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合同
市 政 施 工 合 同
工程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海门滨海新区零星工程由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简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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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程内容:
第六条 施工中甲方对乙方实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乙方应予服从。
第七条 材料供应:包工包料工程的有关甲供材料均应按乙方计划要求按期送到现场。乙供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主要材料应附有产品质保书及合格证。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1、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施工,应保证质量。甲方应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同时双方应及时办好签字盖章手续,如甲方原因未能及时验收的乙方自行验收隐蔽工程后。甲方予以复核后补签手续。2、施工现场范围内,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与安全标志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甲方负责。
第九条 竣工验收与决算:
1、本工程在竣工前七天提出竣工报告单,甲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办妥验收手续。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交竣工图和验收证书。
第十条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同志为施工负责人。
2、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由于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则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 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某此合同条款违约,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工程工程量按实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进度付款结算方法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同等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工程发包方(盖章) 工程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