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装修简洁版
12-09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 )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江宁区天御溪岸1单元524室
二、工程期限: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施工,最迟在2015年 月 日前交付.
三、工程项目:
1、所有装修结构、样式以甲方确定的要求为准。具体要求甲乙双方现场确认。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全包方式将房屋承包给乙方进行装修。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隐蔽工程及水电施工质量三年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或所购各项装修材物料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并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六、工程材料及造价:装修所需所有材物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材物料均需由乙方提供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采购,采购材物料的价格、式样、品牌及品质不得低于乙方工程报价中指定的要求。甲方支付乙方所有装修费用(含人工费、材物料费等)陆万元人民币(附件乙方提供的报价仅作参考)。
七、施工安全:甲方将房屋装修仅承包给乙方个人。乙方必须确保装修施工中的各项生产安全,乙方个人及乙方招收人员需具备施工资质,乙方个人及乙方招收人员的施工安全及由此造成的赔偿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款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双方随时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