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房产税
缴纳房产税
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6、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三、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
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
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根据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规定:要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
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