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
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而获得的节税收益,它具有四个特点: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和时效性。
一、油气田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油气田企业的产权结构调整使石油财税管理工作趋向复杂化。油气田企业上级与下属的产权结构不断明晰,这一个过程也是油气田企业的母子公司之间不断调整战略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母子公司的财税工作不能再沿用上级—下级的操作模式,母子公司的财税协调更趋复杂化。 其次,油气田企业涉及的税种较多,税收负担很重,税收支出占企业成本和税前利润的比重很大。同时,油气田企业属于资源开发型企业,且大多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再加上其作为国家特大型支柱企业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油气田企业纳税筹划的范围及方法
1、油气田企业纳税重点筹划的税种
油气田企业的重组改制首先造成一方面,施工作业、技
术服务等服务类单位是营业税纳税人,其经营活动中消耗的材科,购买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将不能抵扣,而必须列入材料成本;另一方面,股份公司外购的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等业务,由于不能从服务类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所以所支付的劳务费也不能抵扣,客观上承担了这部分并非构成其增值额的增值税款。
其次造成油气田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大幅增加。1998年油气田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4亿元。其中盈利企业利润110.9亿元,亏损企业亏损额66.5亿元,按照分离后的所得税征缴办法。油气田企业的所得税将大幅增加。因此在油气田企业纳税筹划中,所得税与增值税是重中之重。是需要重点加以考虑的。而消费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关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由于在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范围等方面都不因机构重组而改变,因此在纳税筹划中处于比较次要的地位。
增值税方面。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进行征税,从计税原理上看、由于环环抵扣。同一产品只要最终销售价格相同,税负也就相同,同样产品不会因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产品交易次数的不等而改变税负。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且征税范围仅限于生产加工、修理修配,使得石油企业在专业化重组中增加了税负。一方面,施工作业、技术服
务等服务类单位是营业税纳税人。其经营活动中消耗的材料,购买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将不能抵扣,而必须列入材料成本。另一方面,股份公司外购的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等业务,由于不能从服务类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所以所支付的劳务费也不能抵扣,客观上承担了这部分并非构成其增值额的增值税款。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重组改制后,油田维护费、储量有偿使用费的计提方法必须进行改革,对于新增储量,即股份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勘探开发新发现的,其勘探投资开发投资将按国际惯例。进行资本化处理,并按产量法进行摊销直接进入损益,不再计提储量有偿使用费。对于外购或折价入股而拥有剩余可采储量的按储量购买价或评估确认值与产量挂钩的办法进行折耗,折耗数进入损益,也不提储量有偿使用费。这样,一方面油气田企业可以收回前期勘探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也可承受。储量有偿使用费计提方法改革后税前利润随之增大,股份公司要多交企业所得税。
2、油气田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模式
首先是油气田企业的整体筹划。为了加强集团成员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力度,做到依法纳税。油气田企业需要对财税政策做统一的筹划。油气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从企业自身的发展做统一的筹划,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
税后利润而进行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在税收统一筹划中,(1)企业向总机构所在地的国家和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各分公司持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生产、生活营地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税务登记;(2)企业总部为唯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的所得税由企业总部统一核算、统一申报、统一汇算、统一缴纳;(3)企业总部为唯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统一计缴增值税,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其次,油气田企业还要辅之分级筹划方法。油气田企业的母公司财税部门要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变化对油气田企业的影响,并提出建议;及时与国家财税管理部门沟通,反映企业纳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指导成员企业财税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进行合理有效的财税政策筹划,积极主动的影响国家的石油财税政策;制定严格的油气田企业财税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而与之相协调的油气田企业子公司的财税部门在财税管理方面主要贯彻执行油气田企业统一的财税管理制度;及时反映企业遇到的具体纳税问题并提出建议;按照油气田企业的统一部署进行具体的操作性管理与筹划工作。
油气田企业统一筹划、分级管理的纳税筹划模式不仅保证了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筹划。节约税费支出,决不偷税漏税”的财税理念的准确实施,也促进了油气田企业在税负公平
的基础上脐身于国际市场竞争的大舞台。
