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扫卫生的规定
08-07
关于清扫卫生的规定
今年以来,站内卫生工作有所下降。厨房内腐味、臭味甚重,物品堆放杂乱;会议室里的垃圾到处都是;楼梯处的蜘蛛网比比皆是;宿舍走廊和厕所无人打扫;宿舍内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到处充斥着一片脏、乱、差的现象,此现象已经损坏了河口电站的形象。
为了纠正这种不良现象,杜绝脏、乱、差,提高电站的整体形象,特对站内卫生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站内的公共卫生实行员工承包责任制,分区域、地段由员工负责清扫。
二、站内公共卫生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由站领导组织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清扫工作不力或清扫不干净者给予罚款处理。
三、责任区域的划分:
于跃忠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林雅琴负责厨房的卫生;阳立军负责宿舍走廓的卫生;银涛负责靠主变处楼梯(到水轮机层)的卫生;唐贵敏负责靠厕所处楼梯(到水轮机层)的卫生;彭幼春负责二楼两间卫生间的卫生;于定均负责一楼两间卫生间的卫生;宿舍内的卫生由居住人员负责打扫。以上卫生区域必须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四、厂房内(包括中控室、高压室)的卫生由白班值班人员打扫,每天必须打扫一次。
五、设备卫生按机号分班承包清扫。1#机组由林雅琴班负责,2#
机组由银涛班负责,3#机组由阳立军班负责。
六、卫生要求:
1、设备必须保持清洁,不能存在蜘蛛网. 灰尘. 漏油等;
2、厨房内不能有油垢,餐具要摆放整齐;
3、宿舍内衣物要整理有序,不能杂乱无章,不能有异味;
4、卫生间不能有污垢. 地板要清洁。
七、如遇重大节日需要打扫卫生,不当班的员工必须参加。
八、如若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每次罚款20元。
本规定从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河 口 电 站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