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
浅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
“改革”这个词从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今天已深入中国13亿人民的心。改革的成果已向全世界证明了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合乎历史选择的,同样,由“小康社会”到“和谐社会”的转变,也是符合中国当前社会实际要求的。曾庆红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那么,作为一个基层的教师,怎样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力呢?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我谈以下几点肤浅的认识。
首先,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责任为先。
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从《巴黎圣母院》中、从现代的青春偶像剧中,都体现出爱情力量大到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可什么能战胜爱情呢?是责任,电影《廊桥遗梦》就体现了这一主题,一个妻子对母亲对家庭的责任,又战胜了爱情;电影《泰坦尼克号》最令人感动的,除了爱情,就应该是直到船沉还在拉琴的琴师们,琴师的责任就是拉琴。在生死抉择的关头,仍然固守岗位,固守职责,实在令人感动。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四位学生的新生,普写了一首“借天使的翅膀飞翔”的壮歌,也体现了这一主题。我们学校的一位老师因为交通事故腿部受伤,请了病假的他本来可以在家安心修养,可当临近考试时却带伤来
到学校,这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体现。相反,那些没有责任心的人会怎么样呢?河北省第一省委秘书李真因丧失了一个人民公朴的责任而被官场上的阿腴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最终走上了不归路。丈夫的责任、妻子的责任、人民公朴的责任、教师的责任……只有把自己应付的责任放在心上,时时处处不忘记,才能人尽其才,各行其事,也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因此,责任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基础。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树立大局意识。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要在和平中谋求发展,就必须有“求大同存小异”的大局意识。改革就是要改变几千年来中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社会病态,建立适合国家综合国力向前发展的欣欣向荣的局面。要在稳定、和平共处中求发展,必须要求每个人都树立大局意识,以大局为重,以国家、集体的利益为重。能正确地摆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具有大局意识,应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推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建全法制,以体现真正的民主。在时下的选举中,出现了拉帮结派、送礼拉票等丑陋现象,严重扭曲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也反衬出缺少相对选举权的法制监督机制,导致选举不能体现人民的意愿,同时也为
一些社会矛盾埋下了祸根。因此,建立建全法制,在全中国实现有效的民主监督,体现真正的民主,才不会导致权力滥用。这应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条件。
最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再学习“雷锋乐于助人、舍已为人的崇高精神。”
随着时间的流失,雷锋同志离我们远去,随着社会的进步,雷锋精神离我们远去。有一次在大街上要求一小青年学雷锋精神时,他却反问“雷锋精神”多少钱一斤?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悲哀,同时也反衬出在狠抓经济的过程中,我们真的丢失了一些用金钱买不来的东西。其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雷锋精神难道说不是一种和谐的精神吗?把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缩小,我认为就是在互相帮助别人时,人与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真心感谢,互相问好。难道雷锋同志用自己舍己为人的高风亮节去帮助别人,别人得知真相时那种纯朴真诚的感谢不是一种和谐社会的缩影吗?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人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形成了高度的责任感,具有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国家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中能实现自己的意愿,知道主动去帮助别人,尊敬他人。我想,和谐社会是一定能建构的。每个人迈出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
参考书目《李真密案》 《议论文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