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流程
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流
程
一、班级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流程
1、个人申报
凡重点积极分子,符合下述条件者,均可自主申报参与班级推荐
2、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全部满足的条件)
(1)至少拥有系级或以上级别的荣誉证书一份(此为不可破格条件);
(2)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规定的篇数(此项为不可破格条件);
(3)上年度内无终考不及格课程;
(4)年度中进行的综合素质测评总评,成绩排名、三项排名和五项排名中,至少有一项排名在班级前1/3;
(5)上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净扣分总和少于5分,或上学期无任何综合素质测评净扣分;
(6)本学期前段无任何综合素质测评净扣分。
3、破格申报条件(上述申报条件(3)~(6)中仅有一项未达条件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3)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章者;
(4)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者;
(5)参加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汇演等获市级以上表彰者(团体项目考虑主要参赛成员);
(6)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累计达三次以上者;
(7)表现十分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获班级党小组联名推荐者;
(8)工作业绩十分突出,为系部团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9)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有其他突出事迹并获党总支审核通过者;
(10)积极响应党支部号召,为支部工作或团学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4、推荐过程
(1)在班主任主持下,集合班级同学,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中推荐党员发展对象2~4人,报学生党支部,由学生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2)推荐方法由班主任确定,推荐结果须班级同学无异议;
(3)班级推荐的相关文字材料,由学生党支部委派党员同志完成,被指派的党员同志,须全程参与推荐过程。
二、学生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条件
1、入党愿望强烈,积极进行思想汇报,并在支部指导下不断进步;
2、工作扎实勤奋(含寝室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活动(含义务服务),表现积极,成效显著;
3、主动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生活态度积极,作风良好,诚信待人,乐于帮助他人,群众基础深厚;
6、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三、学生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原则
1、宁缺毋滥
(1)班级推荐完成后,即使被推荐的重点积极分子均不符合申报条件,班级均不再重新推荐;
(2)在淘汰不合格人员的同时,学生党支部也会综合考虑全班所有重点积极分子中符合推荐条件者,以确定补充人员。如没有符合条件的补充人员,则不予补充;
(3)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推荐对象和补充对象(以下称初选对象)均对照学生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条件,确定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如初选对象不符合确定为发展对象条件,即使班级发展人数达不到指导性计划数,也不降低条件发展。
2、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担任学院、系部、班级团学工作的重点积极分子,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含所有曾担任团学工作的干部同学)。
3、支部工作主动者优先:在支部“寝室责任制”和“义务服务制”执行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
4、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
5、充分考虑符合破格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学生党支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操作流程
1、初选:
(1)学生党支部对照班级申报条件,审查班级推荐对象,凡不符合条件者,直接淘汰;学生党支部审查后,将依据推荐条件和班级重点积极分子的整体和实际表现情况,适当地从班级其他重点积极分子中符合申报条件但未推荐为发展对象的人员中补充推荐对象,补充后总的初选对象不超过4人。
(2)所有班级初选对象,符合发展对象条件者,可以初步确定为党员发展推荐对象。
2、筛选
(1)未能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即委托联系的寝室和本人所住寝室扣分总和超过1.5分,或者没有上交寝室联系总结者,不予发展;
(2)所在寝室学年总扣分超过1.5分,全寝室的重点积极分子不予发展;
(3)有违纪行为受学院或系部的处分或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发展。
3、确定
(1)在班级指导性计划内,经过初选和筛选的重点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的优先顺序是工作业绩、党支部工作完成、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净扣分与寝室扣分之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附加分。
(2)按学院组织部指导性计划的要求,从剩余的经过初选和筛选的重点积极分子中选择确定发展对象。此种情况下,选择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优先顺序是工作业绩、党支部工作完成、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净扣分与寝室扣分之和、成为重点积极分子年限、少数民族、外省市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附加分。
(3)虽然班级推荐和发展对象初选中,只要符合班级推选条件,即可保证初选对象的班级平衡,但发展对象的最终确定不考虑实现班级平衡,也不考虑是否达到学院组织部指导性计划中的数量,最终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公示
二O 一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