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病历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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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病历排列顺序
1、体温单(按时间先后逆序排列)。
2、医嘱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按时间先后逆序排列)。
3、入院记录(顺序,下同)。
4、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包括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5、会诊记录单(按会诊时间先后顺排)。
6、放射科检查报告单(包括透视、摄片、CT、特殊治疗及介入性检查和治疗等,按检查日期先后顺排)。
7、辅助诊断检查报告单(如心电图、Holter、超声、电生理报告单等(按时间先后顺排)。
8、特殊治疗记录单(如血液透析记录单、腹水超滤记录单、人工肝治疗记录单等,按时间先后顺排)。
9、病理检查报告单(按时间先后顺排)。
10、检验记录单(按页码次序顺排)。
11、检验报告单(按时间先后顺排,自上而下,浮贴于专用纸左边)。
12、病危通知书、手术及技术操作同意书、输血同意书、使用贵重药物、特殊检查同意书及审批单等(同意书及通知书小于A4纸的粘贴于统一印制的粘贴纸上)。
13、护理记录(未停止特护前逆序,置于病历的最前面或另外单放;停止特护后按时间先后顺排)。
14、病案首页,住院证。
15、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
16、门诊病案,以往住院病历。
17、行政证明、外院病情介绍证明等。
注:转科后病案排列次序:
转来科(前科)的转出记录、入院病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顺序后推,排
于转入科(现科)之上述各项记录(转入记录、病程记录等)之后。其他各项,按前述住院期间病案排列次序规定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