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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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保函须由发包方接受的银行出具
分包方:
注册地址:
担 保 人:
注册地址:
发包方:
注册地址:
发包方计划兴建名为“ ”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发包方希望将建设项目外立面分包工程的建设(“本工程”)委托给专业施工单位执行及完成,并向分包方提供了绘述本工程整个要求的招标文件。
分包方就本工程进行了投标,并已于年月与发包方签订了正式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鉴于发包方接受分包方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担保人现接受分包方的委托,在此出具保函,担保分包方履行分包合同所列的全部责任。担保人特此无条件以人民币
(RMB )(“保证金额”)向发包方做出如下保证:
1. 担保人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
行,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和经营。担保人具有充分的权利和合法权利签署本保函。担保人已取得及履行完毕签署及履行本保函所需的一切必要批准、授权或其它相关手续,并已取得及履行完毕签署及及履行本保函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或其它相关的手续。本保函依其条款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并有约束力的义务。
2. 分包方会正确履行和遵守分包合同中根据其真正的目的、意图
和含义需由分包方履行和遵守的条件和规定。
3. 如分包方未能正确履行和遵守并执行分包工程合同内的真正目
的、意图和含义须由分包方履行及遵守的所有的条款、条文、条件、及规定、或假如分包方违约或未履行合约,担保人应在
收到发包方对分包方违约的说明及有关书面通知后,立即以本保函所订明的最高保证金额赔偿发包方的损失。
4. 当分包方没有按分包合同履行合约,发包方应先以书面通知分
包方没有履行合同之事宜,并要求其进行改善,如果分包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仍没有做出任何使发包方满意的改善,则发包方可无需再对分包方做出任何行动或诉讼的情况下,向担保人发出要求支付上述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此通知应由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发包方公司公章。
根据本保函支付的款项应为净支付额。所有现在或将来的任何税项、税务、索价、酬金及任何性质和任何人要求的扣减或扣缴均不能从任何根据本保函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扣缴。
担保人同意下述事项都不会将担保人的责任减轻或解除。发包方与分包方均不须再另行征得担保人对下述更改、宽限及忍让等的同意:
1)
2)
3)
7. 对合同条款、工作范围或性质等的更改;或 按合同所允许的工期延长;或 发包方对合同有关事宜的任何宽容、忍让。 5. 6. 本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截止至下述两项事宜得到解决的日期:
1)
2) 如存在索偿,则当索偿获得解决并直至索偿总额已达到本履约保函所列的限额;或 如不存在索偿,则当整体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分
包单位已取得发包方颁发的竣工证书。
8.
9.
10.
此履约保函对分包方及担保人双方本身、其继任人及受让人均共同和分别地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本保函的权益可由发包方转让。 本保函于担保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履约保函样本
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盖章/签署:
担保人:
担保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