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招聘1
第一章银行机构
第一节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的形成
早在1272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就出现了巴尔迪银行。1310年成立了佩鲁齐银行,1397年成立了梅迪西银行,这都是一些富有家庭为经商方便而设立的私人银行。具有近代意义的银行是1587年建立的威尼斯银行。中世纪的威尼斯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世界著名的贸易中心,各国商人云集于此。为了顺利进行商品交换,出现了专门的货币兑换商从事货币兑换业务。货币兑换商借此集中了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集存的货币相当稳定,可以用来发放高利贷时,货币兑换商便主动揽取货币保管业务,保管货币业务演变成存款。所吸收的其余存款均用于贷款取息。此时,货币兑换商成为早期银行。
工商银行真题
( )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
A.保险公司 B.证券公司
C.商业银行 D.中小金融机构
{解析} C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主体,并且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主导地位。
二、商业银{于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按组织结构可分为分支行制和单元银行制。
(一)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是指在总行之下,在国内或国外设有若干分支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体制。这种商业银行的总部一般设在大都市,下属所有分支行由总行统一领导和独立经营。分支行制是目前各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模式。商业银行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是指商业银行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和办理金融业务。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控制各分支行,本身不对外经营金融业务,在总管理处所在地另设分支行对外办理营业。例如,我国的交通银行就是实行总管理处制度的商业银行。
(二)单元银行制
单元银行制是指商业银行只有一个经营机构,不设立或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体制。单元银行制主要集中在美国。这种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得控制其他银行。单元银行制是由政治体制、适度分权的法律框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所决定的。美国实行联邦制度,各州独立性较大,为了保护本地信贷资金来源,一些州政府通过颁布州银行法,禁止其他地区的银行到本州设立分行,以达到反对金融权利集中的目的。我国2007年设立的村镇银行也是单元银行模式。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
商业银行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殊金融企业,组织结构大致相仿。一般可分为四个系统,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和管理系统。
(一)决策系统
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以下各种常设委员会构成。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先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出董事长。商业银行董事会的人数依银行规模大小而定,美国规定每家商业银行的董事至少要5人,董事任期不等,可连选连任。各种常设委员会由直属董事领导,但因银行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同而数量不一。
(二)执行系统
执行系统由总经理(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及各业务职能部门组成。总经理是商业银
行的行政首脑,通常总经理由任职提名委员会提出候选人,董事会多数票通过,由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三)监督系统
监督系统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和银行的稽核部门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 事,由选举出的监事组成监事会。商业银行监事一般是具有丰富银行管理经验的人员,熟悉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能及时发现银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重大问题的苗头。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可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或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稽核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日常业务进行检查和稽核,以便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四)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由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贷管理和市场营销管理等组成。战略管理主要职责是确定银行整体战略发展目标、业务开拓发展计划和市场拓展规划,并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制度、机构控制及分支机构利润指标;财务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银行筹资及成本管理、现金管理等,并制定财务预算,进行财务控制,进行审计、税收和风险管理;人事管理主要职责是招募员工、培训员工、进行工作和工资审评、处理劳资关系;信贷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银行确定的计划和目标,研究和决策各种贷款业务,分析贷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定市场营销战略,开展广告宣传、促销和公共关系,指定银行服务价格,开发产品和服务项目。
四、商业银行的性质及职能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追求盈利的经营企业,以吸收存款为主要的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的性质可具体概括为如下几项:
(1)商业银行是企业,具有一般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特征。
(2)商业银行的业务较之于其他一般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所受社会经济的影响均远大于一般企业。
(3)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银行。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及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商业银行与各类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功能齐全、综合性强。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投向社会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实现货币资本的融通。
2.支付中介职能
支付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转业存款等货币经营业务的职能。
3。信用创造职能
信用创造职能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其可以吸收各类活期存款的有利条件,通过发放贷款,转化为派生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当然,此种货币不是现金货币,而是存款货币,它只是一种账面上的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
4.金融服务职能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业务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5.调节经济和信息中介职能
调节经济的职能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余缺,同时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指引下,在国家其他宏观政策的影响下,实现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引导资金流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的功能。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变化。信息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所具有的规模经济和信息优势,能够有效解决经济金融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五、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
