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书
12-11
技术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金额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量决定。
2、甲乙双方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上月度工作量统计,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计算服务费金额。
3、甲方应于乙方开具足额正规商业发票后 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 等服务。
2、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3、乙方于每月工作量统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足额正规商业发票。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商业秘密。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月,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
从 20 年 月 日起到 20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
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政府
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
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
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