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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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管理制度 学校现有学生小卖部一个,为明确承包人职责,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督察小组:校本部行政领导班子、后勤管理人员、
二.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三.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四.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五.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 (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小卖部工作人员及承包人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地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小卖部周围的卫生清洁。
七.负责小卖部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八.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九、承包者必须保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卖三无商品,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缴,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十、小卖部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遇重大活动,应完全
配合学校工作。
十一、经营者必须遵纪守法,按章纳税,不给学校增添任何由此引起的麻烦,否则学校有权关闭小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