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及其当代价值 马子深
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及其当代价值
马子深 15121663 摘要:剩余价值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理论的提出是马克思于1865年6月在第一国际总委员会上所作 《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中首次公开发表的。在报告中他揭穿了工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表现为 “劳动的价值”的假象, 马克思通过分析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发现了剩余价值的源泉, 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 阐明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必然为社会主义代替的客观规律。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论证了劳动者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的源泉, 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又是以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等价交换为基础的, 从而解决了古典经济学长期没有解决最后导致其破产的第一个矛盾: 价值规律和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矛盾。此外,剩余价值学说击破了国民经济学家关于现代社会存在方式的意识形态。在更加深刻地说明讨现代社会的存在方式的同时,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扬弃是共产主义社会建立的必要条件,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学说,对共产主义的基本特点进行了说明。剩余价值学说对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共产主义社会以及正确地对待共产型义事业中的挫折提供了必要的视角。
关键词:剩余价值 唯物主义 价值
剩余价值学说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理论的提出是马克思于1865年6月在第一国际总委员会上所作 《工资、 价格和利润》的报告中首次公开发表的。在报告中他揭穿了工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表现为 “劳动的价值”的假象, 马克思通过分析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发现了剩余价值的源泉, 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 阐明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必然为社会主义代替的客观规律[1]。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论证了劳动者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的源泉, 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又是以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等价交换为基础的, 从而解决了古典经济学长期没有解决最后导致其破产的第一个矛盾: 价值规律和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矛盾[2]。
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马克思通过将社会生产的各种因素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揭示了当代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物化和人的异化。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直观地显示出了剥削的本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的分工协作深入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社会劳动的组织形式,机器的运用标志着资产阶级通过对生产工具的占有而占有了人类智力进步的成果[3]。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划分,将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一个生产共同体,考察了其得以运转的根本条件。
此外,剩余价值学说证明了剩余价值的扬弃是共产主义社会建立的必要条件,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学说,对共产主义的基本特点进行了说明。剩余价值学说对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共产主义社会以及正确地对待共产型义事业中的挫折提供了必要的视角。 因此,剩余价值学说进一步扩展了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及其界限的研究。从根基上揭示了现代社会遮蔽自身本质的机理。现代社会在自身的运转中将其本质规律掩盖起来,在此基础上经济学家才能够对其现象进行总结与提炼,构造出关于现代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也正是如此,有关现代经济的意识形态才能够深入人心,被广泛地接受。
本文以分析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为主要出发点,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进行考察。结合剩余价值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又深化和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即丰富了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进行考察的马克思思想的宏观层次以及利用剩余价值学说所包含的概念体系揭示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和演进的过程,深入了解剩余价值在当代的价值意义,从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劳动者保护三个社会现实方面论证剩余价值学说的当代价值这一宏观问题。
一、剩余价值学说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剩余价值理论中所包含的价值创造和财富生产的辩证统一思想,要求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个人收入分配坚持和贯彻按照社会主体即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分配的原则和按照客体即资本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而且以按劳动者的权益分配为主体。 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我国现实的经济社会是一个产权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多样化的社会。根据剩余价值理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抽象的价值创造和财富的生成两个方面[4]。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作用。 从价值创造来看,新价值是由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创造的[5];作为生产资料进入生产过程的物质资本,其价值是劳动者在以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包括新旧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是由广大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他们是一切价值的唯一源泉和社会财富生产的主体。因而,为了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能够保障和不断增进全体劳动者而不只是以部分人的权益为根本,不能使城乡普通劳动者只承担改革和发展的成本而难以分享改革和发展的利益,这样所构建起来的社会才能是和谐的。
从财富生产来看,由于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多种投资要素共同作用的过程,利润表现为诸资本要素的贡献,因而,需要我们遵循投资要素所有权分配新价值的原则,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毕竟,我们是处在一个资源稀缺的社会,稀缺或所有权应成为价值分配的一个依据。 在我国法律方面,我国以《物权法》的形式颁布并承认了私人产权的合法性,受法律保护。这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只有按照投资要素所有权带来相应回报的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充分调动国内和国外的一切资源要素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各种物质和技术的条件。
由此可见,以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既不是搞平均分配,也不是搞贫富分化,而是要建立鼓励创造、充满活力、各方面利益都得到协调和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
二、剩余价值学说有利于我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早期奠定了“人的发展”的思想主线,提出人的本质、劳动异化与异化劳动向人的复归的让人类发展基本进程。《资本论》将这种哲学思辨具体化为科学理论,将转化为资本的剩余价值作为异化劳动的现实形态,而异化劳动向人自身的复归的实现途径则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6]。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在新时代的伟大理论创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主要不在于对剩余价值的分割,而在于使被分割的剩余价值转化为支配与奴役劳动者的异化力量。把异化劳动作为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从而把剩余价值向人自身的复归作为“消灭剥削”的途径,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内涵[7]。
