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整容失败录
2010年整容失败录
超女王贝整形致死
2010年11月15日,王贝母女在武汉某整形医院,接受面部磨骨手术出现了意外事故,血液通过王贝喉部进入气管,经转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4岁。
王贝之死暴露出不少美容医院专业水准和管理上的明显缺陷以及上级医疗部门监管上的漏洞,引来媒体的广泛关注,以致于一起简单的医疗事件,变成了公众事件。人们关注:为什么简单的整容会死人,医师有无许可症,医院是否超范围经营,社会的浮躁等。
人物档案
王贝
1986年7月出生于湖北仙桃。
2003年考入武汉音乐学院,后毕业于该校。
2005年参加《超级女声》成都唱区比赛,最终获得唱区第11名的成绩。
2006年参加《梦想中国》重庆赛区比赛,拿到参加全国入围赛的绿卡。
2009年参加《快乐女声》武汉唱区比赛,但成绩不尽如人意。
2010年夏天在青岛某酒吧演出,11月15日在医院去世,年仅24岁。
医学解读:颧骨磨骨手术,危险级别最高。下颌角、颧骨磨骨手术在手术分级中属于三级手术,是级别很高的手术,必须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专科或是整形外科专科医院才能做。社会上的一些整形美容机构是不具备开展面部磨骨的资质的,在这些机构中工作的医生也许有做相关手术的经验和资质,但是这些机构并不具备抢救的措施和能力。像王贝所做的下颌角、颧骨磨骨这种手术,都是在口腔中进行操作的,由于口腔中下颌部位的静脉丛比较多,一旦切开出血较多,不好止血,吸引器跟不上,血很容易就会进入气管。
卫生部:将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清理。卫生部对王贝接受整形手术后死亡一事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湖北省卫生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目前,湖北省卫生厅已经会同武汉市卫生局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卫生部计划近期在全国开展一次针对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当下,整容这个字眼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仿佛每个人通过整容都可以让自己的人生更光彩。但是整容是一项风险手术,一定要认真慎重考虑,即使要做也要谨慎选择医院和医生,专业医生也许是你以后人生的一个关键。
1、花费万元做整容失败投诉医院
56岁的汉阳李女士称,去年11月23日到武汉同济医院做“面部松弛”美容手术时,因以前眼睛做过2次祛眼袋的手术,特别要求只对额头进行除皱,不要动眼睛部位。谁知术后一周后她才发现,下眼睑严重外翻,看起来十分吓人,而医生却称是“正常的”。现在,她根本无法闭眼,晚上睡觉也不得不“睁眼”睡觉,而且矫正视力也从过去的1.0下降到了0.2。2月2日,李女士说,“在没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除了额头除皱还做了所谓‘深度的
面部提升’手术”,才遭遇美容手术毁容;术前有护士给了她空白的协议和手术同意书等材料让她签名,至于后来上面填了些什么她完全不知道。她多次和院方联系,医生始终却不肯承认是手术失败。期间,李女士还“冒充”它院美容手术患者,在该院的眼科进行了诊断,该院眼科医生明确称这样的手术肯定“有问题”,这一结论在另一家大型综合医院也得到了证实。2月3日,院方工作人员称,院方已提出了解决方案(退费),但李女士尚未同意。李女士只要求恢复她以前的面貌。(荆楚网2010年2月4日报道)
整容前后的李女士
2、整容失败后脸部取出32根金属丝
2010年3月10日14时许,挽救李芳(化名)失败整容的手术终于在历时5个多小时顺利后结束,医生在李芳面部开出4道切口,取出了32根金丝„„但是,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美容科主任叶飞轮说:由于一些金丝埋得较深,40多根金丝不可能全部取出,医生表示,能够取出一半以上,手术就算成功。她脸上的疤痕需要半年至一年才能 “基本上看不见”,甚至有可能需要第二次手术。但是风险很大,若损坏了眼眶上的神经,患者将无法再抬起眉头;若损伤了面神经颊支,就会让患者的嘴巴歪斜。(四川在线-天府早报2010年3月11日讯)
3、整容失败却不算医疗事故
年轻的崔小姐说,她在解放军455医院美和整形外科激光中心动完眼角手术后成了“大小眼”,如今两年已过去,仍然没有恢复。崔小姐说,动手术前她去医院咨询过很多次,医生承诺请最好的整形医生为她做手术,并且做了一系列担保,她才放心地交了3000多元手术费,并于2008年9月份进行了手术。结果发现两个眼睛明显不一样大,在其再三追问下,
