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到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着力强化创新驱动,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奠定坚实基础。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专题研究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这些都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重大决策既是抢抓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机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实现民族复兴和富民强省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根本举措。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把握规律、创新举措,大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和强省建设。 工作理念上要加快 “实现四个转变” 创新层面上,要进一步从点的突破为主导转向多元化的整体推进为主导。过去的科技创新主要还是依靠科技部门的单兵突进,较多的是着力于点上的突破,而相对缺乏集成与联动。在创新驱动阶段,必须注重创新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强化创新的系统化和网络化,要更加注重科技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多元化创新,更加注重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协同创新,更加注重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以及各个层面的整体突破与提升。 创新途径上,要进一步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导转向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为主导。在投资驱动阶段,科技创新本身还是比较粗放的,创新的目标主要是追赶型的,创新需求主要集中在一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新工艺开发和管理创新,创新的途径主要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随着形势的变化,在创新驱动阶段,依靠引进技术、设备和管理带来的经济增长空间越来越小,企业只有通过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才能有效减少对外的技术依赖,形成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产业扶持上,要进一步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主导转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在创新驱动阶段,更加讲求发展的质量和创新的效益,更加注重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就浙江而言,传统产业虽然在一定时期仍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发展的瓶颈制约越来越多、技术提升的局限性越来越大、市场空间越来越小。我们必须把重心转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上,围绕新兴产业链来部署创新链,通过科技的支撑和创新的驱动,推动产业高端升级,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科研组织上,要进一步从供给模式为主导转向需求模式为主导。在创新驱动发展阶段,技术更替加速,技术路线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如果依靠政府和高校院所主导的供给式创新,就会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科技创新要进一步转向企业为主导的需求模式,真正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围绕需求来部署和谋划创新活动,依托龙头企业更好地把高校院所和社会创新资源整合起来搞研发,如此才能提升科技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降低创新风险。 工作举措上要抓住 “五个重点环节” 更加重视科技创新的统筹部署和顶层设计,加快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在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上下功夫。科技创新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用全球视野、站在全局高度来统筹谋划,把科技创新摆上党委政府的核心工作来研究,促进科技管理部门与经济产业部门的统筹部署,把科技创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落实到具体规划、具体部署、具体政策、具体行动中。进一步健全部省会商、厅市会商和部门会商制度,完善科技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省市县集成联动、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制,形成创新各主体、各环节、各方面相互支撑、高效互动的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建立以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创新绩效的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促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科技创新工作,象江苏省一样涌现出一批科技书记和科技市、县(市、区)长。二是要在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上做文章。围绕“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大局、围绕“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和“四大建设”的推进、围绕创新型省份、科技强省建设和“五个倍增”的目标任务、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的技术需求,加强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予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系统集成创新资源,促进工作聚焦,力求重点突破。首先,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折不扣执行好《浙江省科技进步促进条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一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到2015年,省、市、县(市、区)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占本级财政预算内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8%、42%和32%以上,对科技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其次,要加强资源的统筹汇聚。善于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资源有效集成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各高校院所科研设施、实验室以及各类服务平台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第三,要善于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在“有所不为”中更好地“有所为”、在统筹兼顾中更好地抓住关键,真正把有限资源用到刀刃上;调整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引导科技资源向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关键人才集聚,提高科技资源投入产出率;集中力量凝练设计一批重大项目,促进省市县资源的集成,加大持续支持力度,加快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切实改变“星星很多、月亮很少”的局面。 更加重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加快提升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一是要形成倒逼企业创新的机制。建立健全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差别价格机制,完善企业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安全、质量、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使不加快转型升级、不注重自主创新的企业难以立足发展。对于自身不重视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企业,政府不列为支持对象,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二是要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坚持把研发机构建在企业、将人才工作重心转向企业、将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企业、将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到企业、将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形成“一切围着企业转”的机制,尽量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和风险,激发企业内在创新动力。在项目实施中,要突出企业主导作用,凡是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必须以企业牵头实施;在科技项目评审中,要增加企业界专家的权重,确保企业的话语权,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三是要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改善投资结构,持之以恒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和创新人才建设。鼓励企业改变创新模式,建立全球化的创新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建立紧密型的战略联盟,广泛利用先进技术、成果、项目、人才等创新资源。鼓励企业立足长远发展,联合高校院所加强基础前沿研究和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通过努力,大力培育一批象苹果公司、阿里巴巴这样引领产业变革的企业。四是要加快形成科技产业联动、大中小企业协同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产业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眼技术瓶颈组织重大技术攻关,立足产业升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同步提升;深入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加快建设一批上下游协同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一批突破关键技术的重大项目,选派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到企业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倾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这些大企业为依托,以核心技术和市场为纽带,形成集群式产业协作体系,带动关联的中小企业共同创新发展。 