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环节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
科杖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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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石 阴
兀
月砰
、
关 于 出 口 环 节 海 关 知 识 产权
保 护 案例 分 析
口
难州 杯 务 尹
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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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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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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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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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几
啥味 击汽 叹 澎谓
摘 行 了研 究
要
,
本 文 立 足 于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实践
,
通过几个典型 案例 的分析
。
对 我 国知 识 产权 海 关保 护 问题 进
提 出 了 海 关知 识 产权进行 适 度保 护 的 观 点 海关
邪
兮
‘
关 键词
专 出麟 簇 老
尸
知识产权保护
进 出口
豁
吟 群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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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爵 窦德
知 识 产 权 已 经 成 为 当今 世 界 上 最 重 要 的 产 业 竞争工 具之一
,
力 度
,
扩大成效 到
,
不 断加强 知识产 权海 关保 护 的力
,
作为无形 的财产权利
。
,
极 易为 别
。
年底 件
。
,
海 关 总 署 共 受 理 知识 产 权 海 关 件
,
人仿制而 发 生侵 权行 为 势
。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非
保 护 备 案 申请 案数 量
的进 出 口
,
知识 产 权 备 案库 内有 效 备 起
,
法 贸 易活 动 随着 国 际 贸易 的迅 速 发展 也呈 上 升 趋
全 国 海 关 共 查 获各 类 进 出 口 侵 犯 有效 遏 制 了 侵权 货 物
知 识 产 权 的保 护 在 国 际 贸 易 中成 为 各 方 关 注
。
知识产权货 物案件
的焦点
知识产权 海关保 护 属 于知 识产权 行政 保 护 机构
,
。
中 国海 关 作 为 我 国 知识 产 权 边 境 保 护 的 唯 一 行 政 在 进 出境 的监 督 管 理 过 程 中
。
,
一 保 护 范 围广 依 据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保 护 条 例 》 标专用权
、
依法制止侵
,
海 关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范 围包 括 商
、
犯 受 国 家法 律 和 行 政 法 规保 护 的知识 产 权 的货 物 进 出境
著作权
与著作权有关权利 和专利权
,
经过十年的努力
,
目前 我 国 海 关 已 经 建
’ 币 。
共 四项权利
依据有关条例
。
奥林 匹 克 标 志专 有
。
立 起 一 套 完 善 的知识 产 权执 法制 度
权 和 世界 博览会标 志 专有 权 等也 列人我 国知识产 权海关保 护 的范 围 由此 可 见 权
。
,
但 是 目前 法 学 界 对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的 法律制度是 是
