲突(5分)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党委、政府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及时贯彻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决定、决议和联席会议精神,着力抓好省、州、县领导的批示件,并按时限上报,依法按政策及时有效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1、 党委、政府召开研究信访工作的专题会议各2次以上,及时贯彻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决
定、决议和会议精神,有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10分)
2、 省、州、县领导批示信访件和县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到期办结率达95%以上(5分)
三、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深入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制订本乡镇、本部门信访工作方案。坚持经常性排查和敏感节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每个时段都有排查化解责任分解表,把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妥善化解。继续实施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速报机制,准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1、 避免发生到州赴省进京集体访、非正常上访;(10分)
2、 到州赴省进京上访量同期相比持平(5分)
四、切实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信访案件的化解,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加强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工作,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及时化解信访案件,预防越级访的发生(10分)
五、切实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着力把信访问题处理在初始阶段
立足于抓源头,坚持抓早抓小,严把关口,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办理,着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坚决防止初信初访变为重信重访,初发的简单问题变为复杂问题。
1、 本单位受理得初信初访不转化为重信重访:(10分)
2、 重信重访率比上年有所减少(5分)
六、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力争把信访案件处理在基层
各乡镇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完成目标:在省的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前完成信访案件化解率达50%:在建州三十周年庆典前完成70%;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必须完成100%。
1、 各乡镇在省的十一次党代会、建州三十年庆典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确保无人到州赴省
进京上访(15分)
七、切实加强责任追究,着力抓好到县、州、省及进京集体上访的治理。
本部门或本辖区内若发生到县、州、省及进京集体访或非正常上访,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劝返和接回。对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和各个敏感节点,劝返接回的非正常上访人员要建立台账,逐人落实责任和解决办法。对发生群众到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到县、州、省及进京集体访、非正常上访人员不滞留在县府、州府、省会和首都,确保非正常上访人员稳得住、不倒流。(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