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制动器试验台ZJTX
阀类性能试验台技术规格
1. 招标编号:
2. 设备名称:阀类性能试验台 3. 数 量:1 台 4. 交货日期:1个月 5. 资质、规范与标准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万以上;
5.2 制造方应在轨道交通行业或铁路机车行业具有相关业绩,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和买方清单。
5.3设计、制造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 6. 技术条件 6.1 设备的用途
本阀类性能试验台要求能够满足上海地铁AC17、AC08、AC13型电动列车空气悬挂系统阀类的例行试验。 6.2 作业对象参数
6.2.1AC17电动列车空气悬挂系统阀类
6.2.2AC08、AC13电动列车空气悬挂系统阀类
6.3 设备要求 6.3.1主要规格、参数
外接电源:AC220V,50Hz 外接风源:0.6MPa 环境温度:-5℃~-45℃ 相对湿度:≤90% 压力调节精度:±5KPa 压力调节范围:0~1MPa 压力测量精度:±2‰ FS 时间测量精度:1ms 时间控制精度:1ms 6.4设备的基本要求
6.4.1 该设备必须是中标厂商生产的完整的、全新的成套设备,具有生产该
设备的研发制造资质能力,设备要有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操作简单。设备的设计、制造应保证设备的30年使用寿命、8年以上大修周期。卖方必须对保证设备30年使用寿命的技术措施和设备大修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寿命周期内提供备件和维修服务。 6.4.2 该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磨性,运行平稳,在环境温度-15℃
-45℃、相对湿度≤95%、额定负荷下连续工作22小时的条件下,精度稳定,液压、气动系统不允许升温过高和泄漏。
6.4.3 本试验台采用计算机控制,可以在电脑屏幕上选择进行手动或自动试
验,试验时,相关试验数据可以实时的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可自动生成试验报告单,试验结果可以选择性保存并能在打印机上打印。 6.4.4 试验结果采用数据库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按照不同的相关字段进行
快速查询,并且能定期本机自动备份试验结果。
6.4.5 不同种类的阀进行试验,采用更换试验工装的方法实现,各种专用的
工装对被试品具有快速装夹功能。
6.4.6 设备应具有自检功能,试验前可检验试验台本身状态是否正常。 6.4.7 本试验台要求预留有设计接口,通过升级改造后可以实现对动车空气
悬挂系统阀类进行例行试验。
6.4.8 试验外观要求:操作台采用立式操作台,结构设计上要求满足人机工
程学,操作舒适,观察直观。本设备所有操作台结构件保护等级不低于IP20,柜体及各结构件的外观,不得有明显的凸凹不平或机械划伤,无裂纹、毛刺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6.4.9 该设备主要零部件选用优质材料制造,结构主体牢固。所选用的机械、
液压、电子、电气元器件和控制系统是先进的、优质的、可靠的系列产品。
6.4.10 主要外购件采用国际著名品牌,其他外购件采用著名品牌,并在投
标时提供相应清单。
6.4.11 设备和仪表的设计、制造与试验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和国际
电工标准(IEC),度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标准(SI)。 6.4.12 必须对设备有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的危险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
6.4.13 设备和仪器的金属构件除装配表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除锈处
理和油漆,颜色由买方指定。
6.4.14 设备(如操作、控制机构)应设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短路、断路
及漏电保护装置。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防撞、安全保护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所有电器装置均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6.4.15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设备工作原理、设计方案、主要外形尺寸及基
础方案。
6.4.16 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不得影响现有设施、设备功能、结构及用途。 6.4.17 设备基础土建施工由买方负责,安装位置由买方指定,并由卖方负
责实施安装。
6.4.18 设备的配套设施及与车辆段既有的相关接口(如电、气、水等)由
买方负责解决。
6.4.19 详细验收及培训方案由卖方在设计阶段提交,并由买方最终确认。 6.4.20 在招标书中详细的设备功能及参数在设计阶段由买方确定,必须满
足买方阀类试验工作的需求。
6.5设备的主要结构与性能
6.5.1 构成 设备主要由机械部份、气路部份、电气控制及检测部份、软件
部份组成。
6.5.2 机械 机械部份是指设备整体外观结构,骨架应采用铝型材骨架结构。 6.5.3 气路 设备采用电气比例控制系统,气路关键元件采用成熟先进的进
口产品。
6.5.4 控制及检测 设备控制和检测采用目前最先进PLC反馈控制系统,搭
配高精度传感器,数据能实时进行检测并显示在操作界面上。 6.5.5 软件部份软件采用图形化界面编程,试验数据保存为excel格式,操
作界面简洁、美观,软件具有传感器零点调整和增益补偿功能,软件使用分三级操作权限,系统管理员具有最高操作权限,以下是工程师及具体试验操作人员,软件对试验规格值的更改必须加权限密码,才能进入试验规格值管理。
6.5.6 显示 采用正版中文Windows7操作系统,应具有19寸液晶显示、网
络接口RJ45一个、USB接口两个以上。
6.5.7 自诊断 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工作,应配有自诊断、故障显示和实
时记录功能及报警保护等装置。
6.5.8 电控柜应配置冷气机及采取可靠的防尘密封,所有电器线路均应标注
线号。
6.5.9 安全 设备 (如操作、控制机构)应设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短路、
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防撞、安全保护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所有电器装置均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7. 供货范围
7.1 供货清单:阀类性能试验台壹台(配所有阀类试验所需工装、工具、备品
备件)。
7.2 供货方式: 整套设备由卖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图纸及技术文件
7.3.1 合同生效后提供设计资料供双方确认。
7.3.2提供使用(含维修)说明书,包括设备总图、规格参数、电气原理图,机
械装配图、维修操作手册、元器件清单(包括编号、名称、型号、厂商、数量等)、随机出厂附件目录、程序文本等各4套,电子版本2套(PDF、DWG格式)。
