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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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政政文文件件 时间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工作标准化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版次 A1 编号 -BZH -F10-3 审核 批准 2015-5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缺陷,使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效运行管理工作。
3 职责和权限
3.1 设备维保部门是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必须确保其有效运行。
3.2 生产性质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正确检查、操作、保养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
3.3 行政部门负责监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投运情况和运行状态,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工作内容
4.1 公司内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电弧炉除尘设备、树脂砂除尘设备、抛丸机除尘设备、砂轮磨刀机除尘设备、生产场地鼓风排气风扇等。
4.2 生产部门在进行作业时,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4.3 生产操作人员要随时巡查其运行情况,包括采尘效果、密封效果、反吹效果、排气效果、排尘状态和设备运行温度、运行燥声等。
4.4 当发现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报告设备维保部门进行处理,不准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在停运情况下开动生产设备。
4.5 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生产又必须正常进行时,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均要向上级汇报,在主管领导同意下继续推进生产。现场人员必须作好自我防护。生产任务完成后立即组织抢修,恢复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4.6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7 设备维保部门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每月进行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8 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
5 罚则
5.1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对员工健康危害和环境的破坏的行为,视情节和后果依据相关规定处罚。
5.2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被政府监督部门查处的行为,个人和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6 相关资料记录
《生产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综合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