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样板
驾驶员培训合作协议书
甲方(接受培训业务单位):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院
乙方(提供培训业务单位):广州市东顺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保障教学质量,建立品牌,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
乙方为甲方在校教职工和自愿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负责做好对在校学生及其他学员驾驶培训的宣传推广工作和招生报名工作;
2、负责收取培训费和发放学员的驾驶证;
3、驾驶培训期间甲方应督促学生尊师重教,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遇假期甲方学生须参加驾驶培训,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报名,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相应的合作费用;
5、协助乙方维护好学员驾驶培训教学工作;
6、有权对乙方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按技术规范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
2、需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严格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培训期间,乙方保证教学车辆的合法性,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购买各类保险;
4、教练员必须言传身教,不得打骂和体罚学生,不得变相向学生索取财物等;
5、协助甲方做好招生报名工作,负责与学生签订培训协议;
6、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课程和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学,做到随到随学;
7、协助甲方做好对在校学生驾驶培训的宣传推广工作;
8、从学员报名资料收齐之日起,学员在不需要补考的前提下一年内完成全部科目的培训、考试,并办理好驾驶证(如学员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考试
和补考而造成时间上的拖延,则由学员自己承担责任)。
9、乙方负责统一接送甲方学生参加乙方组织的汽车驾驶培训。
四、费用及分成
1、乙方公开全部应收费用的项目,并在签订《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时进行明确;
2、收费标准:报考机动车驾驶证C1牌,每人收培训费元;
3、费用分成:每位学员报名甲方分成元作为推广宣传招生工作的费用,乙方分成 元作为运作费用;
4、未通过考试的学员申请补考时,乙方必须按照相关交通部门及驾驶员培训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直接向学员收取补考费;
5、乙方允许甲方所招学员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低于一次性交付,在学员学成毕业领取驾驶证前必须交付所有余款。
6、所有费用结算均以实际人数和实际收费作为依据,若有退费现象则按双方各自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7、遇到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收费出现调整情况或者市场因素,经双方协商,可调整培训费用的收费标准。
五、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延长合作期限,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优先另行签订协议。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