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废弃物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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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2013年6月1日
1. 目的
为规范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有效预防和控制其对环境产生危害、传播疾病、有力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范围
医院工作中所能产生废弃物的任何部门执行此措施。 3. 权责
全体工作人员在处理废弃物的过程中遵照执行。 4. 内容
4.1废弃物分类
4.1.1生活垃圾:除医疗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品。
4.1.1.1所有一次性物品的外包装。
4.1.1.2非感染区擦手纸、纸屑、书刊、报纸、花、果皮、食品。 4.1.1.3彩超室病人用的藕和剂纸。
4.1.1.4未被污染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口罩、手套、鞋套、帽子、隔离衣
等)。
4.1.1.5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完整玻璃瓶(破
损玻璃瓶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4.1.2医疗废弃物
4.1.2.1感染性废物:凡含有足以致病的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
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压舌板、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体外循环的管路、膜肺、气管插管、传感器、一次使用的呼吸机管路、吸痰管、压力延长管、输液管、各种注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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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器外管道、接触病人的指套、手套、中单、护理垫、换药碗、备皮包、灌肠器、导尿管、贴膜、三通、深静脉插管、吸氧管道、面罩、采血管、采血针、血气片、碘伏瓶、酒精瓶、止血带、胶布、电极片、胸腔引流瓶、引流管、引流袋、留置针、胃管、胃肠减压器、废弃的被服、一次性螺纹管、口含嘴、软包装液体瓶、污染敷料、各种导管等。 废弃的被服
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感染区域产生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口罩、手套、鞋套、帽子、隔离衣等)。
检验科、血库废弃的血液、血清、血、尿、粪、痰、呕吐物的检验标本,化验用培养基废弃物。
4.1.2.2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破损的体温计、汞血压计。
检验科、影像科用造影试剂和化学试剂。
4.1.2.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医用针头,缝合针, 各类医用锐器,包括手术刀、备皮刀。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
4.1.2.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一般性药物,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废弃的血液制品。
4.2废弃物的收集容器
4.2.1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 4.2.2医疗废弃物:
4.2.2.1感染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装入标有“感染性废物”字样的黄色塑
料袋中。
4.2.2.2损伤性废物装入利器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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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盛装废弃物容器的设置及包装要求
4.3.1应采用有盖子及足踏板的垃圾桶。
4.3.2垃圾桶应放置于便于丢弃废弃物且不影响观瞻的地点。 4.3.3垃圾桶周围环境应易于清洁。
4.3.4放置损伤性废置物的利器盒应以坚固、不透水及投入口较小不易取出为原
则,按需使用大小合适容器,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密封,盒内盛装的锐器不撒漏,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再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4.3.5所有废物包装容器上应有黄色“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4.3.6废弃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75%),使用单位应即时有效的封口(紧
实、严密),标明科室、日期、总量等,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弃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4.3.7输血后的血袋(属感染性废物):放置于红色胶袋内,并按检验科要求的时
间内送至检验科冰箱内保存三天,再归入黄色胶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4.4废弃物的存放
4.4.1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
放处。
4.4.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
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4.3专管人员定期对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
消毒,消毒剂为1000mg/L含氯溶液。
4.4.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的警示标识。 4.4.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4.5医疗废物内部交接与运送
4.5.1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每天上午9点和下午15点将医疗垃圾用密封车,按规
定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4.5.2运送前检查包装物或容器和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无破损、
渗漏和其他缺陷,不得将不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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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运送时用密封、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容
器和专用的运送车,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4.5.4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每天定时将废弃物送往暂时贮存库房。
4.5.5运送时遵循院方所规定的路线。废弃物收集车每次收集的容器不可超过车
厢的平面;运送完毕后的废弃物收集车,须清洁并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消毒10分钟,遇有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被传染病人的废弃物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消毒30分钟。
4.5.6污梯每天清洁一次,如果发生液体废弃物洒落电梯表面是立即用含氯消毒
剂500mg/L擦拭,被传染病人的废弃物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擦拭,消毒30分钟。污梯专用于污染物品的运送,禁止使用污梯运送清洁物品、无菌物品,工作人员不可乘坐。
4.5.7专职收集及运送废弃物的员工须在脱去外层污染手套后,方可开关门,触
摸门把手、或电梯按钮。
4.5.8收集时要核对重量、数量、类别并与科室护士分别签字。
4.5.9运送人员在运送中,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
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5.10医疗废物移交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如实填写联单并签名,各项记录资
料要妥善保管,至少保留3年。 4.5.11废弃物的处置
4.5.12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分类装置,各种医用废物一定按要求
用指定颜色的塑料袋包装并封口,防止渗漏、扩散、扬散,防止医用固体废物流失混入生活垃圾。
4.5.13已放入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禁止再取出。
4.5.14正在使用及使用后的注射器和针头不能折断或弯曲,处理损伤性废物遵
循“谁使用,谁负责(即谁使用后直接将锐器丢入锐器盒,不能由他人代处理!)”、“小心防范,避免伤害”的原则,以减少对他(她)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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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5损伤性废物(包括输液器、输血器等剪下的硬塑料针头)放入利器盒内。 4.5.16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其产生的医疗废物用黄色胶袋包装及时密封,黄色胶袋须加套一层未被污染的黄色胶袋,并有明显标识容器的外表面被污染时,应对被污染的容器进行消毒处理。
4.5.17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应按照有关的行
政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5.1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
物、容器外面应当著明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4.5.1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
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
5.流程图:(无) 6.附表
6.1废弃物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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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医疗废弃物移交登记表
医疗废弃物移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