“ “
侵权货物禁止进 出 口
。
海关
不足
”
,
”
还是
,
“
过高
”
争论 不 下
。
随
的
保 护 程 序 适 用 《保 护 条 例 》的 规 定
着知识 产权诉讼 的增加 保护过度
“
我 国知识产权海关保 护
”
我 国海 关 对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范 围并
,
超 过 了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
非 包 括 所 有 受 中 国法 律 或 行 政 法 规 保 护 的 知识 产
既便如此
,
呼声 越来 越 高
。
如何 适 当地 进 行 知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我 国知识产权 海关保 护范 围与其
。
护是值 得 思 考 和探讨 的课 题
他 国家相 比
依 然 是 比较 广泛 的
我 国 现 行 《保
,
护 条 例 》 进 口 货 物 和 出 口 货 物 同样 实施 保 护 对
在
一
、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护 的基 本 情 况
年
,
类 型 和 范 围 上 都 超 过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协 议 》
要求
。
自 护措施 以来
月
日 我 国 实施 知识 产权 海 关 保
,
协议
边 境措 施 方 面 对 成 员 国 的 最 低
海关完 善制 度
加 强 合作
,
提 高能
协 议要 求 成 员 必 须 对 商 标 专 用 权 和 著
作 者 系西 南 政 法 大 学法 学硕 士
,
现供职 于 广 州 海 关
。
”” 知吧查丝管理
慈 咭后助 二二 藻
一
攀 』潍 珍
毛
礴
科技与 ‘ ”
界
阴
兀口
砰
作 权 的进
口
实施 知识产权保 护措施
,
。
而对于侵犯
法 院提起 诉 讼 该案
。
深 圳 市 中级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西 班 牙
、
专利权等其他 知识产权
护 的 自 由选 择 权
。
成 员有是 否 采取边 境保
公司
进 出 口 公 司 和 制 衣 厂侵权成 立
,
。
年底 已经结束
,
但这 起侵 权 案
,
引
。
二
海关执法难度大
口
起 的震 荡 却 久 久 不 能 平 息
,
它 涉及 到我 国一 大批 公
由于进 出
货 物 侵 权 嫌 疑 的 情 况 日趋 复 杂
,
,
加 工 企 业 的生 存
司 已就
,
我 国 的产业 保 护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海 关调 查 认 定侵 权 难 度增 加
加 之海 关 本 身不 具 对定牌加工 出 口 侵
,
值得 注 意 的是美 国 耐 克公 司和 多次相互诉讼
牙
、
专业 性
以 判定
、
实 质性 的鉴 定 能力
、
商 标 权 的使 用 问题 在 多个 国 家 发 生 了
。
权 的争 议
。
专利权 的争议
、
商 标 使 用 的争 议 等 难
与 这 起 滑 雪 夹 克 商标 侵 权 案 性 质 美 国耐克都败诉 了 深圳
。
随 着 侵权 案 件 的增 多
。
。
保护 知识产权 与
近 似而 且具有连续性 的另外两起诉讼 已 经在西班
进 出 口 货物通 关压 力相 冲突 知识产权保 护工 作带来难题
如此 这 些 都 给 海 关
荷兰判决
、
,
星 光 印刷 专利 侵 权 案
星 光 印刷
有 限公 司 根 据 与美 国 美 西公
,
二
效
,
、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关 保 护 中突 现 的 问题
发 挥 的 作 用 有 目共 睹
。 。
司 的合作协 议
,
制造美 国安 提公 司发 明 的
。
专利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实 施 后 取 得 了 明显 成 但是
,
已 到期 终 止 的条 带 相
册 供 应 国外 市 场
安提公 司
我 国知识产权
在 其 专 利 终 止 后 又 在 中 国 申请 并 获 得 该 产 品 外 观 设计专利 备案
。
,
海关保 护 在海 关 执 法 过 程 中的 缺 陷 与不 足 也 逐 渐
凸 现 出来
并 向 中国 海关 提起 知识 产权 海 关保 护
,
其 申请 生 效 后
。
星 光公 司 出 口 的相册 在深
,
我 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文规定
