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建议和意见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建议和意见
随着房地产来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二手房交易毕竟是一个涉及到千家万户且日常征管难度大的行业,受各种因素制约,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存量房交易环节中,税收征管还存在漏洞。
一、二手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共享体系不完善
只有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互相共享,建立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才能从根本上掌握二手房交易的前期主动权。但目前地税机关、房产部门等部门之间由于种种原因,信息不能及时进行传递,未能做到真正资源共享,从而失去了本应掌握的前期主动权。
(二)税负公平性不理想
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收,往往隐瞒其实际交易价格,按要求提供的房屋销售合同也不真实,加上房产评估市场极不规范,评估报告人工审核,客观上为人为操作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和人情税、关系税等提供了可能,使得一些房屋的计税价格被人为降低,国家税收受损。这同时也使一些纳税人对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认真自己的房屋计税价格被高估了,对缴税产生抵触情绪。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按照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模式进行二手房交易,一个部门紧跟着一个部门,环环相扣。但事实上,各部门之间都独立操作,即无信息共享,也无监督机制,这无疑中就为人为暗厢操作、收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空间。这些漏洞的存在,既损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税法的刚性,也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二、建议和意见
(一)按期核定计税价格依据
对纳税人如实申报办理纳税事宜的,办税窗口应据实征收。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地税与相关部门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共同定期划分区域范围,分路段、按年限、分类别,通过调查联合核定存量房计税价格,作为日常征收中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一般一年一定。
(二)认真评估,依法稽查
充分利用各种税收管理资源,利用税源数据库的信息,与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比对,开展房地产税收的纳税评估。充分利用地税部门现有的稽查机制,对评估发现的疑点,进行稽查,对偷税、少缴税款的,及时追缴税款,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税收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由于纳税人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了解过少,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办公大厅张贴最新的相关税收宣传材料,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解答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将受让及再转让过程中税收作为对比,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借助广播、电视、广告等大众传媒,印制、散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解说最新的税收政策,让税收政策深入人心,纳税人只有懂法了才能守法,才能促使征纳关系和谐。
(四)规范房产评估行业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环境健康发展
许多当事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要求房产评估公司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而房产评估公司为了赚取评估费,不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出具评估报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只有不断规范房产评估行业行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才能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才能得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