7.3.3提供生产厂供货设备的精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重要外购部件产品说明书
(含电子版)和产品合格证。
7.3.4 质保期内的一次现场传感器校验、标定服务,出具书面校验报告。 8. 包装和运输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有关陆运标准,要防震、防蚀、防水、牢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不受损伤,适应中国国内运输要求。 9. 交货期
9.1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
9.2 卖方应提供从设备设计、设计联络、制造、组装、出厂检验、运输、现场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的整个周期的时间进度表。 10. 设计联络
10.1 卖方在产品设计时必须和买方进行设计联络,以满足买方要求。 10.2 设计联络中双方议定的内容均形成文字材料并双方签字认可。异地联络
以传真为准。
10.3 设计联络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 培训、安装和调试
11.1 设备制造完成,通知买方人员出厂前进行现场试验验收。被试品由买方准
备。
11.2 设备到货后,根据买方通知,卖方须派专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对
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编程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和买方专业人员掌握设备性能、操作和维护。
11.3卖方在买方工厂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工作状况直到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最长
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延期则按招标文件中延期交货条款处理。 11.4 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12. 最终验收
12.1 最终验收在买方现场进行,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包括:各种
配置、设备精度检查、设备功能、性能及数控系统功能试验、控制系统稳定性等。
12.2 设备正常运转后,对买方提供的被试品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大纳的要求。 12.3 卖方应提供出厂质检合格证,其验收应按合同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及有
关技术文件、质量标准进行。 12.4 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生效。 13.保修和售后服务
13.1 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两年,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
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件重新计算质保期,非正常使用除外。 13.2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卖方免费负责。卖方自接到服务通知(传真或电子邮件)
始,4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排除故障。
2.单元制动器试验台技术规格
1. 招标编号:
2. 设备名称:单元制动器试验台 3. 数 量:1 台 4. 交货日期:1个月 5. 资质、规范与标准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万以上;
5.2 制造方应在国际轨道交通行业具有相关业绩,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和买方清单。
5.3设计、制造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 6. 技术条件 6.1 设备的用途
本单元制动器试验台要求能够满足上海地铁AC17型电动列车单元制动器(含带停放和不带停放制动器)的例行试验。 6.2 作业对象参数
上海地铁AC17电动列车单元制动器分为带停放功能单元制动器(BFCF)和不带停放功能单元制动器(BFC)。
6.3 设备要求
6.3.1主要规格、参数
外接电源:AC220V,50Hz 外接风源:0.6MPa 环境温度:-5℃~-45℃ 相对湿度:≤90% 压力调节精度:±5KPa 压力调节范围:0~1MPa
压力(气压)测量精度:±2‰ FS 力测量精度:±0.3% 力测量范围:0-5t 位移测量范围:0-200mm 位移测量精度:±0.15/10mm 时间测量精度:1ms 时间控制精度:1ms 6.4设备的基本要求
6.4.1 该设备必须是中标厂商生产的完整的、全新的成套设备,具有生产该
设备的研发制造资质能力,设备要有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操作简单。设备的设计、制造应保证设备的30年使用寿命、8年以上大修周期。卖方必须对保证设备30年使用寿命的技术措施和设备大修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寿命周期内提供备件和维修服务。 6.4.2 该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磨性,运行平稳,在环境温度-15℃
-45℃、相对湿度≤95%、额定负荷下连续工作22小时的条件下,精度稳定,液压、气动系统不允许升温过高和泄漏。
6.4.3 试验台采用微机控制,可以实现程序自动试验、手动试验。并可以实
现全套试验项目自动完成测试,也可选择单个项目测试。
6.4.4 试验程序可以自动采集位移、行程、压力、风压,并计算一次调整量、
缓解间隙、制动效率。
6.4.5 试验台可以将测试数据与标准值比较判定合格与否。
6.4.6 自动行程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包括各项目名称、试验条件、测试数据、
合格判定等。
6.4.7 试验结果采用数据库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按照不同的相关字段进行
快速查询,并且能定期本机自动备份试验结果。
6.4.8 本试验台要求预留有设计接口,通过升级改造后可以实现对其他类型
单元制动器进行例行试验。
6.4.9 试验外观要求:操作台采用立式操作台,结构设计上要求满足人机工
程学,操作舒适,观察直观。本设备所有操作台结构件保护等级不低于IP20,柜体及各结构件的外观,不得有明显的凸凹不平或机械划伤,无裂纹、毛刺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6.4.10 该设备主要零部件选用优质材料制造,结构主体牢固。所选用的机
械、液压、电子、电气元器件和控制系统是先进的、优质的、可靠的系列产品。
6.4.11 主要外购件采用国际著名品牌,其他外购件采用著名品牌,并在投
标时提供相应清单。
6.4.12 设备和仪表的设计、制造与试验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和国际
电工标准(IEC),度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标准(SI)。 6.4.13 必须对设备有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的危险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