,
,
无论从立法还是 条
,
圳 被海关扣押
口
,
由于 专 利 纠 纷
货物 不 能正 常 出 个 多月
,
都 达 到 了 比较 先 进 的水 平
,
、
海关 在
。
口
岸
星 光公 司 的 货 物 被 扣仅 仅
损失 已高
尽 心 尽 责 打击 假 冒和 盗 版 的 同时 调 查 的产 品 不 仅 限 于 假 冒
发 现 被 起诉 和
达
多万 元
,
‘
。
伪 劣和 盗 版
安 提 公 司 申请 专 利 对 手 的货 物 为
。
,
然后 请 求海关 扣 押竞 争
,
一
口
竞 争对 手利用 知识 产权海关保 护 在 出
目 的 是 借 助 海 关 对 知 识 产 权 的保 护
,
环 节 制 造 障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与 贸 易 自 由化 的 冲 突 是 国 际 贸
。
来 打击竞争对 手
知识产权 滥 用与非法垄 断
,
阻止其产 品 出 口
,
属 于恶 意行
,
虽 星 光 公 司提请无 效宣 告
, ,
但是
经过两年
易 中的一 个 重 大 问题
审查 程 序 完全控制
到 法 院宣 判 安 提公 司提 出知 识 产 权侵
行 为 限 制 了商 品流通 的领域
以 下 两 个 案 例 很 能 说 明 问题
、
权利人利用 知识产
。
权不 成立 时
。
相 关 市 场 已 被 星 光 公 司 的竞 争 对 手
,
权 保 护 设 置 贸 易 壁 垒 的 势 头 应 当 引起 我 们 的 重 视
。
星 光公 司虽 赢 得 了官 司却失 掉 了市场
。
损 失 极 为惨 重
耐 克 滑 雪 夹 克 商标 侵 权 案
、
二
、
制度 在维 护社会公平 方 面有欠 缺
。
引起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界 界 相 关 领域 震 荡 的 引为是
“
法学界
制造业乃 至世
”
法 律 的最 终 目的是维 护 社 会 正 义
当知 识 产
“
耐 克 滑雪 夹 克商标 侵权 案
被
权成 为一种 法律制度 时 保 护 智 慧 财 产 的所 有 人 个 公 平 的社 会 环 境
。
,
其 目的并 不 仅 仅 是 为 了
更 重 要 的是 为 了维 护一
中 国对 跨 国公 司 的 知识 产 权 进 行 过 度 保
” 。
,
护 的典 型 案例
西 班牙
我 国知识 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
公 司 委托 中 国 浙 江 的制 衣
“ ”
,
在 保 护 权 利 人 的 同时
不 能忽视 对其他 相 关 利益
。
厂 生 产 带 有 其 在 西 班 牙 境 内合 法 拥 有 的
的保 护
,
防 止 给权 利人 恶 意行 使 权 利带 来 借 口
,
当
,
商标 的服 装 第 三 国 销售
。
成 品全部返 销 西班牙
“
,
不 在 中国或
,
前 我 国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制 度 在 保 护 当事 人 利 益 时 强 调 了 对权 利 人 利 益 的保 护 社会利益考虑得不 够充分 及业 界关注
,
当产 品 在 文 锦 渡海 关 报 关 出 口 时
”
海
但 对 其他 当事人 和
关 查验 发 现该票 货物使 用 了 权
。
,
商标
”
,
涉嫌
。
侵犯 已 在我 国海关 备案 的美 国
动保护
,
“
商标专 用
,
这 些 发 生 在 货物 出 口 环 节 的案例 引起 了 法 学
目前 贴 牌 生 产 订 单 是 国 内 不 少 企 业
,
根 据 《保 护 条 例 》 海 关 对 这 票 货 物 实 施 了 主
并 依 美 国 耐 克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的 申请
。
扣
尤 其 是 中小 企 业 赖 以 生 存 的 主 要 生 产 方 式 被判 侵权 不仅会使 企业受 损
,
一旦
留 了该批 货物
美 国 耐 克公 司 向深圳 市 中级 人 民
还 会 给 我 国加 工 产
知识产权管理
握
, 口 叉里
豁
不
—一
总第
期
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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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刀
砰
科杖与 孩碑
、
主动
业 带 来 巨 大 的影 响
、
。
备 对 专 利权 进行 认 定 的技 术 和 审查 的能 力 查 缉 容 易 使 海 关 陷人 被 动
