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优品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七天优品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兼职培训师(简称为内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内训师。
2.2内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培训学院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
3.1培训学院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部门、各公司协助培训学院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
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培训学院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大纲演示、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
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6协助培训学院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内训师管理内容 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
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4.1.2 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4.2内训师选拔程序:
4.2.1. 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经理审核,报培训学院审核。
4.2.2培训学院审核、面试后,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培训学院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4.2.4内训师分初、中、高、特级、名誉讲师五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名誉讲师不需填写,由培训学院直接聘任,由集团领导担任)并由培训学院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4.2.4.1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如下表:
均在80分以上;
4.2.4.3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4.2.4.4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培训学院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培训学院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4.3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经理、培训学院负责人、培训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专员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4.4 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4.4.1已转正式员工;
4.4.2热爱培训,热爱本职工作;
4.4.3喜好培训工作,熟悉所兼任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和实践经验; 4.4.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4.4.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
4.4.6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
4.4.7培训学院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 4.4.8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培训学院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4.4.9培训学院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4.5.1配合培训学院开展培训工作;
4.2.4.2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
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4.5.4根据培训学院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4.5.6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培训学院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培训学院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三天通知培训学院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
4.5.8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培训学院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4.8激励措施:
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
4.8.2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 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
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 “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8.6 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
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培训学院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4.8.8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 4.8.8.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4.8.8.2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4.8.8.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4.8.8.4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4.8.8.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4.8.8.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4.9内训师的考核
4.9.1培训学院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4.9.2 培训学院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培训学院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
4.9.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
4.9.4培训学院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培训学院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培训学院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五、内部讲师的培养 5.1 政策支持
5.1.1 按照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讲师经过培训学院提名,各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5.1.2 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5.2 培养
5.2.1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5.2.2培训学院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 六、生效
6.1本办法经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七天优品培训学院。 附件一 内部培训师申报表
附件二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A表)(B)表 附件三 培训项目满意度评估表
内部培训师申报表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A表)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B表)
附件三
培训项目满意度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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