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中心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城关镇中心学校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总分低于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否则每项(次)扣3分。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做好政治学习笔记,坚持写心得体会,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心得体会缺1篇扣3分。
(二)爱岗敬业
1、坚守考勤制度。旷工每半天扣5分,事假累计从第3天起(以学期计算)每半天扣0.5分,非住院病假累计从第5天起(以学期计算)每半天扣0.1分(考勤规定按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无故缺课1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3、工作时间或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活动的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或从事其他影响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的,经查实扣20分。
4、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参与炒股的,每项(次)扣5分。
(三)关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2、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
3、不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对于停课或驱赶学生者,每一人(次)扣10分。
4、教师每周应定期深入学生宿舍督导学生,帮助寄宿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未按规定完成的,每缺一次扣3分。
5、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的,每项(次)扣5分。
(四)教书育人
1、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和1-2位学生结对帮扶并有转化后进生的有关记录,未完成的扣5分。
2、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每项(次)扣3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教育,对学生违纪事发视而不见的,每人(次)扣5分。
(五)为人师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2、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穿着服饰应符合教师要求。对在学生活动场所浓装艳抹、着奇装异服、趿拖鞋,对穿背心进课堂、在校园内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办公桌物品零乱堆放、在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每项(次)扣5分。
3、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违反上述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
4、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教师间吵架一次扣5分。
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每项(次)扣10分。
6、服从工作分配,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每项(次)扣5分。
7、教师应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吵架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10分。
8、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一次扣5分。
9、严禁参与有偿招生或违规向招生机构推荐生源,否则,经查实,每生(次)扣10分。
10、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每项(次)扣10分。
11、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各类用品,发现一例,扣10分。
12、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经查实,首次发生的,每生扣10分,再次发生的,师德师风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3、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吃请,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或礼金,托家长办私事。否则,经查实每项(次)扣10分。
针对上述(9至13款)行为,视情节予以“一票否决”或予以行政处分。
(六)终身学习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份以上的业务学习报刊杂志,否则扣2分。
2、教师必须参加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无故缺席一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考勤规定按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交教学论文一篇,缺一篇扣10分;对于教师剽窃他人成果或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各类文
10、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每项(次)扣10分。
11、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各类用品,发现一例,扣10分。
12、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经查实,首次发生的,每生扣10分,再次发生的,师德师风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3、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吃请,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或礼金,托家长办私事。否则,经查实每项(次)扣10分。
针对上述(9至13款)行为,视情节予以“一票否决”或予以行政处分。
(六)终身学习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份以上的业务学习报刊杂志,否则扣2分。
2、教师必须参加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无故缺席一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考勤规定按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交教学论文一篇,缺一篇扣10分;对于教师剽窃他人成果或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各类文
章,每篇扣20分,并视情节予以“一票否决”,同时按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以学年为时间段考核。各校应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有序。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的结果和考评结果要及时公示。
1、根据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
2、各校应根据校情,做出具体的细化补充,制定实施细则,各校的实施细则要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各校确定“优秀”等第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数的20%。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并确定其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⑴参与赌博或邪教组织的;
⑵违法违规诉求,影响恶劣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⑷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失,影响较大的; ⑸道德品质败坏,造成较大影响的;
⑹严重妨碍稳定团结,造成极坏影响的;
⑺本人参与或发动他人停课、罢课的;
⑻不珍惜三尺讲台,采用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过激方式发泄不满,后果严重的;
⑼违反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私自向学生乱收费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⑽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较坏的。
三、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及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2、凡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并造成极坏影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职务评聘、绩效工资等各项师德师风要求相挂钩。对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五、本方案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