,
,
定牌 加 工 境 遇尴尬 未经授权销售
,
。
海关 主 动查缉 也 容 易
。
根 据 知识 产权 地域性 的特点
为 不 良竞 争 者 专 利 权 的 滥 用 提 供 方 便
、
包 含他 人在 中国享有 的知识 产权 的产 品 权 利 人 的利 益
,
会损 害
。
权利保护不平衡
,
构成侵权
,
,
这点 已没有争议
如
不
无论 货 物 是 否 侵 权
只 要 海 关 扣 留货 物
, ,
,
被扣
,
果 产 品 只 是 采 用 定 牌加 工 的方 式 在 中 国生 产
进 人 中国的流通 领域
,
货 物 的企业 由 于 延 误 交货 期
需 要 支 付合 同违 约 赔 偿
如 果有竞争 的恶 意
,
会 丧失 出 口 机会
。 。
还
其 出 口 目的 国 的 收货 人 正
,
损失就产生 了
权利人
是该 项 产 品 知识 产权 的权 利 人 权
,
这样是否对 已在
目的也 就 达 到 了
。
中 国在 相 同或 者 类 似 的商 品 上 注 册 的商 标 构 成 侵
目前 却 颇 有 争 议
。
法 律对进 出 口 收发货 人 和制 造企业 提供 的救 济手段 就是 担保及 反 担保 权 利 人 请求 海 关 扣 留侵 权 嫌 疑货 物 海 关 提 供 不 超 过 货 物 等 值 的担 保 金 权 涉嫌货物后
很长
, ,
《商 标 法 》 第
条 把 未 经 商 标 注 册 人 的许 可
,
应 当向
在 同一 种 商 品 或 者 类 似 商 品 上 使 用 与 其 注 册 商标
相 同或 者 近 似 的商标 的行 为均 列 为侵 犯 注 册 商标
。
海 关 扣 留侵
,
,
由于 调 查 或 法 庭 取 证 审理 时 间都
专 用 权 的行 为
“
。
而 《保 护 条 例 》 第 的
条 明确 规 定
” 。
到最 后 认 定 货 物 不 构 成 侵权 时
,
权利人 的
,
国 家 禁 止 侵 犯
知识 产 权 的货 物进 出 口
因此
,
所
,
担 保 金 负担 了扣 货 期 间 的仓 租 和 其 他 费用 所剩无几 损失 了 补的
。
可能
有 在 同一 种 商 品 或 者 类 似 商 品 上 使 用 与 其注 册 商 标 相 同或 者 近 似 商 标 的商 品 均 在 禁 止 进 出
海关发现应予查扣
。
更 不 用 说 赔 偿 由此 给 收 发 货 人 造 成 的
,
口 之列
。
况且
国 外 市 场 的 丧 失 又 岂是 钱 可 以 弥
但 是作为加工 企业
,
,
只是收
取定金 从事生产
出
口
。
,
,
产 品却 因 侵 权 被 海 关 查 扣 无 法
而企业 本 身是无辜
。
,
当 收 发 货 人 认 为 其 进 出 口 货 物 未 侵 犯 申请 人
知识产权 的 物
, ,
还 要 面 临 巨 额 的赔 偿
只 有 涉 嫌 侵 犯 专 利 权 的 可 以 在 向海
,
的
这个难题摆 到 了大家面前
关 提供货物等值 的担保 金 后 是为 了 进人 自
即反 担保放行
。
请 求 海关 放行 其货
,
协议 第 有效扼制 由流 通
品 益 况
,
条对边境措施 的要 求
。
但 是 否 能 够 放 行 由海 关 审 核
不具反
“
假 冒商 标 的 商 品 或 盗 版 商 品 协 议所 指 的假 冒
,
”
决定
如果 是 涉嫌 侵 犯 其他 权 利 的货 物
。
,
。
定牌加 工 在 消 费 国是享有 知识 产权 的产
,
担 保 放 行 的资格 与之 相 比
不 存在
也 不存 在我 国
,
知识 产 权 权 利 人 有 很 大 的 自由度
,
知识 产权 法要 打 击 的侵 犯 他 人 权 利
,
侵 害公 共 利
。
向海 关 提 供 货物 等 值 以 下 担 保 后 可 以 请求 扣 货
可 以决定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争议
对 消 费 者 造 成 消 费误 导
扰 乱 贸 易 秩 序 的情
不仅
,
甚至可 以提出
。
。
法律没 有区 分地一 律禁止是不公正 的
,
货 物侵权但 不交保证金
不 向法 院提 起 诉 讼
,
,
或提交保证金 扣货后 并
不 符 合 《商 标 法 》 立 法 精 神 的
而且不符合
只 为 了 拖 延 货 物 的通 关 时 间
,
协议
“
期 望 着 减 少 国 际 贸易 中的扭 曲与 阻力
、
考
由此 可 见 的导 向 平的
, ,
,
现有法律制度有偏重保护权利人
这是不公
,
虑 到有必要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 易 的障碍
、
有 效 的保 护
,
保
忽 视 了其 他 社会 公众 的 利益
。
证 知识 产 权 执 法 的措 施 与程 序不 至 于 变 成 合 法 贸