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部分。
(一)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借以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负债业务分为两部分:资本金和债务资金。存款货币银行的资金来源中资本金所占比重很小,但却是吸收债务资金的基础。债务资金的形成渠道主要是吸收存款、中央银行借款、银行同业拆借及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等,以吸收存款为主。
1.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是银行接受客户存人的货币款项,存款人可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业务。
2.中央银行借款
存款货币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目的在于缓解本身资金的暂时不足。向中央银行借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再贴现,即把已经办理贴现业务所买进的未到期票据,如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等,再转卖给中央银行;二是直接借款,即用持有的合格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向中央银行取得抵押贷款。
3.银行同业拆借
银行同业拆借指银行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借入资金的银行主要是用以解决本身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一般均为短期,甚至是隔夜拆借。
4.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
各国存款货币银行,尤其是大银行,在国际货币市场上通过办理定期存款、发行大额定期存单、出售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及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5.结算资金占用
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过程中临时占用客户的一部分资金,也可作为银行的资金来源。
6.发行金融债券
发行金融债券也是存款货币银行的负债业务。
(二)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负债所聚集起来的货币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
1.准备金
准备金指商业银行为应付日常提款要求而保留的流动性最高的资产。准备金由库存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两部分组成,其中后者占主要部分。为防止流动性危机,各国的银行法一般都要求银行保持最低准备金。中央银行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变动法定准备金率。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准备金叫超额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可以用来应付提款、发放贷款或者购买证券。
2.其他银行存款
银行之间代理存款,方便清算,这种制度被称为代理制。大型商业银行常与国外商业银行存在代理关系,以便于彼此跨国清算。
3.贷款
贷款指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定归还期限的业务。贷款在存款货币银行的资产业务中所占的比重一般最大。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也称作无风险业务。
1.承兑
承兑是指银行为客户开出的汇票或票据签章承诺,保证到期一定付款的业务。银行经办承兑业务,实际上是以自身的信用来加固客户的信用。为此银行要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2.汇兑
汇兑是指客户以现款交付银行,由银行把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业务。使用汇兑的凭证有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邮信或电报的付款委托书。
3.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业务。现在广泛开展的是商品信用证业务。商品信用证是银行应客户购货单位的要求,按其所指定的条件开给销货单位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
4.代收业务
代收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各种凭证,以客户名义代替客户收取款项的业务。代收业务主要有银行代收支票款项,即客户将从他人手中收到的其他银行的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银行并委托其代为从其他银行收取款项。此外,还有接受委托、代客户收取票据款项、代客户收取有价证券利息和股息的业务等。
5.代客买卖
代客买卖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替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贵金属和外汇等。
六、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一)商业银行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它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尽管银行有其特殊性,但在业务经营上,各国商业银行通常都遵循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简称“三性”原则。
追求盈利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应当具有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等要求的能力。
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要避免经营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自20世纪70年代后逐步兴起。其基本思想是根据经济环境和银行业务状况的变化,综合管理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规模与风险结构,在分析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有策略地确定负债方或资产方的调整项目。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历了一个管理重心由资产转向负债,又由负债转向全面综合管理的变化过程。资产管理强调的是使资产保持流动性,在负债一定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资产结构来满足流动性要求。而负债管理强调的是通过扩大负债去获得银行的流动性。但是资产管理过于偏重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利于实现盈利性目标,负债管理过于偏重资产扩张和追求盈利,将流动性过高地依赖于外部环境,存在较大风险。 ’
1.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是商业银行的传统管理办法,其中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
主要包括资金总库法、资金分配法与线性规划法。
资金总库法又称资金汇集法或资金集中法,指通过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借入资金以及股本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构成一个可供使用的资金池。该资金池内的资金的运用顺序应当首先保证一级储备,其次保证二级储备,再次保证各类贷款,最后用于其他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
操作程序如下图所示:略
资金分配法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它根据资产管理理论的思想,提出商业银行应如何安排资金组合的运作策略。其主要内容是:商业银行在把现有的资金分配到各类资产上时,应使各种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或周转率与相应的资产期限相适应,即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高度的对称关系,所以也称期限对称方法。
下图显示了资金分配法的基本操作流程:略
资金总库法与资金分配法都是从战略角度解决银行的资产管理问题。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践中,经常要运用线性规划方法解决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线性规划法的核心思想是存在变量约束的条件下如何实现最优化的问题。商业银行在追求资产管理最优化的时候必然面临一定的约束,因此线性规划方法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中经常采用的管理技术。线性规划方法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主要包括四个步骤:建立模型函数目标,选择模型中的变量,确定约束条件,求出线性规划模型的解。
2.负债管理
