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摘要:我国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较晚,体系本身不健全加之运行不畅导致无法发挥应急管理作用,文章从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现状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3-0078-01 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是指在应急反应过程中,各组织之间及组织中部门之间的指挥、服从、协作关系。便于对疫情进行日常监测、专门管理,为应急反应过程的决策统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部门间协调配合,以及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运作机制高效运转,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一、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合理 相比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合理。政府管理领域固有的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各组织、部门之间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农村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协调困难等原因,使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难以有效发挥整体效应。 二、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失效的原因 (一)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 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的突出表现,主要有两个: 1、缺乏统一的应急决策指挥中心。统一的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全面负责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救援协调工作;制订应急救援法律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疫情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外发布应急处理信息等。 但是,农村基层政府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常常表现出管理方式僵化欠灵活,应急反应滞后,应对失措、进退无据、无人负责或多头领导等现象,导致盲目决策,或反复讨论却迟迟无决策结果,无法发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合力,延误应急反应时机。 2、缺少常设卫生应急机构。常设卫生应急机构,对于农村公共卫生的日常监测、疾病信息发布、基本医疗保健和应急医疗救助提供等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农村社会普遍缺乏常设卫生应急机构和和承担卫生应急职责的专职人员,仅仅借助现有政府管理组织执行其某项职责,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也主要依靠基层政府领导,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应急反应缺乏前瞻性、主动性。 (二)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运行不畅 由于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中缺少某些重要组成部分,使整个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运行时出现断裂,各项应急工作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对各类有关疫情的信息或应急处理决策及处理结果的信息,对各方人员,对各部门之间的资源都无法有效整合,无法发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整体效应。 三、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构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首先追求时效性,因此,需要构建决策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这样的目标,打破固有的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专家参与的管理格局 1、公共卫生管理常设机构。如,卫生处。在常规状态下,是要职责是对疫情实施日常监测,向公众宣传公共卫生知识,提供基本卫生信息。在紧急状态下,其主要职责包括: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通报疫情信息,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服务准备,向应急决策部门提供有关卫生方面的专业建议;在突发事件发生中,参与现场救援,为灾区民众和参与救援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服务;进行灾区人员的分散隔离、负责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灾区民众宣传传自救、急救知识。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继续收治伤者。并在此过程中,持续通报最新疫情信息。 2、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决策、指挥、协调工作,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高管理部门。有设以下几个部门: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决策指挥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到受灾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发动本地区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3)信息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发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信息; (4)协调中心。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救援物资以及救援队伍。 3、专家组。包括卫生专家,应急专家等。为了使应急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要求专家全程参与决策。 以上各部门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期间,提供24小时服务。 4、其他支援部门。主要包括:水、电、气等能源供给部门;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药物、医疗器械、救援物资的生产部门;毗邻地区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理部门等。支援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期间,要求时刻保持援助状态。 (二)增进农村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协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处)在监测到疫情信息后,应首先对信息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由疫情所在地农村基层政府、卫生处,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评估,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同时,疫情所在地农村基层政府、卫生处,应当将已经发生或者有可能引起突发事公共卫生事件的详细信息,及时向毗邻地区政农村基层政府、卫生处通报疫情信息。后者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险情超出所在地农村基层政府应急处理能力时,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报告,请求援助。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所列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结束。当灾区民众全部救出,疫情受到控制,农村公共卫生环境恢复正常,经专家评估,认为疫情隐患已经消除,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各方救援力量形如撤离。由疫情所在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参考文献: [1]唐承沛. 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M]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12 [2]彭婧. 我国中小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研究[J].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08 [3]刘芳娜. 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完善[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