”
给权 利 人 滥 用 权 利 造 成 可 乘 之 机
。
达 到不
,
的 目的
。
正 当竞 争 的 目的
如 星 光公 司最 后 赢 了官 司
却
专 利 权 的 主 动 保 护 陷人 被 动
,
输 了市场 包 外
、
要 《保 护 条 例 》 求 海 关 对 专 利 权 实 施 保 护
制约滥 用 知识 产权行 为 的法 律欠缺
,
括主动保护 动通 信
、
。
就我 国专 利保 护 的 现状 而 言
。
,
在移
,
权
利 之 行使
而行使权利
,
必有 一 定 界 限
,
超 过 正 当之 界 限
,
集 成 电 路 和 数 字 电视 等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致使他人合法权利遭受损害
。
即构
,
国 专 利 申请 占据 了 绝 大 多 数
由于 外 国企业 在 知
口
成权利滥用 市场
,
利 用 自 己 所 拥 有 的知识 产权
,
垄断
识 产权 方 面 的优 势
使得 我 国知识产权 海关保 护 领域
,
阻 碍他人正 常合理 的贸易
。
就 是 贸 易 中的
的 边 境 查 处 及 扣 押 上 更 多 地 集 中在 出
。
但
知识产权滥用行 为
近
由于 专 利 权 的复 杂性 与不 稳 定性 其他争议 复杂
。
,
专利 争议 也较
并不具
年
,
,
我 国虽 然 建 立 起 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法
,
海关作 为 口 岸监管部 门
律体系
但是
还 我 国 《反 垄 断 法 》 未 出 台
,
知
已
井里
知 识产权 管理
麒 禅 瞪
总第
期
才
科技与‘ ”
占
伍
尽 石 阴
兀口
月刀
通牙
识 产 权 保 护 法 律 中也 没 有 可 操 作 的 反 垄 断 条 款
没 有 对权 利 人滥用 知识 产权 行 为 的制 约措 施
。
。
压 柜 费用
,
货 物误 船 的 费用
,
,
收货 方 拒 收货 物 的
。
,
损 失 费等 等
,
增 加 了进 出 口 的 成 本 和 风 险
知识产权海关保 护措施本 身并没 有错 实 际 执 行 中却 被 人 利 用
,
,
但在 这 住
。
国 家 对 海 关 的要 求是 既 要 通 得 快
又要管得
, ,
给无辜 企 业带 来 伤 害
。 。
但 是 由于 海 关 调 查 认 定 侵 权 货 物 的 能 力 不 足
。
应 该 不 是 法律 制 定 的本 意
这 说 明在立 法 和 执法
也 容 易 引起 诸 如 通 关 效 率 和 实施 边 境 措 施 的 矛 盾
海 关 在便 利 合法 贸易方 面 任 重 而 道 远
、
的 细节 上 有值得 商榷 的地方
三
海 关执 法 工作 面 临的两难
,
实行 边 境 保 护
“
,
海关 陷入 两 难境地
”
海关虽 然不是 知识产权主管部 门
但在案件
,
在
耐 克 滑 雪 夹克 商标 侵 权 案
。
中
,
法律 专家
查 处 过 程 中不 可 避 免 地 要 涉 及 到 对 管 理 相 对 人 行
将 加 工 企业 一 方 的败诉 归 咎 于 文 锦 渡海 关 扣 留 了
这 批 加 工 的 服 装【 主 动保 护
。
为 性 质 的 法 律 判 断 问题
权
,
。
如 在 商标侵权 中
,
,
要区
也 就是海关对该批 货 物实施 了
分其 是 属 于 假 冒注 册 商标行 为 取 不 同的处 理方 式
和公正性
。
,
还 是 近 似商标侵
以 便海 关 采
抑 或 其 它 类 型 的商 标 侵 权 行 为 海关在对 出
口
当海 关 在 货物时 权货物
,
口
岸 发 现 了怀 疑 是 驰 名商 标 的 冒牌
,
从 而 保 证 案 件 查 处 的合 法 性 货 物实施 知识产 权边 境
,
,
进 依 据 《保 护 条 例 》 行 了 扣 留
,
是正常
,
履 行 职 责 的行 为 由法 院 来 认 定
。
无可厚非
。
至 于是 否 真正 是侵
措施 时 解差异
,
由 于 客 观 或 自身 的 限 制
可 能 出现 执 法 偏 差
, , ,
如对 法 律 的理
则 在扣 留 货 物之 后 海关 进 行 调 查认 定
,
或
,
也 有 可 能 损 害本 国
。
,
无辜企业 的利益
助 长垄 断行 为
星 光专 利侵 权 案 中
以 知识 产权
“
海 关 对 权 利 已 备 案 的专
,
随 着 涉外 贸 易 的 增 多 频 繁使 用 的 工具
,
可 以预见
利 权 人 请 求 海关 扣 押 货 物
法规执行
,
海 关 依 照 目前 的 法 律
,
为 由 的 海 关 扣 押 将 会 成 为不 正 当竞 争 的
时 也 会 给 我 国企 业 带 来 无 法估 量 的损 失
权利人
,
”
属 于 海 关 正 常执法
。