20世纪60年代,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心由资产管理转向负债管理。负债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将商业银行管理的重点由资产转向负债,主张以借入资金的办法来保持银行流动性,从而增加资产业务,增加银行收益。负债管理开创了保持银行流动性的新途径。负债管理方法主要包括两种:储备头寸管理方法和贷款头寸负债管理方法。这一理论的不足是容易导致银行负债结构中的短期资金来源比重过大,增加经营风险,提高银行的融资成本。 储备头寸管理方法是用增加短期负债向银行有计划地提供流动性资金的管理方式,它购入资金以补充银行的流动性资金需要。以美国为例,储备头寸负债管理的主要工具是购买期限为一天的联储资金,或使用回购协议。这样,当一家银行的储备由于存款人提款或增加了对有收益的资产投放而暂时不足时,购买联储资金来补充;而当储备有暂时盈余时,就售出联储资金。从这一点来说,这种负债管理方法提高了资金的运用效率,也减缓了银行体系由于储备的突然减少带来的震动性影响。但切不可把这种短期借人资金作为长期资金来源,因为一旦这些银行管理上出现问题并被公众知道时,它们就不可能在联储资金市场上再借到资金,结果面临破产。
贷款头寸负债管理方法首先是通过不同利率来取得购入资金,以扩大银行贷款;其次,通过增加银行负债的平均期限,减少存款的可变性,从而降低银行负债的不确定性。银行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就是使用此种管理方法。贷款头寸负债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计戈0部分,这一部分是银行有计划的经营安排,即增加负债、扩大贷款、获取利润;二是灵活反应的部分,这是银行经理人员用于抵消外部干扰对资产负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采用的平衡砝码。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于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伴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基本思想是在资金的配置、运用以及在资产负债管理的整个过程中,根据金融市场的利率、汇率及银根松紧等变动情况,对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进行协调和配置,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双方在某种特征上的差异,达到合理搭配的目的。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技术中,主要的管理方法是缺口管理法。
缺口管理法是根据期限或利率等指标将资产和负债分成不同类型,然后对同一类型的资
产和负债之间的差额,即缺口(GAP)进行分析和管理。GAP用于衡量银行净利息收入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以利率指标为例,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都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类型。根据这两种类型的资产和负债的不同组合,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缺口管理战略:
(1)零缺口战略。对于许多小银行,采用零缺口战略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管理方式。
(2)正缺口战略。如果银行的研究部门预测市场利率正在进入上升阶段,正缺口战略就是其正确的选择。
(3)负缺口战略。如果预测市场利率会下降,不少银行会选择负缺口战略。
4.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
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和监管,同时也为了规范不同国家的银行之间运作的需要,198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的目的:一是通过协调统一各国对银行资本、风险评估及资本充足率标准的界定,促使世界金融稳定;二是将银行的资本要求同其活动的风险(包括表外业务的风险)系统地联系起来。《巴塞尔协议》的通过是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完善与统一的标志。
第二节 我国的商业银行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大小,可将其划分为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和微型商业银行。
一、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特指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原国有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额占全部银行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很大,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成立,承担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商业银行业务。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在香港、上海两地同时上市。 ,
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2月,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1979年3月13日,中国银行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随后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的职责不变。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下的国家外汇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20()3年,中国银行引进美国高盛集团、亚洲金融控股公司等境外战略投资者。2006年7月5日,中国银行A股在上海、H股在香港同时成功上市。
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2月恢复,其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1995年开始实行商业银行运营机制。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当时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自成立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经办国家财政拨款时期。1954年10月,建设银行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后,任务是经办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管理和监督使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第二阶段,国家专业银行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为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银行先后开办了现金出纳、居民储蓄、固定资产贷款、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国际金融、住房贷款和各种委托代理业务;第三阶段,国有商业银行时期。1994年,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银行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分别移交给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从功能转换上迈出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重要一步。
二、中型商业银行
中型商业银行特指资产规模小于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领域涉及全国范围的银行机构,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交通银行成立于1908年。1958年以后,该行的内地业务分别被并入当时的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系建设银行的前身),香港分行继续营业。1987年3月30日,交通银行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隶属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总行设在北京。深圳发展银行成立于1987年12月28日,是国内首家上市银行。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3月3日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28日,1993年1月9日正式开业,总行设在上海。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1995年进行股份制改造,更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12日,是首家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北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
下列不属于我国中型商业银行特征的是( )
A.市场化程度高 B.稳健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
C.有鲜明的品牌
答案:D D.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三、小型商业银行
小型商业银行主要指城市商业银行。 。