三、 油气田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将纳税筹划思想贯穿企业全过程。
首先,油气田企业领导要重视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严密细致的规划性工作,必须依靠领导层的支持才能实行。由于企业领导人的绩效考核大多与利润等指标相联系,节税的多少一般并不在考核范围之内。因此企业领导对纳税筹划的关注度很小,动力不强。然而随着油气田企业的发展,企业领导要树立企业追求的是税后收益的最大化的意识,而不迷恋于广义的利润最大化。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税后收益,其效果有时比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更直接、更快速。因而油气田企业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支持纳税筹划并合理安排企业的财务税收工作。
其次,油气田企业要培养合格的纳税筹划人员。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要求的财务管理活动。它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且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投资、经营、筹资活动,从而设计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做出最优的选择。
2、加强与国家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
目前,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时期,税收法律法规不够规范,也不够完善,同时稳定性也差。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税务机关在整个企业纳税筹划有效性中
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在税法未明确规定的领域中,税务机关具有最终裁定权。而且企业的相关财务、税收工作都要有税务机关的支持。特别是油气田企业经过持续的重组改制,许多企业行为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因而都与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所以油气田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保持与当地的税收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油气田企业应就其对模糊或新生的企业行为所作的处理得到税收管理部门的认可,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相关的纳税筹划。这是至关重要的;其次,通过与税收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尽早获取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或法规的调整信息,及时改变纳税筹划方案,获得节税收益;最后,通过对税收管理部门的油气田企业相关税收程序的了解,在整个纳税筹划中做到有的放矢,分清轻重缓急,减少或避免无谓的税收损失。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活动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在实践中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操作程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遵循。因此在油气田企业的纳税筹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不能生搬硬套。此外,要用长远的眼光来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有些税收筹划方案尽管暂时使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但却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企业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之前,要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不仅要将纳税
筹划放在整体经营中加以考虑。而且要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重,不能简单的将纳税筹划等同于企业缴税越少越好、而要有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的思想。另外,纳税筹划要统筹兼顾不能就单一纳税种进行,而要综合考虑油气田企业的税收体系。
四、 油气田企业与关联交易单位间的纳税筹划的案例 A 厂是一个从事天然气生产、销售、输送的企业,企业性质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近年A 厂进入开发后期,因天然气产量下降,无法满足郑州用户用气需要。郑州用户现从华北某公司购买天然气,租用A 厂的管线输送,A 厂根据天然气管输量收取郑州用户管输费,每年约1000万元。为了保证给郑州用户供气,A 厂委托关联交易单位B 公司改造输气设施,工程造价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工程已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投资计划。B 公司购进的材料中含增值税51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B 公司的利润约为50万元。郑州用户和华北某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
如果不进行税务筹划: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文件)规定,A 厂将改造工程用于出租并根据输送量收集一定的管输费,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85万元不得抵扣。
(一) B 公司给A 厂开具含税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A 厂增值税不能抵扣,该项目超投资计划,项目无法实施。
(二) B 公司给A 厂开具含税5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A 厂增值税不能抵扣,正常运行。
B 公司增值税进项税51万不能抵扣,直接减少收入51万元。
B 公司利润50-51=-1万元
税务筹划方案:
A 厂不再向郑州用户收取管输费,改为向华北某公司收取管输费,华北某公司将管输费加在销售给郑州用户的天然气价格中。这样A 厂的输气设备改造工程的进项税85万元就可以抵扣了。通过税务筹划,为该厂节税85万元。
(三) B 公司给A 厂开具含税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A 厂增值税能抵扣,正常运行。
B 公司增值税进项税51万能抵扣,直接减少收入51万元。
B 公司利润50万元
天然气产销厂财务资产科 20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