是没有错 的
。
这 必 然 影 响 正 常 的 贸易往 来
。 。
同
但 是 海 关 积极 实施 的进 出 口 边 境保 护 成 了部 分 企 业 挤 压 竞 争 对 手 的工 具 关 真正 陷人 了 两 难 境 地 海关 不作为 指责
“
,
海关 正
面对这种情 况
,
,
海
成 为知 识 产 权 纠 纷 的交 汇 点
、
不 扣货
权 利人会投诉
,
假货泛 滥
,
国 外指 责 中 国 海 关 把 关 不 严
,
不按律执法
, ,
扣 留货 物
海关又被
” 。
对 中 国 出 口 商 品侵 权 严 重 问题
欧美 等发达
,
纵 容权利 滥 用
,
给恶 意 阻 挠 者 以 可 乘 之 机
国 家 普 遍 认 为 是 中 国海 关 执 法 不 够有 力 鉴 于有关 中国 出
口
不 断通
。
世界 海关组织 指 出 在进行知识产权边境保 护
国 内 立 法 时 必 须 考虑 的首 要 问 题 是 虽 然 海 关 在 反
过 各 种 渠 道 要 求 中 国海 关 加 大 知 识 产 权 执 法 力 度
侵权商 品 的统计数字 已 经
,
侵 权 和 盗 版 方 面 能 够起 到有 效 的作 用
,
但是
,
如 那
成 为外 国指 责 中国保 护 知识 产 权 不 力 的依 据
国家非常重视知识 产权边 境保 护工作
。
,
并
,
果 海 关 干 预 阻 碍 了 正 常 商 品 贸 易 的 自由 流 通
,
可 能 会 成 为 对 中 国 出 口 商 品 实 施 贸 易歧 视 的 借 口
么 对 海 关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就 必 须 作 出非 常 明 确 的 限
国务 院将
定
。
在 知识 产权边 境保护 方 面 对 于 海 关所 采 取 的
,
,
进 出 口 列 为 开 展 的保 护 知 识 产权 专项 行 动 的重 点
环节
措 施 可 能会 导 致 对 国 际 贸 易 产 生 阻 碍 这 一 问题 已
经 引 起 了 许 多 国 家 的关 注
。
海关必须加大在
、
口
岸 对 侵权 货 物 的查辑 力
度
。
通 关压 力
,
边境措施难 以 面 面俱到
,
三
海
因此 不
,
、
海关对 知 识产 权 实 施适 度保 护
,
作 为知 识 产 权 边 境 保 护 的唯 一 实 施 机 构
关需 要 了解 进 出 关时
间
。
随 着 涉 外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案 件 的增 多
止 知识 产 权 的滥 用
,
我 国承
。
口
货物 的知识产权情况
口
,
担 的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国 际 义 务 也 越 来 越 重
法 的垄 断 地 位 而 妨 碍
、
为防
可 避 免地 增 加 了企业 进 出
货 物 的通 关手续 和通
,
防止 知识 产 权 所 有 人 因其合
限 制 或 者 歪 曲市 场 的有 效
,
如 海 关 对 侵 权 高 风 险 货 物 需 要 实施 查 验
。
要 求 企 业 补 充 申报 货 物 的 知 识 产 权 状 况
提交知
,
竞争
。
在 知识 产 权 海关 保 护 中
,
必 须有 一 个合理
。
。
识 产 权 合 法 使 用 的证 明文 件 明之前
,
在 企业 提供权 利证
、
与 适 度 的界 限
既 要 做 到遵循
即 海 关 对 知识 产 权 实行 适 度 保 护
或 权 利 人 在 规 定 时 间 内提 出 保 护 申请 前
。
适 度 的海关 保 护 在 于 对 知识 产权 恰 当的理 解 协议
,
货 物 暂 留海关
就产生 了嫌疑 货 物卸仓
压车和
又 要 能最 大 限 度 地 维护
知识产权管理 李 黔 蒸 仁 二 一
口口 乳 ,
了
总第
期
科杖与‘ ,
石 叨呢兀 伍四 压 里
几 平
、
国家 和 社 会 的利 益
。
将 知识产权边 境措施 限定 在
,
如 果 双 方 当事 人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预 期 货 物 将 在 某 一
国 境 内转 售 或 做 其 它 使 用
,
合理范 围内
,
就 必 须 分 清 真 正 的侵 权 是 什 么
,
对
则根据货物将 在其境 或者 在
侵权 货 物 实行 严 格 的知识 产权 边 境 措 施
侵权 的货物给予 正 常 的通 关便 利
国情 和 经 济发展 水平
,
对没有
内转 售 或 做 其 它使 用 的 国 家 的 法 律 任何 其它情 况 下 律
。
,
。
这既符合我 国 协议 的 标
口
,
根 据 买 方 营业 地所 在 国家 的法
,
同时也 符 合
。
准
。
不 仅 限 制 假 冒伪 劣 产 品 的进 出 一
