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试卷七
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试卷七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百信制药厂为一国有企业,现拟改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设立程序中正确的是( )
A.发起人应不少于2人;
B.发起人应不超过5人;
C.发起人可以少于2人,但在此种情形下只能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D.发起人可以超过5人,但在此种情形下只能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 )
A.15% B.25% C.35% D.45%
3.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200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 投资设立丙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董事长。设王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承担的方法为( )
A.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 B.甲公司承担; C.王某承担; D、丙公司承担
4.在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时,下列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
A.自然人张某; B.国有独资公司甲; C.国有企业丙; D.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丁
5.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2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有限”字样的话,视为普通合伙企业。
6.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三人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方法,错误的是(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丁无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7.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是( )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8.大地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了合同,其法律效力( )
A.无效; B.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有效,其责任由大地公司承担; 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大地公司负连带责任。
9.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10.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13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是( )
A.出资额为3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 B.4名董事提议召开;
C.未弥补的亏损为35万元; D.监事会提议召开。
二、改错题(每小题二分,共18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根据规定在正式申请办理公司设立之前,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3个月。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A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成B、c两个新的公司,这是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
5.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组成。
6.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经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东同意。
7.修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经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东同意。
8.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首批股东制定,董事会审查通过。
9.土地使用权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公司股权同购
2.关联关系
3.发起设立
4.募集设立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2,简述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
3.简述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4.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现行回收投资的方法。
5.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某年5月甲公司以其部分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作价出资700万元、乙机械厂、王某、李某、张某分别以现金出资200万元、30万元、20万元、5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佳环有限公司,公司于5月23日成立。2年后,王某和李某要求分配利润,遭拒绝。遂要求查看公司财会资料,发现甲公司的全部出资均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问:(l)股东甲公司对其他股东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2)公司如果有可分配利润,应如何进行分配?为什么?
六、论述题(10分)
论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