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假期值班制度12
07-13
教职工假期值班制度
依据上级部门值班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假期管理,发挥值班工作的作用,确保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假期值班应是全体教师应尽的义务,每位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做好这项工作。
2、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值班,负责学校假期值班护校工作,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全程负责,保持通信畅通。
3、值班教师在值班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得漏岗、空岗,有事请假,并由本人请他人替岗或与他人换岗,且报校带班领导备案,否则,无故旷工一天“一评三考”中扣三分,不按时交接,空岗漏岗扣1---3分。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保护好学校财物,加强夜间巡逻,搞好安全保卫,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
5、学校重点地方(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等专用教室)要早中晚各巡视检查一次,并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6、值班守校教师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到学校。
7、学校带班领导必须每天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并签字。
8、交班时间为上午八点;下午四点。
伊通县第五中学校
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