护士才说:左眼的手术是由主刀医生的副手做的。可是之前医院并没有跟崔小姐打过任何招呼。医院开始时推托责任,后来由主刀医生为我拆了左眼的线重新做了手术。现在每天洗脸都很痛苦,右眼角开口太大,洗面奶都会渗进去,疼得不得了。对此,院方却说:崔小姐的情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该院许院长称,如果崔小姐坚持这是医疗失误,不妨去做医疗鉴定,如何补偿,按鉴定结果来进行。(新闻晚报2010年7月23日讯)
4、女子整容失败后双倍索赔12.8万
2010年1月1日,北京的宁女士在北京千年茹梦美容有限公司交了6.4万余元的费用,做了开内眼角、鼻子填充、丰嘴唇等多项医疗美容项目,并在颈部、眼角、额头3处注射了除皱针。接受医疗美容后,出现面部肿胀、热痛等症状,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事后她通过调查发现,千年茹梦公司根本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实施美容手术的人也没有执业医师证,本来不能实施医疗美容服务。认定对方构成消费欺诈,宁女士将千年茹梦公司告上法院,双倍索赔服务费12.8万余元。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千年茹梦公司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宁女士的个案,该公司表示不予回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京华时报2010年07月27日讯)
5、北京一男子整容失败坠楼身亡
2010年9月30日下午2时30分许,在北京海淀区上河村小区1号楼,一名男子从3单元8楼跳下,坠楼身亡。知情人透露,该男子曾在小区内一家美容诊所整容,可事后感到不满意,就来找诊所理论,随后发生了上面的惨案。海淀警方已经排除他杀可能。(法制晚报2010年10月1日讯)
6、注射整容致十级伤残状告美容院
家住郑州的胡女士为让自己的鼻唇能更漂亮一些,2009年12月24日下午,她到郑州集美美容医院做鼻唇沟整形术。美容医院接待人员向胡女士推荐使用“欧特莱伊维兰” 注射填充物,并一再保证不会有任何副作用、不会留任何疤痕,一针6000元。胡女士花1.8万元打了3针。但注射后,胡女士手术处出现出血、红肿等不适症状,第二天出现发青、肿胀、麻木等症状。半月后,胡女士的症状并未消失,且留下疤痕。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胡女士将美容院告到法院。2010年3月31日,经司法鉴定认为,胡女士面部损伤与郑州集美美容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胡女士的伤残等级评为十级。集美美容医院未举证证明,其对胡女士的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及胡女士目前的症状与其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10月11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郑州集美美容医院返还胡女士医疗费
1.8万元及赔偿其精神损失、残疾赔偿金共计56444元。(大河网-大河报2010年10月12日讯)
7、未留证据,整容失败又败官司
22岁的李红于2009年9月在南昌某整容医院实施了乳房提升假体隆胸术+切开重睑术。10月到医院复查,发现左侧乳房腔内有血性液体,经李红同意后,南昌某整容医院将李红左侧乳房的假体取出,并将李红的血性液体送至南昌市某检验,检验结果:李红的血性液体中无细菌生长。李红到法院起诉,要求南昌某整容医院赔偿她经济损失6万元。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红确实在南昌某整容医院进行了诊疗活动,但却未提交南昌某整容医院因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的过失,致使其受到伤害的证据。法院判决驳回李红的诉讼请求。(法制网2010年10月19讯)
8、整容失败女割腕美容院
近日,一名叫阿玲(化名) 的湖北籍女子,今年22岁,原本脸部轮廓比较圆,只是脸部鼻唇沟比较深,2010年8月经朋友介绍来到温州康欣整形美容门诊部,想做个鼻唇沟玻尿酸填充术。在花了6000元做了两次填充术后,发现效果比较好。后来,医生建议她做脸部下颚线抽脂手术,称“这样效果会更好”。她就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没想到术后发现左右脸不对称。她到美容院讨说法,在协商无果下,情跑到隔壁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在美容院内割腕,所幸伤势不重。该女子称,她是接受不了美容院的手术效果和院方的态度而选择割腕的。负责阿玲手术的主治医师陈德裕称,手术并没有失败;消费者如果对自己的整形效果不满意,应该走正规途径维权,可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有纠纷应通过正规途径处理。(39健康网社区2010年12月30日)
阿玲受伤的手紧握手机,手机屏幕显示的是她整形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