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论托克维尔的民主观
论托克维尔的民主观
要了解一个人对某件事物的观点,我认为必先了解这个人的环境。特别是在谈论到一个人的政治观点的时候,更应该首先研究其所处时代的政治环境等。所以要论托克维尔先生的民主观,首先我们必须对其生长的环境进行剖析。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是出生于诺曼底贵族的法国著名治思想家,也是忠实的民主主义者。一个出自贵族门第的人能够具有这么前卫先进甚至可以说与其身份不符的政治思想,与其所处的教育环境及政治环境有关----年轻的托克维尔默兹的高级中学毕业后就到法国的政治中心巴黎学习法律,年仅22岁时就出任了凡尔赛初审法院法官。他对政治具有狂热的爱好,不仅体现在他在校时对法律的学习,更体现在离校后他经历的各种政治经验。正是这些经历,使他产生了自己对政治的独特见解。在法国的七月革命后托克维尔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他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颇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其实他的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当时众多君主制国家都对其特殊制度表示诧异的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于是他在美国考察了9个月零几天。在政治动荡的19世纪的法国,他发表了至今仍被视为经典及对现世具有深刻意义的社会学经典著作《论美国的民主》。在此后的动乱年间,他还曾经因为与当时的政治制度背道而驰,被反对甚至禁锢过。但是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他追求民主的脚步,一生对民主政治大力地支持和崇扬。
什麽是民主?现在的人们把它概括定义为人民主权,即“在一
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资料来自百度百科“民主”词条解释)
托克维尔作为一个忠实的民主主义者,但是他从未明确地概括和定义民主这个词。也许因为民主确实不是一个绝对定义,每个人可以对它产生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理解,因此托克维尔没有妄下定义。但是《论美国的民主》是他对于民主政治观点评价的集中体现,我们要讨论他的民主观可以从中取得论据。
托克维尔先生在结束了9个月的美国考察之后不久即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而五年后才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下卷;据我个人观点而言,我认为因为时间的因素,他在上卷中对民主极度崇尚及向往的态度,而在五年后出版的下卷中却有所收敛并且更加客观地对民主进行评价。在中间的五年里他经历了许多政治变故,比如说,1839年他被选为人文和政治科学院院士,并当选为众议院议员,
但下一届落选,等等。五年的政治生活以后他对民主这一名词多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于是在下卷中他对民主多了一层批判继承态度。综合上下两卷《论美国的民主》来看,我们会获得对托克维尔民主观更加客观和丰富的理解。
民主是怎么产生的呢?“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象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出自《论美国的民主》译者序言)因此,在分析美国的民主政治时,托克维尔首先从美国的地理环境以及民族起源开始剖析。他说,“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他把乡镇自治的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的根源。他认为民主绝不是突然在世界上冒出来的奇怪想法,而是人类政治不断进化的衍生物。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状态,更是一种政治趋势。他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因此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他庄严地宣布:“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在全世界普遍是实行君主制的时代,爲什麽托克维尔先生要推崇民主制呢?民主制的意义在于何处?他对贵族制和民主制这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
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而且,“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因为“英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力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其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形成鲜明的对照”。
托克维尔先生认为,民主虽然具有种种优势,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所以他对于民主,既加以高度的肯定,也对其带来的弊病加以犀利的批判。比如,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美国的宪法虽然很好,但不能夸大它对民主制度所作的贡献。他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其实无论何种食物如果不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生搬硬套的话就会很大程度上削弱它原有的效力,甚至带来反作用。历史上中国照搬苏联模式最后失败了就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反例。所以那时墨西哥同样生搬硬套了美国的政治模式却也未能像美国那样顺利和
良好地发展民主,更加未能使它富裕强大起来。美国的民情是很特殊的,
美国社会将赚取金钱视为是一种最主要的道德,结果使美国的一般百姓得以享受人类史上空前的自尊和自由。在美国社会里,几乎所有人都抱持勤劳工作和超越他人的理想,一般百姓从不服从精英的权威,同时激进的个人主义与市场资本主义发展至了前所未见的地步。所以
民主的不足之处还在于,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暴政”状态中解救出来。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他说:“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杰克逊民主”时代的舆论暴政,就是这方面的证明。在缓和“多数的暴政”的一些因素中,他特别指出法学家在美国的作用。在美国民主的条件下,法学家是一个特殊阶层。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不同,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所固有的力求社会平等的意志。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迫切需要自由的,只是依靠自由能够获得高等享乐的少数人;而平等则能使人人幸福。因此,民主社会虽然也追求自由,但这种追求要服从于对平等的追求。“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
由此又引出一个问题,民主产生之后又应如何维护呢?是什麽让美国的民主直至今天仍坚定地存在着而任何一个其他国家都不及它稳定呢?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先生作出了很好的解释,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原因,他认为有三个原因: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但“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因此,他认为应当用缺乏民主的民情去解释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而未能使国家出现民主的安定政局的缘由。
最后,笔者在开头已经强调,托克维尔先生经过多年的深思熟虑之后,绝不是一味地推崇民主,托克维尔认为民主可以适当的平衡自由与平等两者,在照顾个人的同时也顾及社会的发展。托克维尔又认为过度的社会平等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孤立,造成更多的政府干预、以及自由遭到侵蚀。托克维尔也批评了个人主义,他认为人与人之间根基于相同目标的团结合作,能将美国建立为一个更理想的国家,也能因此而建立起一个公民社会,从而避免过度依赖政府的干预。 其实在《论美国的民主》这一书中托克维尔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时含义不尽相同,所以为评述托克维尔的思想带来不少困难。不过依笔者愚见,我认为托克维尔是一个客观智的民主主义者,他赞扬民主的好处,但是也承认民主的弊端,并主张扬长避短,在发挥民主的优势的同时,努力限制民主弊端的发展,改进民主完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