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合并重组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同年2月,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经过10年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中国银行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全国性银行不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被限定于其所属的中心城市,由于不同城市之间在经济总量以及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导致了不同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差异。各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基础以及发展空间不同,决定了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有不同的发展取向。目前主要有两种发展取向:一是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公开上市,成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二是一些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成为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银行。
四、微型商业银行
微型商业银行特指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及贴现等业务。2007年3月1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正式挂牌开业。
第三节 专业银行
一、专业银行概述
专业银行是指从事专门范围内业务经营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它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机构。
专业银行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发展在金融领域的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银行必
须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服务技能,从而推动了各式各样专业银行的产生。
专业银行是金融运行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专业银行一般都有其特定的客户,其业务活动方式有别于或部分有别于商业银行的存、放、汇业务活动方式。所以它具有专门性、政策性、行政性等特征。政策性银行是专业性的银行,但并非所有的专业银行均是政策性银行,专业银行较政策性银行的范围更为宽广。
二、专业银行的类型
(一)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并不是一个通用的专门名称,它是泛指向农业提供信贷的一类银行。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对资金的需求有强烈的季节性;农村的地域广阔,农户分散,资本数额需求小,时间长;融资者的利息负担能力低;抵押品大多无法集中,管理困难,有不少贷款只能凭借个人信誉。因此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做这方面的业务。为此,国家专设了以支持农业发展为主要职责的银行。农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有的完全由政府拨款,有的则靠发行各种债券或股票,也有以吸收客户的存款和储蓄来筹集资金的。近年来,不少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渐超出了单纯农业信贷业务的界限。
(二)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是办理居民储蓄并以吸收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银行。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大多数的银行都经营储蓄业务;而西方国家的储蓄银行则大多是专门设立的、独立的,对储蓄银行也大多有专门的管理法规。储蓄银行的名称在各个国家都有所差异,有的是私人的,有的是公营的。储蓄银行汇集起来的储蓄存款余额较为稳定,主要用于长期投资,如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等。
(三)进出口银行
进出口银行是指专门为对外贸易提供结算、信贷等国际金融服务,支持本国对外贸易的专业银行。这类银行一般来说都是官方或者半官方的金融机构。另外创建进出口银行的宗旨是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特别是大型机电设备的出口贸易。这类银行在经营原则、贷款利率等方面都带有很浓的政策色彩。
(四)开发银行
开发银行是指专门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开发性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的银行。开发性投资具有投资量大、见效慢、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由于开发银行多为政府主办,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往往由开发银行承担开发型投资项目。
(五)住房信贷银行。
住房信贷银行是指专门为居民购买住房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美国称之为住房信贷体系,日本称之为住宅金融库,英国称之为住房协会。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协会会员交纳的股金和吸收的存款。
(六)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就是投资性金融中介,是专门为工商企业提供证券投融资服务和办理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而不是吸收存款,尽管有的国家允许投资银行接受大额定期存款。除了传统的证券承销和融资业务以外,现代的投资银行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交易、投资管理、收购兼并、财务顾问、金融创新、衍生工具、项目融资、杠杆租赁等广泛的领域。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通用名称,在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法国称之为实业银行,在日本则称之为证券公司。
(七)不动产抵押银行
不动产抵押银行是专门经营以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长期贷款的专业银行。其资金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是靠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来筹集。贷款业务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的长期贷款;另一类是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的长期贷款。 概括起来,常
见的专业银行的种类如下图所示:略
第四节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1994年,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17日,是直属于
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总行设在北京,目前在全
国共设有29家分行、6个代表处(内地5处,香港1处)和
一个营业部。银行注册资本金5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
部全额核拨,是除中国人民银行外唯一的正部级金融机
构。其主要职能是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
项目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转
贷款业务。其资金来源除资本金以外主要包括:(1)发行
人民币债券,这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2)外汇债务,
这是筹集外汇资金的主要渠道。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4月26日,直属国务院领导,注册资本33.8亿元人民币。其总行设在北京,国内设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2个代表处,与135家外资银行建立有代理行关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和金融政策,为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直属国务院领导,总行设在北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行,并在重点农业地(市)设立办事处,在重点农业县设立支行。
第二章 中央银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发展与类型
一、中央银行的发展
(一)中央银行的形成时期
