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07-04
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全员
制定日期:
持证上岗制度 标准书编号:LT-034 检讨周期:36月 发行部门:安环部 制定人:范吉水 审核人:邢忠舜 核准人:焦治礼 2014年05月20日 实施日期:2014年05月20日 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全员 持证上岗制度
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人台帐、挡案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好、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安环部负责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单位应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再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处理、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应急救援和应急预案的编写。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