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租赁合同
合同书文本
合同名称:签约单位: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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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业 租 赁 合 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或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或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居间方(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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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服务费
□人民币 □美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服务费 拾 元
小写: 元整
承担方
支付时间
合同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上述列表及本合同条款之内容出租上述物业。
税金及发票的处理方式:
2、甲方作为该物业的 (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人)与乙方建
立租赁关系。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物业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使
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4、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物业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
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物业,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
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提出收回物业,乙方未搬离物业并继续使用的,视为本租赁合同自动顺延,租赁条件除租赁期限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6、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
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修复。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因一方迟延、拒绝维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损失方有权请求对方进行赔偿。
7、除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外,乙方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甲方 元整 □乙方 元整 □本协议签署当日支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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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按规定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双方未约定的,视为无偿归物业产权人所有,在合同期满及乙方违约被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8、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物业,转让后,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该
租赁合同或终止租赁合同。乙方选择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对新的物业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金结算及维修事宜由乙方直接与新的物业所有人发生关系,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选择终止租赁合同的,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甲方应当予以退还。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经甲
方同意的转租、转借,乙方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转借方订立书面合同。乙方应就转租、转借事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0、除租赁合同续签或自动顺延外,乙方应于物业租赁期满后,将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
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物业应当保持物业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而影响物业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该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逾期归还物业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 倍的使用费用。
11、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费用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费用累计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将物业退还给甲方,并按剩余年限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物业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
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租期顺延,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逾期交付物业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除非本合同及法律另有约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一
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该方应按照合同剩余年限租金总额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该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 甲方承诺已如实陈述出租物业的有关情况,且保证物业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等。如因甲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物业基本情况或其他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租金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因租赁物业自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
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导致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关于居间费用的特别说明
(1)本合同的签署,视为居间方对于本次租赁居间义务的完成。事后合同解除或终止与否,
不影响居间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担方收取居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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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方逾期支付居间费用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承担方实际履
行之日止,每逾期一天,承担方按天向居间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费用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14、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
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有约定或裁判书另有规定,一方为处理纠纷事宜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由败诉方负担。
1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三方签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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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