英格兰银行是最早具有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英格兰银行始建于1694年,成立时以私人合股的形式出现,是根据国王特准法,唯一一个由议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从18世纪起,许多商业银行为了业务上的方便,纷纷在英格兰银行开立往来账户,把自己的一部分现金准备存人英格兰银行,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英格兰银行来划拨冲销。1854年,英格兰银行发展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和票据清算中心。在后来的1847年、1857年和1866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中,英国国会批准英格兰银行的货币发行暂时突破1400万英镑的限制,用它的银行券支持一般银行,充当了最后贷款人的角色。随着对一般商业银行进行的票据再贴现增多,英格兰银行取得了“银行的银行”这一地位。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职能的确立,标志着其成为中央银行的始祖。
(二)中央银行的推广时期
1920年,在由国际联盟主办的布鲁塞尔国际经济会议上,提出了在世界各地普遍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1922年日内瓦国际经济会议上,要求尚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应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从1921年到1942年,世界各国改组或新建立的中央银行有43家,其中欧洲16家,美洲15家,亚洲8家,非洲与大洋洲各2家。比较典型的代表有德国国家银行、奥地利银行、苏联国家银行、智利中央银行等。
(三)中央银行的强化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变化,金本位制的彻底崩溃,使货币发行脱离了
黄金准备,各国为了稳定货币和信用体系,都需要通过中央银行来制定、执行货币信用政策,以此来达到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目的。中央银行成为一国国家机构是否完善的象征之一,中央银行的权利和责任也大大加强。
二战后亚洲和非洲等新独立的国家以国家资本为主要来源,纷纷建立中央银行,并通过立法确立了中央银行在贯彻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持币值稳定方面的职责。这一时期建立的中央银行有波兰国家银行(1945年)、朝鲜中央银行(1946年)、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巴西中央银行(1965年),至此,中央银行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目前,除少数国家和地区外,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中央银行。
二、中央银行的类型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是指中央银行制度存在的形式。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及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中央银行的存在形式呈现出很大差异。综合全球的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
单一式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的首都或某个主要城市设立总行,根据客观经济的需要在国内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形成总行对分行垂直领导的统一中央银行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表现为权力高度集中、决策时滞短、职能完善和组织结构齐全。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实行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如英国、法国、日本、中国等。
(二)二元式中央银行
二元式中央银行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组成,共同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能。二元式中央银行在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建立,联邦中央银行是最高金融决策机构,地方级中央银行接受联邦中央银行的监督和指导,但在其辖区内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中央银行制度的特点在于地方级中央银行享有较大的独立自主性,可以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地方性金融政策,具有较高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针对性,但这种制度存在权力和职能相对分散的问题。目前,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实行此种制度类型。
(三)跨国中央银行
跨国中央银行是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成员国共同组成一个中央银行的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地域相邻、习俗相近、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为了谋求共同发展组成了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建立成员国共有的中央银行,负责发行共同货币,为成员国制定共同货币政策,实行统一的外汇管理,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无权制定自己的货币政策。跨国中央银行的建立,旨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同抑制和避免汇率风险,目前实行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主要有西非中央银行、中非中央银行、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以及欧洲中央银行,其中以欧洲中央银行最为典型。欧洲中央银行是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的产物。1951年德、法签订的《煤钢联营条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始;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创立初步提出了货币合作的设想;1991年底《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正式出台确立了欧洲货币联盟的目标;1998年6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1999年1月欧元的启动宣布了欧洲单一货币正式形成。欧洲中央银行作为欧洲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超国家金融机构与各成 员国中央银行并存,它们之间是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关系,欧洲中央银行为欧元区所有国家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织具体实施,成员国中央银行失去独立性,从而成为事实上的欧洲中央银行的分行,而且所有欧元区成员国都必须按各国人口数量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认购欧洲中央银行的股金。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功能
中央银行的功能是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具体体现,尽管各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背景以及信用制度发展不尽相同,但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大体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
面:
一、统一发行国内货币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其发行的纸币为无限法偿的货币,中央银行必须维护本国货币的正常流通和币值稳定。中央银行成为发行的银行是在银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金本位制下银行券的信誉和货币的稳定取决于中央银行是否有足够的黄金储备,纸币本位制下中央银行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发行货币,纸币发行量直接关系到经济能否稳定增长。因此各国政府都努力使货币发行数量与经济发展需要相吻合,通过法律方式规定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无限法偿货币,即让中央银行获得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并建立严格的发行准备制度,从而使纸币的发行量与一种或几种资产的数量之间建立起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以保证货币发行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和灵活性,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垄断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发挥其他职能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因分散发行而引起的通货庞杂和币制混乱的现象,有利于中央银行控制铸币税收入、调节货币供应量、控制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
二、宏观调控稳定金融
