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翠竹小学 安全 卫生制度!
翠竹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总务处大队部、校医室、电工、各班主任以及保安员为组员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继续认真宣传贯彻《深圳市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集会及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安全知识,做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能安全”。
三、责任到人,分工合作。
1、保安人员负责全校24小时巡查任务,做到来访有登记、值班巡查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迅速处理。检查各办公室及课室门、窗、灯、风扇等有无关锁。
2、门卫值班室保证每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保安人员密切留意学校周边闲杂人员的动向,注意学生出入校门的交通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对来访者经核实,方允许其入校。对课间离校的学生,必须让其出示班主任放行条方可放行。盘查、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巡视校园,保证学校公私财物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寻衅闹事,禁止外来人员、已放学回家的学生来学校运动场活动。节假日禁止学生自行到校活动(参加兴趣班的除外)。汽车进出校园、保安员必须在汽车通道旁边指挥,注意学生的安全。
3、学校水电工每日应巡查各班级、功能室的日常用电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夏天特别做好空调、风扇的使用及检查工作。
4、学校校医在做好日常常规卫生教育,卫生检查工作外,对学生早餐(执行试食制度,校医负责,并有记录)、午餐、学校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对物品来源、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班主任除做好日常教学工作外,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该班学生在校安全应负全部责任(科任教师在上课期间所出的事故,由该老师负责)。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管理好本班学生的安全,发现学生没上学或学生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教育学生在校不要追逐打闹,严防事故发生。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电子游戏机,不到小店买零食,人人做个好学生。
6、科任老师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本堂课的学生的安全,发现学生缺勤,要及时与班主任核实该生的去向,并及时跟家长联系。
7、总务部门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包括学校的风扇、灯管、电教仪器、体育设施、楼梯扶手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做细。
8、抓好学校基建工作,做到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必须按“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
9、教职工在教学楼、单身宿舍一般不留不了解的人员,如因留宿品质不良人员致使学校公私财产被盗的。当事人要赔偿一切损失。要在学校单身宿舍留宿外来人员,需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并登记证件,以防意外事情发生。
10、总务部门认真做好出租屋舍的管理,一切以学校安全为重。
11、值日教师要按时到位,维持学校当天的秩序,做好当天的安全工作。
12、学校的安全工作既要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又要落实责任制,那里出现安全事故,是谁负责的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四、为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对学生作出如下严格规定:
1、 按时上学,不准无故迟到;放学及时回家,不准自行滞留学校。
2、 上学、放学要有家长或亲友接,送,,或家长已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3、 出操、集会时,不准拥挤,要按顺序进场,退场。
4、 在校期间,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玩火,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学校。
5、 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不准在公路上、楼梯、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做危险活动。
五、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驶入校园(公事除外),凡被批准停放学校的车辆,要小心行驶,禁鸣喇叭,要在指定地点停放,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二、卫生管理制度
1、教室、办公室、寝室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评比。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抽屉、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刻乱画,保持桌面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不在楼上往下抛物。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5、教室、保洁区卫生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卫生由年级组长负责安排。
6、教室、保洁区每天检查两次,每周评比一次。
7、办公室卫生每周检查评比一次,作为期末评优秀年级组条件之一。
8、环境卫生(除包洁区外)由总务处指定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校区内无垃圾、纸屑、粪便、积水。
9、校内垃圾箱每日清除1次,做到日产日清。
10、隐僻夹道每周清理1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11、各科室及宿舍按指定垃圾箱倒垃圾,不准随地乱倒,不准在校区内焚烧纸屑、垃圾,违者处罚款5元。清洁工有权监督执行。
12、校爱卫会会同教导处,、总务处定期进行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