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印章管理办法
行政印章管理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流程和管理机制的规范,可以有效防范和杜绝印章使用环节的操作性风险。
一、严格执行印章授权审批制度
印事项必须限定在经营管理权限之内,各级管理人员审批用印事项必须依据工作分工和授权。经办人员要在印章用印审批单中列明最终审批人签批权限依据。严禁越权审批用印。可以授权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行审批权,但授权书必须列明具体代行审批事项。
二、健全印章使用签批流程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职能部门经办人员按规定提出用印申请,详细填写用印审批单,并在用印事由一栏尾部加注“以下空白”字样;必须严格履行用印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行领导(或受权人)“双人签批”制度,签批人对用印内容的合规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兼任印章专管员的,本部门使用印章时必须由其他人员经办,并报请分管领导签批。
三、认真坚持双人用印、双人管理印章制度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两名综合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员工作为印章专管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对专管员经常进行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原则性、风险观念和履岗能力。
四、明确印章专管员工作职责
印章专管员用印时必须全面审查用印手续是否完备、有权审批人意见是否明确、用印事项是否在签批人权限之内、实际用印事项是否与批准用印事项一致、用印留存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用印类别等内容,并将用印依据收集齐全,定期归档,妥善保管。严禁印章专管员在未亲自核查用印事项的情况下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纸张或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印章专管员核查用印内容。
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事项,印章专管员有权力和责任拒绝用印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有关方面对违规用印举报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举报人员要注意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要严加查处。
五、加强对合同、协议等涉及重要权利义务事项的用印管理 采用非格式化文本如合同、协议、等或有修改、补充条款的格式化文本加盖印章时,必须由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必须加盖骑缝章。
六、强化对印章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印章使用流程的严密性、管理的安全性负有管理、监督检查责任。检查应了解印章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有无违规审批用印问题,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和谈话内容并在检查结果上签字,发现问题要
及时报告,深入查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