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剩余
价值理论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它更加尊重人的劳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崇高理念。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对人本身始终有着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实践关怀。它的根本价值不仅仅在于为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生存与发展等问题提供一种真理性规定,为人的自而全面发展拓展新的历史空间。
马克思将社会历史过程理解为人的历史发展过程,从而确定了他的“以人为本”的历史观。他说,“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于是“以人为本”的人的发展,由此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轴。而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科学分析,使这个主轴越加明晰。而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更进一步将这一思想转化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
剩余价值学说充分突出了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和人的首位性,“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可见,人的劳动是劳动过程中最主要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劳动者起着主导和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剩余价值学说比其他任何价值理论都更为尊重人、重视人、依靠人,体现“以人为本”的最高准则。
此外,剩余价值学说充分肯定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在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过程中,劳动始终是第一位的因素,离开了人的劳动,特别是离开了人的剩余劳动,人类社会就不可能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和广泛认同,己经并将继续改变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发展是时代的主题,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将是永恒的主题,它既是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又是以人的发展为手段。
因此,人及其劳动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坚持剩余价值学说有助于我们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三、剩余价值学说有利于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促进社会公平
剩余价值学说中的生产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这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回答了谁养活谁的问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剥削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对非公有经济中的具体企业应区别情况,依法予以支持、鼓励、引导和惩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依照“三个有利于”原则正确加以认识并对待私营企业家劳动的性质和其收入的性质,充分发挥其积极的历史作用,并将其剥削的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处理好实际上已经存在的劳资关系问题。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中国加入WTO 、世界资本在中国市场的广泛登陆,加上中国法制环境正在完善之中,在随着国有企业大量职工下岗以及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背后,劳动力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格局下引发出了一系列诸如非公有制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犯、企业对农民工权益的损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安全健康问题严重、劳动合同得不到执行与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频频上升[8]。这种日益恶化的劳动争议,严重地影响了现存的劳资关系,违背了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求,同时也制约着生产力的正常发展。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劳工标准也是很低的。劳动力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投入,但劳动者所得的回报远远低于他们的投入。在国内,劳动者必须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因为只让劳动者承担经济发展的成本,这既不公正也是引发劳资冲突和社会不安的主要因素;在国际上,凡是竞争力比较高的国家劳动者素质都比较高,而劳动力低成本绝不会造就高素质的
劳动者,目前,国际上越来越严格的反倾销对策,也使得中国的低成本策略面临严重挑战。所以,中国要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应该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待遇和劳工成本。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资关系[9]。
建立新型劳资关系必须首先解决好劳动就业问题[10]。广泛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基础,缺少广泛的就业机会,形不成普遍的劳动关系,要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其它问题就没有根基。在对待这个问题上,我国出台《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设立,也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了条件。
四、结论
剩余价值论为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最重要的理论基石。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是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它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剩余价值生产的运动规律,而且也蕴含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它可以使我们不为西方经济学激进的理论所迷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认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问题,积极研究如何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在吸收资本主义一切文明成果的同时,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避免或尽量减少资本主义的苦难.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国经济发展,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富裕道路,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而应重新认识、深入研究、充分利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全面研究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分配和利用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剩余价值理论,以发挥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作用。
五、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第209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0页。
[3]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中译本,人民出版社 1965年版,第 26页。
[4]卜长莉. 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马克思:《资本论》第2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92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0页。
[7]陈征. 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运用与发展.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8]逢锦聚.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9]顾海良. 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当代视野.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10]刘永佶. 现代劳动价值论.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