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承诺书
清苑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暑期汛期
事故预防承诺书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向全体员工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上级指示。层层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领会相关精神,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隐患问题,切实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
2、搞好事故警示教育。通报2013年以来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搞好安全警示教育,组织进行暑期汛期全员安全事故预防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召开安全动员大会。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完成以下规定动作:①在大会上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传达上级关于安全大检查的有关要求,对搞好本单位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动员;②宣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事故预防承诺书;③进行安全事故警示和暑汛期事故预防教育; ④对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活动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4、组织全面彻底排查。7月10日前,按以下规定要求进行:①认真组织开展各层面自查自纠活动,要覆盖所有岗位、所有设备设施、所有场所、所有人员、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不留盲区死角;②按照“责任人、完成时间、标准要求、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完成率要达到100%;③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单独登记建档,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具体记载整改及复查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④自查自纠结束后,向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上报情况,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整改逐一上报具体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上报。⑤自查自纠结束后,要按照学校每月一排查,中层领导每周一排查,岗位每天一排查的规定,做好自身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工作。9月30日前,每周向
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报告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从10月1日后,每季度首月2日内,向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报告一次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5、强化重点部位盯防。针对本单位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预防的特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对容易受高温、强降雨、强雷电、大风、高温影响而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工艺、场所、部位和事项,逐一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实行严防死守;②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各类危险源点和爆破、焊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装修、改造、拆除等较大危险性作业活动,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盯防巡查措施;③遇有强降雨、强雷电、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强化生产经营或施工现场盯守,必要时停止作业,提前撤离人员。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6、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相应的人员、物资和器材,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及时处置,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
7、如实向政府或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苑县教育局:(盖章) 乡校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