而且在执
作 为 该 公 约 的签 约 国
我 国 应 该 以 其 为 支撑
。
,
法 实 践 中更 有 利 于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根 据货 物 预 期 将 转 售 或做 其 它使用 的 国家 的法 律
完善法 律制 度
,
或 买 方 营业 地 所 在 国 家 的法 律 判 断是 否 侵权
全 国 的定 牌 加 工 企 业 一 个 明确 的答 案
、
,
给
我 国现 已 基 本 完 成 了知 识 产 权 的立 法 工 作
因 为这 关
。
但 是 在 法 制 的修 订 与 完 善 方 面 仍 需 要 一 个 过 程
特别 是 在 知识 产 权 保 护 与 贸易 的交 叠 区 关 的法 规需 要 补 充
、
、
。
联 着 我 国 成 千 上 万 加 工 贸 易 企 业 的命 运
海 关 不 对专利 权进行 主 动 保 护
,
一些相
建立 和逐 步体 系化
。
专 利 技 术 拥 有 量 代 表 了 一 个 国 家科 技 发 展 的 水平
。
制 订保护 知 识 产权 与
防 止权利 滥 用 相 结 合
在对专利边 境保护 的立 场上
。
,
发 展 中国家
的法律
并 不 希 望 对 外来 的专 利 技 术 给予 如 此 严 密 的 海 关 行政保 护 因此
,
权 利 滥 用 现 象 的存 在 与权 利保 护 的法 制 制 度 水 平 的 高 低 并无 必 然 联 系
。
知识 产权 的滥 用 并 不
,
应 借 鉴 欧美 日等 法 律
。
,
将 对 专 利 的查 辑
, ,
是 对 知 识 产 权 的保 护 引 起 的 滥用 必须有相应 的法 律规 范 利
,
但 是 防止 知识 产权
排 除在海关 主 动保 护之外 关 陷人专 利 纠纷 之 中
、
建议在 《保 护条例 》 中
。
取 消海关 对 专 利侵 权 的 主 动查 辑 义 务
。
以避免海
知 识 产权 权 利 人 为谋 求 更 大 的利润 而 滥 用 权 损 害 了竞争 者 和 社 会 公 众 的利益
, , ,
阻碍 了技
。
完 善 合 法 贸 易的 法 律 救 济
。
术 和 经 济发展
违背 了知识 产 权 的立 法宗 旨
我
,
只 《保 护 条 例 》 对 涉 嫌 侵 犯 专 利 权 的 收 发 货 人
国应 借 鉴 他 国 经 验
通过立 法或补充法 律条款对
,
规 定 可 以 申请 反 担 保 放 行 权
、
但 是 涉嫌侵犯 如商标
、
知识 产 权 领 域 的垄 断 或 限 制 竞 争 行 为 进 行 规 制
以 协 调 知识 产权 与竞争 间 的冲突
著作 权 的其他 知识 产权 收 发货 人 不 享有 反 担
。
使 正 常 的竞 争
保 放行 的权利
这 主要是商标权
,
著 作权 的权 利
,
不被非法 限制
,
从 而保证 各 主体权利 与义 务 的平
特 征 较 专 利 权 明显 允许 反 担保 放行
。
侵权 事 实 容 易辨认
因此 不
。
衡
。
但 实 际 却 出现 了 并 非 假 冒商 标
,
、
明确 定 牌加 工 产 品 出 口 侵权 的界 限
口
被海 关 查 扣 的情 况
,
海关对 其也 难 以 判 别
。
海关
在定 牌加 工 贸易成 品 出
于 法 律 法 规 不够 明确
。
,
的 商 标 问题 上
由
还
扣 留 了货 物 权 的证 据
,
,
除 非 收 发 货 人 能 够 立 即举 出 没 有 侵
这对收
。
相 关 的 司 法 解 释滞 后
,
,
否 则 短 时 间 内货物 难 以 放 行
,
有 对 法 律 适 用 的呆 板 及 曲解 加工 贸易 的难题
所 以 才 会 出现 定 牌
发货人来说是不 公平 的
不够
。
实 际 上 这一 条经 常被权
而法 律对 其的救济并
利人利用 来 打压 竞争对 手
,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制 定 了 《关 于 审 理 商 标
民 事 纠 纷 案 件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答 》 明 确 了 商 标 与权
如 果 将 反 担 保 放 行 的权 利 扩 大 到 涉 嫌 侵犯 商
利 人 的注 册 商标 相 同或 者 近 似 的定 牌 加工 商 品仅 用于 出 口 认
, ,
标权 进出
、
著作权 等其他权 利 的收发货 人
。
当其 认 为
可 以 向海
由 于 其 不 可
能造 成 相 关 公 众 的混 淆
。
,
、
误
口
货 物 未 侵 犯 申请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
,
,
不 应 当认 定 构 成 侵 权
,
这使很 多加 工 企业看
