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和《**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工作部署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结合公司转型发展变化中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抵御事故风险能力,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坚持依法生产,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六打六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相结合,坚决做好打非治违“阻击战”,推进建立“打非治
违”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认真分析梳理当前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矛盾,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重在治本,深入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粉尘作业场所和外来施工队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歼灭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深化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整改“围剿战”,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强化依法治安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大“三违”查处、隐患分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力度,探索实行对外来施工队伍派驻安全督导员制度。
(五)提升科技促安水平。积极推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大力推进“机械化换
人、自动化减人”,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继续推广实施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全面推进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的推广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技术等安全管理中的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六)增强安全管理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快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加强责任查处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方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持续开展专项活动。认真对开展的“安全环保,意识先行”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活动进行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杜绝“三违”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时间步骤
“铸安”行动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
集团公司“铸安”行动在安委会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各单位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 集团公司采取单位之间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铸安”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督查检查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各单位应成立检查组,对“铸安”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 各单位对开展“铸安”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作为近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铸安”行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
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把“铸安”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二)深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持续开展“铸安”行动宣传,运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铸安”行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铸安”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铸安”行动深入开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相结合,注重统筹,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度,每个阶段结束后,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整个“铸安”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报送公司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