更加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发挥科技对提升社会生产力的战略支撑作用。一是要大力发展高新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其作为衡量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体现科技投入绩效的重大举措来抓。大力推进14个产业集聚区创建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园区转型升级工作,努力培育一批国家级高新区。加强高新园区的动态评价与考核,推动高新园区提升创新能力、做强特色产业、实现错位发展,打造一批品牌园区,辐射和带动全省高新产业加快发展。围绕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以突破高端核心技术、培育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上下游配套的高新产业为目标,大力组织实施十大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若干前沿领域取得突破,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到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实现翻番。既要注重扩大高新技术生产规模,更要注重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和附加值,努力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二是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把产业化导向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各项工作部署都要围绕产业化、各项考核评价都要突出产业化、各种资源配置都要面向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首先,要引导高校院所面向市场搞研发。具体要实现“四个转变”:科研人才的评价,要从“以论文比高低”转向“以转化产业化论英雄”;科研活动的组织,要从“做什么吆喝什么”转向“企业需要什么研发什么”,促进“研之能”与“产之需”无缝对接;科研的合作方式,要由单纯的“技术入股”转向“技术、资本入股并举”,与企业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创新链条的打造,要从“实验室样品”向“生产线产品”的转变,加强中试孵化,延伸创新链条,提高成果成熟度。第二,要加快提升企业承接和转化能力。企业要善于把握技术市场发展形势,从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出发,主动加强高校院所的紧密合作,大胆引进先进成果以及成果转化的人才、设施,提升科技成果的承接和落地转化能力,努力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三,要完善政府和社会的服务体系。在省、市、县三级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成果转化的投入,深入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切实加强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建设,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和市场交易平台,加强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完善科技成果拍卖机制,促进先进和适用技术的连片推广转化。第四,要建立有效的创业投资机制。既要让创业资本对处于工业化生产阶段的科技成果感兴趣,也要让创业资本对处于中试生产阶段的科技成果给予扶植,同时要建立有效的退出和循环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短板”问题。 更加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创新平台打造,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一是要加快创建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城市。深入贯彻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支持杭州、宁波、嘉兴三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加快争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示范引导作用。鼓励湖州、绍兴等有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创新力。同时加快创建一批省级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乡(镇),鼓励和支持各地在某个或某些方面先行先试。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设区市达到国家创新型城市标准,三分之二以上的设区市成为省创新型城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进入创新型县(市、区)行列,加快构建以杭州为中心、宁波、嘉兴为副中心,其它中心城市各具特色的网络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二是要加快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创新平台体系。重点要加快建设“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科技城、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园(创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五个层面的服务平台,为集聚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科技城要坚持产城互动,着力打造成为科技资源集聚区、高新产业孵化区、高效低碳的转型升级示范区;特色产业化基地,要在做特做专做深上下功夫,提升特色新兴产业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各类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园等要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摇篮和创新创业的试验区、活跃区;各类区域、行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要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向中小企业转移辐射先进科技成果、提供公共科技服务;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升社会化、网络化、市场化服务水平,积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利代理、项目策划、知识产权评估、科技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检测监测、资格认证等专业性服务。 更加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改善科技创新环境。一是要强化科技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尽可能从市场能自我调节的领域中解脱出来、从具体的分钱分项目中解放出来,最大限度地运用公共政策工具如税收、金融、贴息、政府采购政策等来配置科技资源,更好地运用公共服务手段来支持创新活动,更好地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方法来引领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带动性的重大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基础性研究和前导技术研发;支持创新型城市、重大创新基地、高新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公共创新平台等公共产品建设;支持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和保护,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营造公共创新环境。二是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确立“投资科技就是赢得未来”的理念,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支持“杭温湖甬”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建设,抓住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的契机,探索扩大民间资本向科技创业投资的新途径。大力发展科技银行、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上市融资等,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放大效应”。逐步建立起初创期政府无偿资助、成长期科技信贷支持、成熟期股权直接投资、扩张期上市培育的金融支撑体系,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引导创投机构更多关注初创期、孵化期的科技企业,提高企业创新创业成功率。三是要完善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机制。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学习借鉴江苏“引进一批人才、带动一个产业、影响一座城市”的做法,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以高层次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同时,通过有效机制,促进高校院所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开展科技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大力培育青年创新人才,保护青年的创新积极性,让社会创新的涌流不断迸发。健全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用人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格局。四是要完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多元的人才考评体系,把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创新效益作为评价科研绩效和人才水平的主要依据。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高校院所与市县的创新绩效进行评估并公布排名,将创新绩效与项目持续申报相挂钩,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益。五是要加快改善“创新生态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个人社会诚信体系加以约束,促进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让侵权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让创新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创造和开发体系,完善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政策,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遵循科技创新规律,杜绝急功近利和浮躁冒进,减少折腾和干忧,促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执著求新。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和科研经费全程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浙江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