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代府发„2010‟13号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居)委会、驻镇相关单位:
2010年春节将至,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广安区食安委„2009‟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大检查领导力度,成立以镇长曾军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镇长熊树林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阳天平、镇安办主任杨光飞、中心卫生院院长陈友族、工商所所长陶一川、卫生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安办主任杨光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左茂盛、陈康洁、周广渠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检查日常工作。检查工作具体由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按
照监管环节分段管理为主,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抓好各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
以粮、肉、酒、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蔬菜、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十大类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一)食品源头环节
严密监控和打击畜产品“瘦肉精”、水果及蔬菜农药残留等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加强对高毒农药的快速检验,杜绝流入市场。
(二)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加强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强化食品包装、标识整治工作,加大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腊曛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的检查力度。
(三)食品消费环节
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巡回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餐饮加工过程、餐具消毒、
从业人员卫生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同时加强对小餐馆、个体门店日常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以控制食品中毒为重点,建立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
(四)强化对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查在场镇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集市上的食品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特别防止“三无”产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和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村(居)委会、驻镇相关单位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保证春节期间食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在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做到反应迅速,果断处臵,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按照《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广安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报、漏
报、误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0年2月10日前将全镇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682137)。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段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