6.4.14 设备和仪器的金属构件除装配表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除锈处
理和油漆,颜色由买方指定。
6.4.15 设备(如操作、控制机构)应设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短路、断路
及漏电保护装置。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防撞、安全保护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所有电器装置均应具有
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6.4.16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设备工作原理、设计方案、主要外形尺寸及基
础方案。
6.4.17 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不得影响现有设施、设备功能、结构及用途。 6.4.18 设备基础土建施工由买方负责,安装位置由买方指定,并由卖方负
责实施安装。
6.4.19 设备的配套设施及与车辆段既有的相关接口(如电、气、水等)由
买方负责解决。
6.4.20 详细验收及培训方案由卖方在设计阶段提交,并由买方最终确认。 6.4.21 在招标书中详细的设备功能及参数在设计阶段由买方确定,必须满
足买方单元制动器试验工作的需求。
6.5设备的主要结构与性能
6.5.1 构成 设备主要由机械部份、气路部份、电气控制及检测部份、软件
部份组成。
6.5.2 机械 机械部份是指设备整体外观结构,含控制柜和试验工装台架,
工装上应配置有适用的吊具,以方便试验时对单元制动器进行吊装。 6.5.3 气路 设备采用电气比例控制系统,气路关键元件采用成熟先进的进
口产品。
6.5.4 控制及检测 设备控制和检测采用目前最先进PLC反馈控制系统,搭
配高精度传感器,数据能实时进行检测并显示在操作界面上。 6.5.5 软件部份软件采用图形化界面编程,试验数据保存为excel格式,操
作界面简洁、美观,软件具有传感器零点调整和增益补偿功能,软件使用分三级操作权限,系统管理员具有最高操作权限,以下是工程师及具体试验操作人员,软件对试验规格值的更改必须加权限密码,才能进入试验规格值管理。
6.5.6 显示 采用正版中文Windows7操作系统,应具有19寸液晶显示、网
络接口RJ45一个、USB接口两个以上。
6.5.7 自诊断 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工作,应配有自诊断、故障显示和实
时记录功能及报警保护等装置。
6.5.8 电控柜应配置冷气机及采取可靠的防尘密封,所有电器线路均应标注
线号。
6.5.9 安全 设备 (如操作、控制机构)应设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短路、
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防撞、安全保护和故障
报警等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所有电器装置均应
具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7. 供货范围
7.1 供货清单:单元制动器试验台壹台(配试验所需工装、工具、备品备件)。
7.2 供货方式: 整套设备由卖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图纸及技术文件
7.3.1 合同生效后提供设计资料供双方确认。
7.3.2提供使用(含维修)说明书,包括设备总图、规格参数、电气原理图,机
械装配图、维修操作手册、元器件清单(包括编号、名称、型号、厂商、数量等)、随机出厂附件目录、程序文本等各4套,电子版本2套(PDF、DWG格式)。
7.3.3提供生产厂供货设备的精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重要外购部件产品说明书
(含电子版)和产品合格证。
7.3.4 质保期内的一次现场传感器校验、标定服务,出具书面校验报告。
8. 包装和运输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有关陆运标准,要防震、防蚀、防水、牢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不受损伤,适应中国国内运输要求。
9. 交货期
9.1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
9.2 卖方应提供从设备设计、设计联络、制造、组装、出厂检验、运输、现场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的整个周期的时间进度表。
10. 设计联络
10.1 卖方在产品设计时必须和买方进行设计联络,以满足买方要求。
10.2 设计联络中双方议定的内容均形成文字材料并双方签字认可。异地联络
以传真为准。
10.3 设计联络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1. 培训、安装和调试
11.1 设备制造完成,通知买方人员出厂前进行现场试验验收。被试品由买方准
备。
11.2 设备到货后,根据买方通知,卖方须派专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对
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编程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进行正常工作状态和买方专业人员掌握设备性能、操作和维护。
11.3 卖方在买方工厂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工作状况直到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最
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延期则按招标文件中延期交货条款处理。
11.4 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12. 最终验收
12.1 最终验收在买方现场进行,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包括:各种
配置、设备精度检查、设备功能、性能及数控系统功能试验、控制系统稳定性等。
12.2 设备正常运转后,对买方提供的被试品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大纳的要求。 12.3 卖方应提供出厂质检合格证,其验收应按合同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及有
关技术文件、质量标准进行。
12.4 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生效。
13.保修和售后服务
13.1 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两年,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
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件重新计算质保期,非正常使用除外。 13.2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卖方免费负责。卖方自接到服务通知(传真或电子邮件)
始,4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买方现场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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