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王守仁的四句教
明 王守仁(王阳明)的“四句教”是王阳明晚年对自己哲学思想的全面概括,即“无善无恶心之体[1],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2]。”
无善无恶是心之本体,无善无恶就是没有私心物欲的遮蔽的心,是天理,在未发之中,是无善无恶的,也是我们追求的境界,它是“未发[3]之中”,不可以善恶分,故无善无恶;当人们产生心思、意念活动的时候,把这种意念加在事物上,这种意念就有了好恶、善恶的差别,他可以说是“已发”,事物就有中和不中,即符合天理和不符合天理,中者善,不中者恶;良知虽然无善无恶,但却自在地知善知恶,这是知的本体;一切学问,修养归结到一点,就是要为善去恶,即以良知为标准,按照自己的良知去行动。
但是有时候人的判断会出现错误,也就是意之动出现了错误,即不能正确地分辨善和恶,把恶当作善,把善当作恶,那么他的良知也会出现错误,从而格物也会误入歧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此时的心已经被私心和物欲遮蔽了,不是天理,这时就要反诸求己。努力使自己的心回到无善无恶的状态。回到无善无恶的状态了,才能有正确的良知,才能正确的格物。
什么是有理,只要格物致知来达到一颗没有私心物欲的心,心中的理其实也就是世间万物的理。
天理不是靠空谈的,是靠格物致知。靠实践,靠自省,即“知行合一[4]”。
心中有天理,无私心,就好比世间有规矩,有规律,有规矩就能丈量世间万物的方与圆。无论有多少方和圆,无论这些方和圆的大小,都能靠格物致知揭破其规律,不然这些规律就是不正确的。天理就在人的心中。
这是王阳明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即是“怡神养性以游于造物”,“闲观物态皆生意,静悟天机入穴冥。道在险夷随地乐,心意鱼鸟自流形”的“真乐”或“真吾”状态。这种境界是超凡脱俗,摆脱个人名利毁誉贫富穷达束缚的自由状态。在这种“至乐”境界之中,人与“大化”流行,“逍遥”于“人生山水”之间,实现了社会与自然、理性与感性、美与善相统一,达到了一种活泼泼的怡悦的高度自由的精神境界。
他的良知体验美学值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好好咂摸体验。在忙忙碌碌前行的道路上,偶一回头,发现先人衣袂飘飘,面对蝇营狗苟生活着的人们,早已微笑的将我们宿命的留在艰苦跋涉的道路上,而兀自去追求那种自在清明的圣人生活去了。也只有在这假日,我才能去触摸内心本有的“良知“,王氏的“格物致知”显然对我而言,比朱熹的要亲和受用的多了。
王门四句教阐述了心体、性体和良知在其心学体系中所具有的多重意蕴,指出心、性、理三者的内涵并不如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完全等同的,并通过心性“无善无不善”的分析,指出王阳明所说的“至善”是超越道德善恶的不可执之善。最后,通过对本体与工夫之间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四句教所内含的潜在矛盾,指出此矛盾是心学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1] “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
[2]格物:(1)穷究事物的道理,格物致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2)正人,纠正人的行为。
[3]未发和已发两个概念出自《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是指遵守规矩,喜怒哀乐之未发也就是对自我的情绪、主观认识的控制和约束;和,是指平衡,稳定,和谐,是不过度,发而皆中节就是指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而行止有道有节。
已发与未发的关系问题是宋明儒学所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派以性为未发,心为已发;另一派则以心之静为未发,心之动为已发。但这两种理解在理论上都存在着内在的困难。直到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的提出,以良知即体即用,才把本体与工夫“一齐收摄”,较圆满地解决了未发与已发的关系问题,使心、性与情三者的关系得以安排妥贴。
[4]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科学知识,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