中央银行是国家货币政策的统一制定者,货币政策是一国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政策之一,必须保证货币政策与国家经济发展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相一致,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金融环境。货币政策的执行和调整由中央银行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具体完成,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途径是灵活吞吐货币供应量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有序流动,包括国内金融资产和国际金融资产。国内金融资产的操作对象是商业票据和国家债券;国际金融资产的操作对象是外汇、黄金。中央银行作为国家外汇储备的管理者,可根据国际国内货币新的情况适时适量买卖黄金和外汇,控制储备资产总量,使之适应于国内货币发行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调整外汇储备资产结构,调节国际收支,确定合理的汇率水平并力争使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三、管理国内货币结算
票据清算职能是中央银行在集中保管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把存款准备金存放在中央银行,因而必须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为中央银行负责资金清算带来了极大便利。各商业银行通过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转账、轧差,直接增减其存款余额,便可完成它们之间的清算。1854年英格兰银行率先对各商业银行当天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结算,大大简化了各银行间资金往来的清算程序,这一做法后来被其他国家仿效,沿用至今。中央银行负责全国资金清算,具有安全、快捷、可靠的特点,可以简化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程序,节约清算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清算效率,更重要的是中央银行利用清算系统,能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宽松程度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为中央银行的金融决策提供分析基础。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清算的准确性、时效性会有更大的提高。
四、代表国家开展国际交流
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金融顾问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代表。由于处于社会资金运动的中心环节,拥有迅捷灵敏的信息,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活动的基本情况,能对经济发展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和反映,为政府提供经济预测和决策建议,所以中央银行在政府经济决策制定中的作用极其重要。在国际金融活动中,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参加各种国际金融组织,出席国际会议与外国中央银行直接磋商,办理政府间的金融事务,促进本国在国际金融领域中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银行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以及银行业务国际化活动的日趋频繁,加强与国际金融的合作联系成为各国中央银行更加重要的任务。
第三节 我国中央银行的概况
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活动的中心和信用制度的枢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经济部门。
一、我国中央银行的演进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合并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业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石家庄正式成立,同时发行人民币。1953年至1984年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中央银行制度。198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离,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国人民银行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职责和职能。
1998年,我国金融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跨省区的9家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将对证券机构的监管职能移交证监会,后又于11月对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和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分离出去,同年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至此,银行、证券、保险实现了分业监管。2003年,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至此,我国建立了以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三机构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监管体制。
二、我国当前的中央银行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一元中央银行体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管理。 、
三、我国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
中央银行要有效履行其职责,就需要有其自身的组织机构作保证。目前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分为三层:
(一)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二)人民银行内部的职能部门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内设18个职能司(局),分别是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金融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机关党委。
(三)按区域设置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下设9个区域分行(上海、天津、沈阳、南京、广州、武汉、济南、西安和成都)和两个营业部(北京、重庆)。区域分行内的城市中心支行接受分行领导;城市中心支行的主要县设支行,接受中心支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都要贯彻执行总行的货币政策和执行金融法规,办理各项具体金融业务。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清算和金融统计业务,它们是中央银行职能的具体体现。
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发行、存款和其他业务。
(一)货币发行业务
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作为国家政府的代表向社会提供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是中央银行对货币持有者的一种负债,构成了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负债业务。
(二)准备金存款业务
准备金存款业务是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中最主要的业务,也是中央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准备金存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法定准备金存款,即商业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将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上存中央银行;另一部分为超额准备金存款,即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通过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可以调节和控制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和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量,从而达到宏观调控所需要的效果。当宏观经济过热或者流动性过剩,社会的闲散资金比较多时,可以利用准备金存款业务的开展来收缩货币的供应量,使资金回笼,从而使整个经济冷却下来,缓解流动性过剩以及股市或者房地产等行业的经济泡沫的产生。另外,存款准备金可以防止由于个别银行的支付能力削弱而导致的存款人集中、大量挤提存款直至造成整个金融行业出现系统风险的事情发生,从而保证整个金融业的稳定。
(三)其他存款业务
其他存款业务包括政府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外国存款、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特种存款。中央政府存款是政府存款中最重要的,但有的国家还可能包括各级地方政府的存款以及政府部门的存款。 .
