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岭南博物馆消防设计说明
艺术博物馆消防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 《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16-98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
(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二、工程概述
1. 本工程地处广州番禺区大学城内,南面滨湖,东北面是华南理工大学南校
区学生宿舍区,北面是某学校体育馆体用地,西南面是自行车极限运动馆 用地。
2. 本项目为城市艺术博物馆设计,按照任务书给定的功能具体分区为:a.陈列
区(4600㎡):临时展厅,专题展厅,报告厅、接待室;b.藏品区:(1100㎡):暂存库房、藏品库房、缓冲区、保管设备及储藏室、管理室;c.技术与办公区(1100㎡):藏品技术处理、研究阅览、行政办公、消防控制室;d.设备及停车库(1600㎡):地下或者半地下停车库、消防水池、空调机房、变配电室;e.休闲区(1200㎡):销售区或画廊、酒吧(含加工间)、咖啡厅(含加工间)、售票区;
3. 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半地下1层。
4. 建成建筑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用地面积:10050㎡;建筑面积:10356㎡;
建筑密度:29.1%;容积率:0.65,其中建筑高度≤24 m(室外地面到屋面面层的高度)。属一类低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5. 工程所在地的市政给水管网压力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要求(待根据有关市
政资料确认)。
6. 本工程所承担的设计范围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各种灭火措施、
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
三、总平面布置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根据城市规划及博物馆设计规范,合理确定建筑主体的位置和消防车道,以及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协调关系等。
1. 与周边建筑以及红线之间的间距:距离西北侧道路红线约50m(形成主入 口广场),距离北侧道路红线约15m,距离东北侧道路红线约18m,距离东南侧道路红线约55m(形成滨湖开放绿地与室外展场),距离西南侧道路红线约25。.
2. 本设计体型较为完整,故考虑利用与用地相接的北侧的城市道路以及南侧的滨湖道路作为环绕建筑主体的消防车道;建筑总长度为165m,不足220m,故不设置穿过建筑主体的消防车道。
3. 建筑与外部通过6个出入口进行连接,其中有4个作为观众(包括贵宾和专业观众出入口)参观的出入口,1个作为建筑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以及1个
作为后勤使用的出入口。
四、建筑平面布局
1. 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局部为大跨度钢结构。
耐火等级为一级,局部钢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所有间隔、防火墙、防火门窗、管井分隔等建筑构件均按规范要求设计,其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1.1的要求执行。
2. 消防控制室设在首层后勤出入口处,并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不开
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的用房隔开,并用后勤出入口作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设在半地下层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
规范》的规定。车库停车35辆,为四类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4. 防火分区方面本工程防火分区面积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
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执行。本建筑各部分都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地下设备用房最大防火分区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计,地上部分最大防火分区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计。
(1)半地下层的面积为3000㎡,此层主要为报告厅、藏品库房、设备用房及
停车库,分为5个防火分区,其中报告厅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300,藏品库房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800㎡;设备用房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1050㎡;车库的面积为面积为650㎡,小于规范的防火分区面积要求。每个防火分区设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在防火墙上设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
(2)首层面积为4200㎡,主用分为展厅和办公研究用房,分为东西两个独立
的防火分区:东区为办公研究用房,面积为1700㎡,西区为展览用房,面积为2500㎡。每个防火分区具有两个以上的安全疏散出口或者疏散梯。
(3)二层面积约为2100㎡,主要用作展厅和休闲功能,设置两个防火分区,
有两个以上的安全疏散口或者疏散楼梯。
(4)三层和四层的面积分别约为1500㎡和700㎡,分别设置一个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具有两个以上的安全疏散出口或者疏散梯。
(5)门厅处有一个通高的上下层联系交通(楼梯)空间,经过计算,从第三层
开始及往上各层在楼梯四周设置防火卷帘,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5. 防烟分区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范第9.4.2的有关规
定进行设计。
(1)建筑内防烟分区采用挡烟垂壁、房间隔墙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
梁划分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
(2)防烟分区建筑面积划分:展厅部分防烟分区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 m2左右,
展厅内挡烟垂壁与消防联动。其它部分,建筑区域防烟分区建筑面积控制在500m2左右,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
五、安全疏散
1. 每个陈列室都有相应的两个安全疏散出口,均设置双扇平开门,为乙级防火门,净宽1.5 m,向疏散方向开启,门洞上方设有疏散指示标志。
2. 本建筑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均靠外墙布置,并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自,
疏散楼梯均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无自然通风的疏散楼梯均设计为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均大于6m2,且设有正压送风系统。前室及楼梯间设有乙级防火门。
3. 由于整栋建筑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展厅内最大疏散距离按30*1.25=37.5
米计算,走廊内最大疏散距离按40*1.25=50米计算。平面内各部分疏散距离均满足此要求。
4. 各个疏散楼梯梯段宽度均大于1.20m,踏步宽度均为0.3m,踏步高度均为
0.15m,楼梯平台宽度均大于梯段宽度;楼梯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为0.9m。
5. 室外疏散及集散广场未兼作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