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水平,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我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劳动局档案(技校)、教育局档案(职高)和学生校内档案(技校和职高)。
一、填写内容
劳动局档案内容包括:(详见:附件1)
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党团关系等);
2.考生体检表一张;
3. 二寸照片3张。(白底)
劳动局下发学籍档案两天内,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半个月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半个月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教育局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3.学生操行评语;
4. 学生入学登记表;
5. 一寸照片2张。
教育局下发学籍档案两天内,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一个星期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一个星期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校内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3.班主任评语及实习指导教师评语;
4.操行考核表;
5.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基本信息、班级鉴定、班主任评语、自我鉴定);
6. 一寸照片1张,二寸照片1张。
填写标准:1. 内容详实准确
2. 字迹工整不得有涂抹、划痕
二、填写时间与归档时间
三填写标准
四、评价标准(要求班主任认真检查,如出现任何问题班主任自行负责):
1. 不按时上交:-5分
2. 有涂抹划痕:-5分
3. 缺项、漏填:一处-5分
4. 信息不准确:-5分
新生入学一星期后,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校内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一个月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一个月后由新生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每学年开学一个星期后,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校内档案,一个星期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交到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统一连同毕业证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