层 面较低
,
关提供担保 放行有关货 物
滥用权利 重大
。
这 对 防止 知识 产权人
到希望
但 其作 为 司法解 释
。
效力仅
保 护 正 当进 出 口 贸 易 的 正 常 开 展 意 义 海 关 执 法 中立
。
限北京 市范 围
而 《 合 国货 物 买 卖合 同公 约 》 联
。
二
良好 的 法 律 需 要 准 确 的 执 法 来 实 施 条第 款 对 卖 方所 交 付 的货 物 的 工
,
知识产
权 纠纷 乃 至 诉 讼 的背 后 场 份 额 的抢 夺
。
,
是 商业 利益 的 冲突 和 市
业 产 权 或 其 它 知识 产 权 有 所 规 定
其 中 明确
海 关应通 过理顺 和健 全 知识产权
, 己己界
知识产权管理
期
总第
—
—
旗 刁 似
礴
科技与‘ ”
伍刀 已 石 阴
兀口
乙 平
海 关管理体 系
,
体 现 海 关行 政 执 法 对 合 法 企 业 和
。
,
人 合 法 权 利 以 合 理 的保 护
,
对企 业 正 常 的 贸易往
我 国经 济 的保护
私权
,
来予 以 支持和 服务 知识产权 属 于 权 力 的行 使 和
。
,
公 平 竞 争 的市 场 秩 序 将 进 一
作 为平 等 民 事 主体 间的关 系 当 国 家公 权 力 介 入 私 权 时
,
、
步得 到维护
注 释
。
,
权 利 的保 护必 须恰 当
应 该体 现 民 事权 利 的平 等
。
海关 对 知识 产权 要 以 适 当的 护
,
公 正 的态度 进行 保
既要维
展
,, ,
参 见 国务 院 新 闻 办公 室
年
月
。
“
中国知 识 产权保 护 的 新进
克服保 护不 足 和保 护 过度两 种 极 端
, ,
护知识 产权权利人 的利益 众 的合法 利 益 的平衡
。
又 要顾 及社会其他公
【 数 据 来 自海 关 总 署 统 计 资料 周 季钢
“
。
达 到 知识 产 权 人 利 益 和 社 会利 益
深
页
判 例 后 患无 穷
。
”
,
载 《经 济 》
年
协 议 规 定海 关措 施 主 要 针对假 冒商
。
第
期
,
第
一
“
‘
标 的商 品及 盗 版 商 品
性
,
因此
,
海关应将执法的注
。
卜 马 秀山
国 知 识 产权 报
中国 制 造 年
月
’
出 口 面 临 交叉报复
日
,
”
,
载 《中
意 力 集 中在 是 否 假 冒 盗 版 上 面 避免一刀 切
。
把 握 执 法 的合 理
,
》
。
【 参 见 梁 慈 星 《民 法 总 论 》 法 律 出 版 社
年版
,
第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和 贸 易 自 由化 的 条 件 下
知识
。
一
页
。
产权 已 然 成 为企业 甚 至 国家之 间竞 争 的重 要 手段 的复 杂状 况
,
周 【 】 纪钢
前注
」 揭
,
第
页
面 对 我 国 目 前 这 种 侵 权 严 重 与 权 利 滥 用 同样 严 重
“
【 」
习
一
不 到位 的 保 护 与 尚有 缺 失 的权 利 限
”
制 问题 都 有 待 解 决
还是在出 口 环节
查都是必要 的
。
,
“ 【’
。
因此
,
无论是在进
口
环节
用
。
,
・
我 国海关实施 知识产权权利 审
日
。
刀
最后 一 次 浏 览 日 期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必 须 顾 及 到保 护 与 贸 易 自
由 化 的平 衡
,
年
【
月
实施适 度保护
,
,
。
适 度 的海关 保 护 就
郑成思
“
中国 需要 怎 样 的 知 识 产权 战略 年第 期
,
”
,
载 《航
是 在 打 击 假 冒盗 版 的 同 时
保 护 本 国守法 企 业 和
天 工 业 管理 》 刘平 出
口
一
、
第
“
一
页
。
本 国产业 的利 益 我们 相 信
,
达 到保 护权 利 人 私权 与维 护社
。
,
张玉 蓉
”
,
、
戚 昌文
论 我 国 知 识 产权 海 关 保 护
,
会 公众 利 益 的平 衡
检 查制 度
页
。
载 《 究 与 发 展 管理 》 研
年第
期
,
第
随着 我 国法 治 化 的 建 设 进 程
,
知识
产权立 法将不 断完善
执法也 不 断规 范
,
知识产
护 现状
”
,
郑成 思
“
中 国 知 识 产权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知 识 产 权 保
,
权 的边 境 保 护 定 位 将 更 加 准 确
海 关 将 给予 权利
载 《中华 商 标 》
年第
期
,
第
一
页
。
知识产权 管理
夕己已
总第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