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建设合同
三年级教室文化建设合同
签定地点:绵阳市塘汛小学
签订时间: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
甲方:绵阳市塘汛小学
乙方:绵阳新领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班级文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绵阳市塘汛小学三年级教室文化建设
工程地点:绵阳市塘汛小学三年级教室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一千七百八十元整(¥1780.00元)。
本工程在学校三年级1—5班教室建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教室文化建设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须按学校多教室文化建设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张贴、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3日内供货,整个施工工期 7 天。(3月4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粘贴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期按商定要求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
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使用。
六、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10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一千七百八十元整
七、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方监督乙方完成工程。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安装粘贴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一、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绵阳市塘汛小学 乙方:绵阳新领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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