(四)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包括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对外负债和资本业务等。其中,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具有可控性、抗干扰性和预防性。当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过多,而中央银行又不便采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调节时,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回笼资金,减少流通中的货币。另外,在公开市场规模有限,难以大量吞吐货币的国家,发行央行债券可以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工具。
中国银行所从事的业务是为实现( )服务的。
A.国家宏观经济目标 B.金融环境优化
C.国家微观经济目标 D.金融市场健康有序
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资产业务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资金的业务,是调控信用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主要手段。它主要包括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和经营国际储备资产。
(一)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贷款业务主要包括两种:
(1)对商业银行贷款。这种贷款称为再贷款,是中央银行贷款的最主要渠道。它是中央银行为了解决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发生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而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职责的具体表现。在国外,再贷款多为有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为担保的抵押放款。中央银行通常定期公布贷款利率,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后,由中央银行对其数量、期限用途和申请者资信进行审查。一般来说,中央银行贷款都是短期的,采取的形式大多是以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为担保的抵押贷款。
(2)对政府贷款。这种贷款是在政府财政收支出现失衡时,中央银行提供贷款支持的应急措施,多为短期的信用放款。一般可以通过直接提供贷款和买入政府债券两条渠道进行。
(二)再贴现业务
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融资的业务。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执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其业务流程如下:(1)确定再贴现对象,因为很多国家只对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的商业银行进行贴现;(2)中央银行在收到申请后审查票据的合法性和申请者资金运作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条件;(3)按照再贴现率计算再贴现金额;(4)中央银行支付再贴现金额;(5)中央银行通过票据交换收回再贴现款。
(三)公开市场业务
通过公开市场买卖证券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调节和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以影响整个宏观经济。当市场需要扩张时,中央银行即在公开市场买人证券,以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刺激生产;反之则相反。其业务流程如下:(1)判断未来一段时期货币的供需状况;(2)确定买卖证券的方式,买(卖)断还是回购;
(3)确定证券的类型,一般为政府债券、国库券等流动性较高的资产;(4)在二级市场进行证
券买卖。
(四)经营国际储备资产
国际储备是指各国政府委托本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国际间广泛接受的各种形式资产的总称。目前国际储备主要由外汇、黄金组成,其中外汇储备是最重要的部分。中央银行经营国际储备是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这一功能的又一表现。它能起到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干预外汇市场、维持汇率稳定、增强国际信誉度、增强本国货币国际信誉的作用。
三、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和金融统计业务
中央银行清算业务又称中间业务,即中央银行为各金融机构之间因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它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组织票据交换
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及消费者用票据进行债权债务清偿和支付时,要通过开户银行的转账结算系统实现资金收付。当各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票据后,通过票据交换的方式将代收的票据交付款行。
票据交换指将同一城市中各银行间收付的票据进行当日的交换。参加交换的各银行每日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换场所将当日收进的以其他银行为付款行的票据进行交换,这种票据交换的清算一般由中央银行组织管理,集中办理交换业务,结出各机构收付相抵后的差额,其差额通过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划转清算。
(二)办理异地资金汇划
办理异地资金汇划是指办理不同区域、不同城市、不同银行之间的资金转移。这种跨地区的资金汇划,必须由中央银行统一办理。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先由各金融机构内部组成联行系统,最后各金融机构的清算中心通过中央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二是将异地票据统一集中传至中央银行总行办理轧差头寸的划转。通过中央银行的异地资金汇划,减少了各行运送现款的麻烦,加速了资金周转。同时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此业务了解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营情况,从而有利于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
(三)跨国清算
跨国清算指由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及其他因素所引起的国际间债权债务,借助一定的结算工具和支付系统进行清算,实现资金跨国转移的行为。跨国清算通常是通过各国的指定银行分别向本国的中央银行办理。 ’
(四)金融统计业务
金融统计业务是指按照规定的统计制度,根据统计的一般原理,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金融活动现象的数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下结论,为经济和金融决策提供依据及政策建议的过程。金融统计对象具体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