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事故的防范
中暑事故的防范
中暑事故是指部队执行除特殊紧急任务以外的日常作业、军事训练、体育比赛等活动过程中,由于安排活动的时机和强度不合理,违反卫生安全法规,致使参加活动的指战员热负荷超过人耐受的范围,导致体热平衡失调、生理机能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发生危及生命或损害健康的中暑病症。
(一) 、中暑事故的特点
1.季节时间特点。部队中暑事故多发生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太阳辐射热强的七、八月份,多在每天11时至15时较炎热的时间内发病,尤其是天气突然由凉转热、气温骤然升高,即向谓热浪袭击期间,雨后烈日无风的闷热天气,都很容易发生中暑。
2.环境地点特点。中暑事故主要发生在我国南方。野战部队的中暑常发生于山地、峡谷、茅草灌木丛、沙漠地带。特种兵中最主要发生于气温高、通风不良、设备产热量大、辐射热强的坦克、装甲车内和舰(机) 仓内。城市执勤部队的中暑主要发生于高大稠密建筑物的市区,通信兵的机房内也易发生中暑。
3.作业项目特点。部队中暑多数发生在体力活动强度大的步兵军事项目训练时。部队急行军、长途奔袭、冲锋、攻占高地、抢修工事、负重越野跑考核、野营演习时发生中暑较多。我军近年来医院抢救的中暑病人,大多数是负重越野跑训练或考核时中暑的指战员。
4.个体素质特点。新兵、进入热区不久的寒区籍兵、肥胖的指战员较易中暑。新兵的中暑发病率较高,某军区统计,新兵人数不到部队人数的50%,而中暑指战员中新兵占64.9%。我国南方部队,南方籍兵多,而北方籍兵中暑发病率比南方籍兵高2.3倍。
5.病症发作特点。热射病多是指战员在热环境中大强度体力活动过程突然发作;热衰竭多是指战员大量出汗一段时间,不能及时补充饮水之后发作;热痉挛多是在大量出汗后只补充水而不补充盐
之后发生。常常在短时间内发生多例,有时成批发生。
(二) 、中暑事故的原因
1.军事指挥员盲目安排或冒险蛮干,让部队在热环境中进行长时间大强度的体力活动,指战员承受的热负荷超过了人体耐受的极限,导致中暑事故发生。
2.卫生技术干部对热环境军事劳动卫生监督失误或延误中暑病人的诊治而导致了中暑事故。
3.后勤供给干部,对在热环境中进行体活动,而大量出汗丢失水和盐的人员,没有及时补充水和盐而导致了事故。
(三) 、中暑事故的防范措施
预防中暑事故的有效措施,就是坚决贯彻执行有关法规。为了保护指战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军针对发生中暑的各个重要环节,计划拟订有关热环境军事劳动的卫生安全标准和规范,如《湿热环境中军人劳动耐受时限》、《热环境军事劳动水盐需要量标准》、《热紧张生理指标的安全耐受值及检测方法》、《耐热锻炼卫生规范》、《高温作业人员选择标准》等。其中《温热环境中军人劳动耐爱时限》已经批准为GJBll04—91号国家军用标准,于1992年1月开始实施。我军颁布的预防中暑的卫生安全标准,是保障指战员热环境劳动安全的法律措施,严格执行这方面的军用卫生安全法规,可以保证热环境军事训练和作业指战员的体温,心率和出汗丢失的水盐量维持在安全耐受界限以下,能有效地防止中暑发生,保证指战员的身体健康和完成训练作业任务。违反热环境卫生安全法规进行军事训练和作业,易发生损害指战员健康的中暑事故,甚至中暑死亡事故。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