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士伯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附件3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2000年10月2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京分字第04227号。负责人:卢镜民,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528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销售总公司生产的各种啤酒及副产品。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5、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6、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责任,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时,经企业管理当局批准确认为坏账损失。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取直接转销法。 7、存货
存货入库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每月底进行存货盘点,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较长的公司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按其历史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原值的10%,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定。
9、收入的确定
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缴纳;
(2)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个人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据实计算缴纳,代扣代缴; (4)印花税:按合同金额及税法相应规定计算缴纳; (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6)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缴。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2)主要债务人账款
3、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2)主要债务人账款
4、存货
5、待摊费用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7、应付账款
8、应付职工薪酬
9、应交税费
10、其他应付款
11、预提费用
12、实收资本
13、未分配利润
1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5、营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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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营业外收入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承诺事项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承诺事项。 七、或有事项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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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十、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 十一、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企业报表之批准
上述2011年度本公司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有关附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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