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完善社会会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巩固和完善社会会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摘要】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
治的重要内容,各民族之间稳定、团结的民族氛围,是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本质属性。当前,要深刻认识到民族关系
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结合各民族的工作实际,分析各民族所
处的环境现状,大力发展民族团结友爱的进步事业,妥善处理影响
民族关系的极端问题对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关系;和谐社会
民族区域制度是根据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
了解各民族的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特点的基
础之上,实行的一种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的理论,又结合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的具体国情而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1.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沿海和内陆地区存
在较大的差距,而且由于多种原因,这种差距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
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一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
来,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高科技人才等,
缺乏竞争实力,长时间在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随着社会主义
的不断发展,各民族地区和人们之间交流沟通日益频繁,因为对少
数民族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了解和尊重的程度不够,导
致误会、纠纷和矛盾时有发生,伤害了我们与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之
间的感情;三是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企图干
涉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想要实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颠覆,
采取他们惯用的手段,极力挑拨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关系,试图分裂
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统一。
此外,边境内外不法的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与西方的敌对势力
内外勾结,制造混乱,扰乱民心,歪曲事实,企图破坏我们的民族
稳定和民族团结。
2.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2.1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多民族的国家中既有一个协调各民族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问
题,也有一个各民族内部事务管理的问题。少数民族平等的民主权
利以及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是
其当家作主人权利的具体体现。对于一个民族众多的国家内的少数
民族而言,公民应当享有与主体民族公民一样的民主权利,同时享
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
主的积极性也是保持和发扬本民族特征的重要条件。我国的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这两种权利的实现。
2.2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和调动了少数民族地区建
设本地区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获得较快的发展,
人民年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发达地区
的经济状况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我们要加快少数
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财政、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
持和帮助,这是当前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和重点。我们实施西部大
开发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
人民在大开发中获得真正的利益和实惠,走共同发展的道路。
2.3增强民族凝聚力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爱好和平的统一国邦,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
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不仅保障了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而且完
成了国家政治上的高度统一,稳定了边境环境,实现了边防的安全。
同时,我国采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原则,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使各民族之间的互助合作、交流交往得到了广泛开展,
把各民族的爱国情感和民族情结完美地结合起来,使少数民族与汉
族之间相处融洽。实践表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有力地维
护了社会的安宁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
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了重要条件。
2.4保障国家的安定团结
我们要努力发扬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共荣传统,
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西
方敌对势力的一贯手段就是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化”、“分
化”中国,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敌人,我们要最
大限度地孤立和依法打击及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防范和抵御境
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把他们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扼杀在摇
篮里,确保我国的主权和领土不被侵犯。
3.建议和措施
3.1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缩短经济差距。不断地解放和发
展生产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
和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现阶段, 我国的民族问题, 比较集中
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与自我发展能
力不足的矛盾,所以需要党和政府给予资金,技术、资源和人才的
支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民生,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逐步缩小民族地区
和发达地区的差距, 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
3.2建立并健全法律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并要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
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夯实少数民族地区法制
基础。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民学
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人民自觉遵守《民族区
域自治法》的内容,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发挥教育意义。但是,
单单依靠一部基本法而没有多种法律法规与之相呼应,是很难使自
治法的各项原则落到实处的。因此,要加快立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强化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事务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3.3着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少
数民族干部具有其他干部都无法替代的优势和特有的作用。少数民
族干部来自本民族群众之中, 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 大都通
晓本民族语言文字、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易于了解本民族人民的
疾苦和要求, 同本民族人民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和“ 天然”的感
情, 对改变本民族、本地区的落后面貌, 建设社会主义有着强烈的
愿望和责任心。通过少数民族干部, 就可以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贯彻到各民族群众中去, 组织群众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
目标而奋斗。
此外,还要改善自治地方形式单一的现状。在沿海城市中,已经
开始形成了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权
利就无法保障。同时,在自治区内,发挥自治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不能虚置。
总之,巩固和完善社会会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我国各族人民
的共同努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实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科]
【参考文献】
[1]师吉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体系研究[m].中共中央党校
出版社.2009.12.
[2]牟本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4.
[3]杨馥榕.论我国依法行政在民族自治区域的现状及原因和趋
势[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6):40.
[4]龚志祥,田孟清.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